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申請看護移工免評憂釀排擠 勞衛兩部擬6配套
就服法修法,80歲以上申請家庭看護移工得免經醫療機構評估,民間團體擔憂排擠真正有需求者。勞動部今天表示,已與衛福部討論,明天舉行記者會並公布6大配套措施,降低衝擊。
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將於8月1日起上路,增列第四項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凡年齡滿80歲以上,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等民間團體今天表達憂心,未來身障族群、罕病、失智、失能長輩是否如預測,將和健康或衰弱長輩在人力和價格上競爭外籍看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