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東南亞外勞新聞】 (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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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非法媒介 最高處50萬元罰鍰

 時值歲末年終,也是家戶忙著打掃、工廠趕工之際,台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民眾,清潔打掃拼經濟,切勿因短期性人力需求而違法僱用逃逸外勞,也不得指派外勞從事原許可事項以外的工作,造成「合法僱用,非法使用」情事,違者分別將處以15萬元至75萬元、3萬元以上15萬元的罰鍰。此外,對於非法媒介的民眾或團體,則將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5條,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涉及營利行為者則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勞工局表示,依據過往查察經驗,農曆春節期間,雇主常因自己或親朋好友市場、餐飲小吃店生意比平日忙碌,或農忙趕著收成,就指派所僱用的外勞去幫忙,更有外勞利用春節休假期間,自己在外尋找「打工」機會,很多民眾誤認為這種「短期」、「臨時性」、「沒有聘用關係」、「非逃逸外勞」就不違法,但只要是使外勞從事原申請許可以外的工作,或替未經申請許可的雇主工作,都算違反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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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基法新制將於3月1日實施,其中新增經目的主管機關同意、勞動部公告後可放寬「輪班換班間距」及「例假七休一」規定之例外情形,勞動部31日說明適用範圍及行業草案,其中調移例假讓勞工可連上12天班,草案明訂交通部與經濟部提出包括水電燃氣業、食品製造業、電子零組件業、汽車貨運業共有38種行業符合「時間特殊」、「地點特殊」、「性質特殊」及「狀況特殊」。

 勞動部2月2日於行政院公報預告「輪班換班間距」及「例假七休一」規定之例外情形,並廢止「總統、副總統及總統府秘書長辦公室工友」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規定等草案,有意見可於2月9日前提出。

輪班間距縮短調移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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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公告,新版2018年識別證將於2月1日至2日,於下午2時至5時於印辦處2樓開放領取,相關問題可電洽承辦人,電話:(02)87526170分機627。

 印辦處要求仲介業者,領取新識別證,需同時附上公司執照副本供查對,並繳回舊的識別證。本人無法自行取件,則應檢附委託書(Surat Kuasa),但官方未提供委託書範本。

 印辦處於去年10月中旬公告開放第二波識別證申請,為期2週開放仲介上網登記,同一家仲介公司最多可登錄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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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保局表示,勞工如遇雇主倒閉,並且有積欠歇業前6個月之工資、舊制退休金或新、舊制資遣費的事實,經向雇主請求未獲得清償時,就可以檢具事業單位歇業證明及被積欠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的債權證明,向勞保局申請墊償,再由勞保局就墊償金額範圍內向雇主追償,免去勞工個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的費用及冗長的強制執行程序。

 據統計,截至去(106)年12月底,受益勞工人數達62,025人,墊付金額計45億6,477萬餘元,其中墊付新、舊制資遣費的勞工人數合計有3,662人,金額為2億5,628萬餘元、舊制退休金勞工人數有78人,金額計1,468萬餘元。

 此外,107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申請日期自107年1月12日起至107年1月26日止,已辦理完竣,計有9萬4千餘名勞工朋友申請,申請總金額為93億9千萬餘元(其中臨櫃申請佔申請總件數72%、網路申請佔28%),因景氣持續持平,故今年紓困貸款申請件數較106年略微增加(106年申請件數為8萬1千餘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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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破壞外勞補充性原則與難釐清雇主責任

 針對農業缺工問題,外界建議,開放外勞假日赴農場打工,對此,勞動部政次施克和強調,不宜開放外勞假日打工,此舉將破壞引進外勞是補充性原則,同時外勞發生逃逸與職災等問題時,如何釐清雇主責任,這將涉及修法,他表示,近日農委會也無正式函文要求開放農業外勞,勞動部目前並無對開放外勞假日打工有做任何政策評估,對於農業缺工仍將以輔導本勞從事為優先。

 據了解,早在93、94年時,農業經營者常向農委會反映面臨勞力不足、人力老化、工資昂貴等困境,直至103年農委會向勞動部提出6大產業試辦引進農業外勞,包括屠宰場、乳牛飼育場、菇菌業、蘭花業、茶及果樹等,跨年度至104年時歷經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會議多次討論、委員親赴農業缺工的縣市考察等,發現勞動條件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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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BNI線上繳費 仲介怨作業更複雜

 印方近期推出續聘線上系統(SISTEM INFORMASI PERPANJANGAN KONTRAK PMI TAIWAN, SIPKON),未來辦理續聘作業,須至指定頁面登錄相關資料,並繳交海外保險費用後,才可進行後續文件作業。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1月25日邀集部分仲介業者與委辦單位召開說明會,由該處代表Robert James Bintaryo主持,以及各單位代表進行簡報,由與會人員提出意見交流。

