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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勞工局:雇主需無違法 始符合條件

 針對製造業外勞轉換事由不可歸責雇主,勞動部6月13日發佈函釋,經由地方召開勞資爭議協調會,任一方或雙方無繼續聘僱關係意願,且雇主無違法或違反勞動契約情事,雇主名額不會被管制。不過有仲介公司反映,部分縣市並沒有開立相關證明文件,且對於是否不可歸責雇主亦難認定,對此新北市府勞工局說明處理原則,只要勞資協調記錄中說明雙方終止契約的事由,即可將此記錄送至勞動部請求保留雇主名額。

 勞工局進一步說明,實務上經常看到勞資協調會議記錄只有記載到勞僱雙方解除聘僱關係,但卻無法從中看出解除聘僱關係的事由,因此建議仲介公司及雇主,協調記錄的終止契約事由、日期務必詳實記載,且雇主也必須符合無違反勞工法令或勞動契約的條件,才能申請不管制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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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費依舊制計算 解約驗證時加強確認

 報載宏達電為調整人力配置,預計裁撤製造部門員工,其中外勞人數佔334名。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表示,依照外勞個人意願,可選擇提前返國或在台等待轉換新工作,雇主均應依法給付資遣費。由於藍領外勞的資遣費係採舊制計算,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平均工資,基於保障外勞法定權益,勞動局後續辦理解約驗證時,也將確認外勞是否確實領到資遣費,並將持續督促雇主及委任的仲介公司確實協助外勞轉換新工作。

 根據宏達電所提供資料,目前共聘有761名外勞,此次有334名將有轉出需求,其餘繼續留台工作。近期宏達電已召開第一批說明會,提供資遣及轉出的協助方案供外勞選擇,有132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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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前透過網路報名 仲介分兩場次進行

 為增進仲介業者及養護機構對法令的瞭解,台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7月份將辦理3場次外籍勞工法令宣導,上週已發函通知轄內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養護機構相關事宜。針對私立就服機構部分,將在7月10日、17日安排兩場次,養護機構場次則排定7月19日進行,即日起至7月5日前受理報名。

 有意參加的事業單位,即日起可至勞動局網站(https://bola.gov.taipei)進入「線上活動報名」填寫相關資料,每場次預定開放80個名額,將受理至額滿為止。考量名額有限,每家私立就服機構限定1人,且僅得參與其中一梯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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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間工讀生與部分工時勞工專案檢查300家

 目前勞動部正研議修正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裁量基準,若是外勞宿舍違反「建消安」規範,除依各主管機關裁罰外,也將要求勞動部對外勞配額給予不予許可或是廢止;對此立委要求勞動部一個月提出各項會廢止配額的罰則,以讓雇主及早因應,另須清查安置中心是否都符合未來將修正的新外勞宿舍規範。

 另外,暑假到來,民進黨立委邱泰源要求勞動部保障學生打工權益;對此,勞動部長許銘春回應表示,對於學生打工的工資、工時、勞保、職安、工讀陷阱與詐騙等都有宣導,她強調,會與各地方政府合作工讀生與部分工時勞工專案檢查,至少檢查3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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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行政院業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及「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等規定,核定108年(西元2019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總放假日數115日,其中3日以上之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有6個,分別為農曆除夕及春節(9日)、和平紀念日(4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日)、端午節(3日)、中秋節(3日)及國慶日(4日)等。

 人事總處表示,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如遇到星期二或星期四將一律調整放假,除特殊情形外,以前一周的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108年2月7日農曆初三適逢星期四,依上開規定,調整2月8日為放假日,原應於前一周之星期六(1月26日)補行上班,惟考量1月26日適逢108學年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及2月16日辦理大學術科美術組考試,如於該2日補行上班恐影響全國26萬餘名考生及家長之交通接送及陪考照顧,爰於1月19日補行上班。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另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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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雇主首聘須接受講習 去年5.3萬人完訓

 美國國務院在台灣時間6月29日凌晨1點公布「2018年人口販運問題報告」結果,台灣連續第9年名列最佳第一級國家;對於外界關注家庭看護工權益保障,勞動部將持續強化雇主聘前講習與加強外勞職前講習,提升預防與保障移工各項權益,減少落入人口販運被害處境。

 內政部移民署表示,台灣去年連續8年取得第一級佳績,但是國際社會與國內各界仍持續關注境外漁工、家庭看護權益保障,及起訴率過低等議題,在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羅秉成相繼督導下,協調會報特別增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首長為會報固定成員,要求農委會及勞動部設置漁工及家事工權益保障兩個專案小組,積極面對問題與研議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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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部政務次長施克和27日表示,外勞生活照顧服務跨部會聯合專案檢查將於7月初展開,8月下旬前會完成,已鎖定14縣市共70家工廠,檢查條件符合聘外勞30人以上且工廠與宿舍同址,外勞最近3年有向1955申訴膳宿問題。

 施克和指出,專案檢查將由發展署、職安署與地方政府的勞政、消防與建管單位聯合檢查,檢查重點除現行外勞生活照顧服務訪視檢查表的12點項目及標準內容外,將在備註欄增加「消防逃生動線是否符合規定」與「建築物公安申報」等,以便各機關認定。

 施克和說,14縣市包括基隆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宜蘭縣;由於桃園市政府近期已密集檢查轄區內的外勞宿舍,若是70家名單中已有桃園市檢查過的將不再另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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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保證「零風險」 仲介批罔顧病患安全

 我國保障國際人權,日前已取消外勞健檢愛滋、妊娠等檢查項目,但外籍看護工來台負責年長者、重症病患的照顧工作,即使愛滋及梅毒的傳染途徑特殊,照顧過程中一旦遇到傷口、血液大面積接觸,即使機率低,多數雇主仍難以接受,甚至責怪仲介為何無法事前把關。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近期會再函請勞動部、衛生福利部等單位反映,也希望能夠收集較多仲介處理類似問題的個案,除了協助反映意見外,也希望能就不同的面向探討。

 勞工局6月26日召開上半年仲介座談,約有100家私立就服機構代表參加,與會業者針對外勞健檢提出諸多意見與疑慮,包括傷口相互接觸是否會感染?外勞治療期間雇主是否仍須給薪?另外也有仲介認為,目前規定連檢查愛滋都不允許,更何況治療?即便是醫療單位,也無法百分百保證,除了性行為及其他不安全行為以外,不存在其他可能相互感染梅毒、愛滋的風險,不能理解為何政府只為保障人權,卻讓需要照護的家庭承擔如此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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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增公安與消防申報 居住空間比照ILO規定

 勞動部日前邀集經濟部、內政部及各縣市政府等跨部會討論「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為維護住的安全,除增加建物公安申報與消防檢修申報外,還考慮質的提升,其中居住空間將比照ILO國際勞工組織建議的評數,將現行每人應在3.2平方公尺擬修改為3.6平方公尺,再外加個人置物空間,衛浴設備使用每人次也將適度改善;至於「廠住分離」因現行法規工業區內可設置單身宿舍,因此需再討論。

 勞動部政次施克和表示,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修正需經過預告,會再讓各界提供意見,修正後會給予雇主緩衝期再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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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執行 複查未改善開罰最高15萬元

 根據統計資料,營造業近三年重大死亡職業災害共33件,其中有30件雇主連最基本的安全衛生工作守則都未訂定,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自7月1日起,將針對台北市轄內營造工程事業單位有無「訂定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並報經勞動檢查機構備查後公告實施」加強執行檢查,併入一般職安檢查執行。雇主若未依規定辦理,第一次將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勞工也應確實遵守工作守則。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4條已針對前述視像明文規範,但依照過去裁罰經驗,除非工地發生重大職災,否則勞檢機構多以勸導為主,很少就此項目開罰。不過因此項規定已存在多年,為逐步輔導營造工地及作業勞工落實法令規範,台北市今年將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列為加強查核重點,自7月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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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辦處協助開立返鄉休假證明 即起申請