 SIPKON系統已經開放實測,網址:http://siskotkln.bnp2tki.go.id/sieko_kdeitaipei2.php,短網址:http://bit.ly/SIPKON。印辦處說明會中宣布,將自2018年2月起正式採用,期間會持續收集仲介業者意見以便調整系統。不過有關何時強制採用,因還有許多技術性問題待克服,代表處目前尚未發佈正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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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職簽證核定2千名 僑外生尋職延長

 為吸引外籍人才,鬆綁外國專業人才來台簽證、居留、保險、租稅與退休等規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已於106年11月22日經總統公布,國發會1月25日於行政院會針對外國人才專法施行規劃及配套準備情形進行報告,副主委高仙桂表示,總共11項配套子法,多數預告期將在2月份結束,使專法如期在2月8日正式施行。其餘3項子法最晚3月15日公布。

 行政院長賴清德會中裁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的通過及施行,是政府延攬人才重要的里程碑,他請各部會配合2月8日的施行日,加速完成子法及其他配套措施的法制作業。「Contact Taiwan」做為國家級單一攬才入口網,整合外交部、教育部、內政部等相關部會資源,建置一站式的攬才機制,由經濟部於一個月內提出整合工作規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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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指外勞人數應適度管控 產業升級

 106年底外勞在台總數67萬6,142人,較105年底62萬4,768人,1年增加5萬1,374人,產業外勞增加3萬8, 508人最多若,以同樣增加速度來看,107年中外勞在台人數恐將達到70萬人大關。106年外勞人數增加以「3K行業專案」、「外加就業安定費附加外勞」 與「家庭看護工」為前三名行業。

 台大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指出,外勞人數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為缺工現象,外界認為只要提高薪資,改善工作環境,就可吸引本勞從事,不過他指出10多年前也許可能,但是現今社會,連中高齡勞工都不願從事製造業,且出口導向的製造業也無法負擔太高的薪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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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公告2018年週日及行動服務時段,全年合計共21場,巡迴各地提供移民業務及各項諮詢服務。目前已訂於2月18日在屏東、4月15日在新竹、5月5日至6日在澎湖、7月21日至22日在金門、9月16日在宜蘭、10月21日在台中、11月18日在嘉義、12月16日在南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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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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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讓事業單位了解勞基法新修內容,新北市政府勞工局2月8日(週四) 將於土城區公所7樓大禮堂(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1段101號7樓),辦理「醫療院所勞動條件常見爭議暨新修勞基法宣導會」,日前已通知轄內醫療院所報名參加。即日起至2月1日前受理網路報名,預計開放100個名額,受理至額滿為止。

 當天宣導會時間為上午8時40分至12時止,除分析醫療院所常見爭議類型及勞基法修正內容外,並有綜合座談。此外,本次課程勞檢處將不提供紙本講義,講義電子檔預計2月5日隨錄取名單公布網站,開放下載。

 線上報名,可至新北勞動雲(https://ilabor.ntpc.gov.tw),進入上方動態資訊/活動報名填寫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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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不得片面要求勞工補休 違者處罰鍰

 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15日向中央提出四項建議,包括加班補休工資核算、加班時數認定、勞資會議限期備查及特殊行業認定,呼籲3月實施前補足法規缺漏;對此勞動部主秘陳明仁回應,感謝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的建議,目前正配合《勞基法》修正,擬訂施行細則配套條文,會審慎研酌;未來落實《勞基法》相關應有作為,也會與地方政府勞政主管共商。

 由於《勞基法》三讀通過,外界仍有許多疑義,對此勞動部整理出「答客問」,其中《勞基法》第32條之1規定之疑義,勞動部重申,勞工加班,雇主有義務給付加班費,補休之選擇權在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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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櫃公司尚未設勞資會議 優先輔導

 勞基法修正條文將於3月1日起實施,台北市政府勞動局1月15日舉行成立30週年記者會,說明未來重點執行方向。此次修法,在延長工時、輪班間隔及七休一調移等部分,增加工會或勞資會議協商機制,勞動局優先鎖定轄內上市上櫃公司、僱用超過200人事業單位,希望3月1日修法上路前輔導設立勞資會議,新設立事業單位則會由商業處定期提供名單,追蹤列管。

 根據勞動局資料,轄內僱用30人以上200人以下事業單位總計有7,096家,其中高達4,397家尚未設置勞資會議。僱用超過200人之事業單位,總數1,219家,未設置勞資會議295家。上市上櫃之事業單位,總數553家,亦有超過半數、283家尚未設置勞資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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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宣布,自即日起不再提供護照換發的名單,改為由網站查詢辦理進度,網址:https://passport.meco.org.tw/

 過往MECO都是採取定期發布公告的方式,通知可領取護照的清單,即日起將改為網站查詢,於前述系統中輸入姓名與舊護照號碼,即可查詢申請進度。

 依規定,申請菲律賓護照更新,應提供申請書、原菲律賓護照及第1至4頁、最終頁、簽證頁面的複本,以及居留證的正、影本等資料,受理申請後作業時間約為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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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公告2018年1月份高雄地區領務機動服務時段,將於1月18日(星期四)於泰國勞工處高雄分處(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80號14樓之4),提供泰國僑民就近辦理泰國護照、泰國公民事務以及文件認證,免去北上申請的不便。有申請泰國護照需求者,即日起可上網預約。

 當天服務時段為上午10時至下午2時,仲介業者及事業單位協助泰勞代辦,於Facebook搜尋TTEO提報姓名、護照號碼等資料,以利辦事處安排順位。泰辦處提醒,已完成預約者屆時應準時前往,如已完成登記而未辦理,且未事先告知者,將取消下次預約資格。

 泰國簽證非屬行動領務服務項目,申請人應統一至台北申請,地址:台北市松江路168號1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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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違反不實資料 亦可主動請求刪除

 根未徵得求職者同意,將其資料提供給其他公司使用,可能違反就業服務法。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近來接獲民眾反映,向A公司投遞履歷表,但卻是B公司聯繫面試,懷疑個人資料遭不當使用。勞動局表示,未徵得求職人同意前,不得將求職者資料在不同公司間相互流用,無論兩家公司是否屬於同一集團,否則將有違反就服法第5條「不實廣告或揭示」的疑慮。

 勞動局並提醒,求職者於面試時提供的個人資料,如未獲錄取,亦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請求應徵的事業單位停止利用或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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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彰化縣政府勞工處近來接獲多起檢舉外勞自行外出打工案件,除呼籲民眾勿擅自僱用非法外勞外,事業單位應善盡雇主管理責任,加強對所聘僱的外勞宣導不得自行從事許可以外工作,避免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

 勞工處近期接獲通報,有外勞利用下班後或休假期間,私自到其他工廠、餐廳或農特產品生產合作社打工情形,不僅非法聘用的雇主違法受罰,合法雇主也因外勞遭廢聘須重新聘僱以遞補人力。

 勞工處提醒,聘僱外勞皆須向勞動部提出申請,經許可後才可聘用,如遇新住民應徵工作時,應謹慎檢視其居留證及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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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起輪班間隔11小時 加班工時帳戶制

 立法院經過18小時不斷電表決,《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案1月10日上午8時43分三讀通過,包括休息日加班費核實計算、每月加班上限由46小時提高至54小時,3個月加班總工時138小時、輪班間隔原則11小時、「7休1」鬆綁、加班時數1:1換補休及特休假可遞延一年,修正條文中指定107年3月1日正式實施。

 有關輪班換班間距及「7休1」例假挪移例外情形,除需經工會同意才可實施,沒工會者需經勞資會議同意,同時僱用勞工人數達30人以上者,應報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備查,新增加政府把關機制,經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及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行業,新法3月1日實施後,勞動部將會公告適用的指定行業;加班彈性也須經工會同意才可實施,沒工會者需經勞資會議同意,同時僱用勞工人數達30人以上者,應報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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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聘僱家庭類外勞的雇主,依規定須參加聘前講習。宜蘭縣政府勞工處表示,雇主如有「團體講習」需求者,107年1月份每週三上午9時至10時30分,日期為1月3日、1月10日、1月17日、1月24日及1月31日,開放預約至指定場所辦理講習。

 其餘時段,雇主可到勞動部所建置的「雇主聘前講習資訊網站」(http://etraining.wda.gov.tw)或電洽(03)925-2745或925-2845預約。

 另外,雇主如自組團體方式(自備場地)申請講習,向勞工處申請預約後,該處將派員至指定場所提供服務。參加講習人員應攜帶身分證、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等身分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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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主動清除孳生源 最高可罰15,000元

 疾病管制署公布國內今年首例屈公病境外移入個案,為一名首次來台的菲律賓籍男性移工,於南部入境機場時攔檢,經血液檢驗後1月4日確認感染。疾管署表示,屈公病於2007年10月納入法定傳染病以來,累計病例有106例,其中91%感染國別為東南亞地區,提醒民眾前往病媒蚊流行地區時,應落實個人防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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