 近期有部分續聘的泰國勞工返鄉渡假時,因無法出示相關文件,使得返台工作途中受到影響,不僅讓雇主人力安排出現空窗,也影響了勞工合法工作權益,對此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勞工處公告,自即日起開放返鄉度假的工人,可向該處申請「返鄉休假證明書」,以便能夠順利返台工作。另外為避免資料錯誤,申請書僅能以電腦打字,手寫則不受理,泰辦處籲請各仲介業者配合。

 根據泰辦處公告,申請前述證明文件,應備文件包括:一、「雇主同意返國休假證明書」正本、「勞工護照」影本、「勞工居留證」影本、「來回機票影本」,以上資料各提供一份。勞工處已提供證明書PDF檔案及範本,供返鄉渡假泰勞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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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團抗議勞權崩盤 特殊性都是官方說了算

 《勞基法》新修正3月上路後,勞動部14日首次召開勞動基準諮詢會,今天共有3項提案總計10種行業、12種情形,包括新聞出版業、雜誌、廣播電視業出國採訪時列入7休1放寬,以及屠宰業執行屠宰工作時、船舶運送、貨櫃集散等因應歲修或天候貨運作業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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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政業務訪視重點 包含生照服務及工安

 近期外勞宿舍安全受到外界高度關注,新北市政府消防局自6月1日起,啟動跨局處聯合稽查,鎖定對象為工廠內堆置高風險危險物品的處所,另外也交叉比對與外勞宿舍重疊處所,若有廠住合一情形,勞工局將同時進行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內容的訪視,勞動檢查處則負責職業安全衛生相關事項檢查。

 此項專案係由消防局擬定名單,當中事業單位如聘有外勞,且登記住宿地點與工廠相同,就會列入勞工局外勞業務的訪視對象。據了解,初步篩選符合前述條件者有16家,而未制訂聘僱外勞人數的規模,第一波的檢查將在15日前陸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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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一方無聘僱關係意願配額不會被管制

 有關製造業外勞轉換事由不可歸責於雇主,在105年11月有修正規定,因轉換之事由不可歸責於雇主者其配額不須被管制2年,雖已實施近2年,但仍有疑義,勞動部13日函釋說明,勞雇有發生勞資爭議,必須有經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召開勞資爭議協調會或是調解會議後,任一方或雙方無繼續聘僱關係意願,依法終止聘僱關係,同時雇主經調查無違反勞工法令或勞動契約,其配額就不會被管制。

 以往製造業外勞若經轉換,雖不可歸責雙方,但仍限制雇主於轉出名額2年後,始得申請初次招募外籍勞工,以避免外籍勞工在臺人數大幅增加,但為維護雇主營運及考量外籍勞工工作權益,勞動部在105年11月16日公告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增列第14條之7第1項第4款但書規定,所聘僱外國人總人數之認定,應包含申請日前2年內,依本法第59條規定轉換雇主之外國人人數。「但轉換雇主之事由不可歸責於雇主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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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數就服法違規案件適用 最快7月上路

 民過往外勞與雇主發生爭議時,通譯人員未必瞭解法令,恐致外勞受損。台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今年首創「辦理非營利組織陪同外國人接受詢問實施計畫」,對於合法工作的外勞如遭雇主不當使用或涉及違法事項,需進行調查或製作訪談時,將啟動調查期間由專業人員陪同及翻譯的服務,讓外國人的意見充分表達,保障權益。

 重建處目前正在徵求有意願加入的非營利組織,期間預定至6月底截止,如過程順利,最快7月、最慢8月,整個機制就會開始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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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應6月16日國際家務工日即將到來,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將在6月10日帶領百餘名會員到勞動部陳情,希望可以讓家庭外籍看護工能週休一日,且休息日為24小時,不可強制勞動並可外宿,同時要求政府應提供雇主替代人力。

 對此,勞動部表示,由於家庭看護工不適用勞基法,其勞動條件回歸契約約定,目前有運用就安基金規劃外勞雇主使用喘息服務,尚與衛福部討論,雇主可自費申請長照服務:至於家事勞工保護法草案各界對於在家工作時間與休息等有不同意見,尚在凝聚共識中。勞動部呼籲雇主應讓家庭看護工適度休假,家屬也應協助照護工作。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於106年11月26日成立,這是繼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之後,台灣出現第二個全由外籍移工組成的工會。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理事黃姿華表示,目前工會會員有700餘人,菲律賓、越南與印尼都有,她表示,由於工會多數會員都處於沒有放假的狀態,為了參與訴求表達,她們將自己的衣服剪成布塊,寫上心聲並簽名,郵寄給工會縫成一條「請願百衲被」,象徵身體雖被禁錮無法現身,仍渴望表達「依法放假」的心聲,目前已募集近千張布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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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工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各地3-6月抽查

 在宜蘭工作的印尼漁工向民進黨立委陳曼麗陳請遭受雇主積欠薪資與暴力對待,陳曼麗1日召開記者會除說明個案情況,並要求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加強監督檢查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地方勞工主管機關應依法行政,落實各地外勞查察工作,提早揭發處理漁工被欠薪的處境,增設雙語人員,以利外籍漁工申訴管道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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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雇主處有打1955或與官方聯繫不算失聯

 為避免外國人被誤通報失聯而影響在台工作權,勞動部4日核釋處理原則,若是外國人離開雇主處,但有向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 勞動部、地方主管機關、勞動部備案之安置單位或原籍國駐臺代表處求助,且有通報或安置紀錄者,就不屬於「失去聯繫」。

 根據移民署統計,截至107年4月底,外勞在台行蹤不明人數有5萬1,441人,其中越勞人數居冠有2萬4,368人,其次是印勞2萬3,694人,其餘依序是菲勞2,591人、泰勞787人、馬勞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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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南亞青年打工 將由農民團體協助管理

 農業長期缺工,雲林縣府與地方議員再度要求中央開放農業外勞。對此農委會強調,除持續盤點農業缺工成因,成立各類產業人力團,以及建置季節換工機制,填補農業勞動力缺口外,將加強跨區媒合,充分運用既有人力以提升操作效率。農委會強調,現階段農業勞動力將以本國勞工投入優先,目前確不考慮向勞動部提案引進農業外勞。

 至於開放新南向國家青年來台打工,依照農委會規劃方案,將以每個國家、每年最多200人的額度,受理東南亞國家青年來台從事農業打工,原則將由農民團體擔任調度單位,進行工作媒合。農委會表示,目前已完成相關協定草案擬定,待外交部確認文件內容與作業流程後,即由外交部與印尼、越南、菲律賓及泰國等國商議洽簽事宜,屆時會邀請地方政府與農民團體共同參與協助服務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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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遷廠意願 提供設廠面積共151公頃

 未登記工廠輔導期即將於109年6月2日屆滿,根據經濟部資料,目前已取得臨時工廠登記有7,216家,受影響的從業人員人數恐達10萬人。為輔導農地工廠合法化,台中市政府已於太平、潭子、神岡、大里等地區,開發新的產業園區及工業區,輔導佔用農地的工廠進駐,合計開發面積約252.81公頃,未來將可提供設廠用地約151.07公頃,使違章工廠得以永續經營。經發局表示,延長臨登只是手段,將輔導已補辦臨時工廠登記的廠商優先進駐園區,提升遷廠至合法用地的意願,將農地回復為非工業使用。

 工廠管理輔導法99年6月2日修正第33條及34條,開放補辦臨時工廠登記、劃設公告特定地區及擬定輔導方案;103年1月22日再將輔導期間及有效期間順延至109年6月2日。因輔導期即將屆滿,加上牽動現有勞工的就業權及外勞配額,多位立委關心是否繼續延長輔導,立院經濟委員會並在4月初安排專案報告,經濟部允諾盡快提出修法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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