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勞工局新版外勞隨身字卡 開放索取
共印製6萬份 加入30句常用對話情境
外勞初次來臺,容易因語言隔閡而影響工作表現,為促進勞僱關係和諧,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年再度製作外勞隨身字圖卡,除以中、外文及羅馬拼音彙整常見單字外,新版本還加入約30句常用生活會話,共印製6萬份開放索取,也會視情況在執行外勞訪查業務時發送予外勞,加強他們日常生活的溝通能力,有意願的仲介業者及雇主,可洽勞工局詢問相關索取事宜。
新北勞工局新版外勞隨身字卡 開放索取
共印製6萬份 加入30句常用對話情境
外勞初次來臺,容易因語言隔閡而影響工作表現,為促進勞僱關係和諧,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年再度製作外勞隨身字圖卡,除以中、外文及羅馬拼音彙整常見單字外,新版本還加入約30句常用生活會話,共印製6萬份開放索取,也會視情況在執行外勞訪查業務時發送予外勞,加強他們日常生活的溝通能力,有意願的仲介業者及雇主,可洽勞工局詢問相關索取事宜。
新北推顧家好企業 減輕在職照顧負擔
整合勞社衛政資源 9家友善企業共同響應
為減輕在職照顧者負擔,協助穩定就業,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推出「顧家好企業」服務,整合多局處資源,將家庭照顧者支持方案從家庭延伸至職場,鼓勵轄內企業響應加入友善職場行列,支持員工不再因家庭照顧而提前離職。
監委不預警查外勞宿舍皆不合格 糾正勞動部
外勞宿舍規定跨部會討論勞動部:積極研議
近來多起外籍移工宿舍大火案件,造成外籍移工客死異鄉悲劇,凸顯移工宿舍安全問題。監委王幼玲、王美玉不預警實地查察13處移工宿舍,發現多家宿舍是屬於違章建築,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5日通過王幼玲、王美玉調查報告,糾正勞動部、內政部營建署及消防署,並請行政院督促改進。
臺南市建立聯繫窗口 保障僑外生工作權益
日前康寧大學涉透過人力仲介招收斯里蘭卡籍學生「假上課真打工」,引發社會關注,為瞭解各大專院校外籍學生現況,臺南市政府勞工局11月底邀集轄內12所大專院校進行相關法令說明,與各校建立即時反應窗口,勞工局也將協同學校至事業單位了解學生實習、工作情形,保障其求學、工作權益。
勞工局提醒,外國留學生須事前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後才能在臺工作,另依雇聘辦法第30條至第35條規定,來臺就讀正式學制僑生、港澳生及外國留學生,入學後即可向勞動部申請,惟來臺學習語言課程者須修業1年以上才能提出申請。外國留學生、僑生及港澳生申請工作許可,許可期間最長為6個月,其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20小時。違反規定者,勞動部得廢止其工作許可,而未依規定申請工作許可即從事工作,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且學生畢業後即令出國。雇主聘僱前也應確認其合法工作身份,確實核對證件,遵守時數規定,違反規定最高將處75萬元罰鍰。
為留才移民署擬改版外來人口統一證號
為解決在臺居留外來人口使用現行統一證號不便之問題,移民署將計畫對外來人口統一證號改版,未來現行「前2碼為英文字母+8碼阿拉伯數字」的外來人口統一證號,將比照國人國民身分證號「第1碼英文字母+9碼阿拉伯數字」編碼原則改版。移民署強調,目前政策規劃方向係適用所有來臺居留外來人口,大陸地區人民也將適用。
移民署表示,改版後可望營造友善外來人口生活環境及落實政府積極推動吸引、延攬外籍人才政策,為我國「留才」、「攬才」的希望工程鋪路。
配合薪資未達4萬需揭示 求才登記表修正
雇主委託就服機構求才如違法 就服機構負連帶責任
為配合就業服務法修正第5條第2項條文,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經常性薪資未達4萬元需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修正「求才登記表」,針對「核薪方式」欄位做調整,雇主若是勾選月薪、日薪與時薪須註明範圍,若是勾選依學經歷或證照核薪(每月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以上),就不須敘明薪資。
臺商回臺投資方案 訂定三年實施期程
適用受衝擊、赴陸2年業者 明年元月開始
「歡迎臺商回臺投資行動方案」出爐。考量投資企業必須符合高附加價值且對產業升級有助益,方案規定投資金額須達一定規模,其中新設立、高科技產業達新臺幣2億5千萬元,其他產業達5千萬元以上,並且能增加本勞就業機會,包括高科技產業創造本勞新就業人數100人或增加本勞比率20%,其他產業創造本勞新就業人數50人或增加20%。另為提升本勞薪資,同時也規定聘僱本國人勞保及勞退提撥工資須達3萬元以上。該方案自明年元月起實施,期程為三年,於110年12月31日截止。
11/30起 仲介不得留置外勞身分證件
外勞被性侵或重傷害 仲介知悉24小時需通報
自107年11月30日起,仲介在知悉雇主、被看護人、同住家屬或其他代表雇主處理勞工事務之人,對外勞有性侵害、人口販運、妨害自由、重傷害或殺人行為,仲介在知悉後24小時內有通報的責任,同時仲介不可以留置外勞的身分證件,違者都是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印辦處2019年假日共31天 開齋節6/3起5天
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公布2019年休假日,明年度包含臺灣、印尼國定假日共計31天,於前述假日以及周六、日期間,將不受理所有文件驗證業務。印尼最重要的假期開齋節,則暫定6月3日至7日,合併週六、日,將至少有9天的休假。
公告國定假日包括:
避免誤聘非法外勞 北市函請醫院宣導
呼籲雇主落實查驗證件 確認前不得工作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近期發現許多不肖業者,利用病患家屬急需照顧人力的壓力媒介非法外勞,導致雇主違法受罰。勞動局提醒,外勞申請依規定係採許可制,雇主申請務必透過合法途徑,若所聘僱對象為新住民,雖無需申請工作證,但仍須查驗居留證、護照及依親戶籍資料的「正本」證件,仔細核對相片及身分資料並拍照存證自保,確認為本人所有,且查驗期間也不得讓外國人先行從事工作,以免違法受罰。
落實講習 MECO通知仲介提供菲勞名單
僅臺中實施 徒增作業負擔而無實際效益
為使新入境菲勞,特別是家事類勞工更了解法令規範及快速融入社會,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臺中分處近期針對中臺灣的仲介公司發出通知,要求業者提供今年下半年的新入境菲勞名冊,後續MECO將進行入境後講習宣導(Post Arrival Orientation Seminar, PAOS)。此一措施雖係基於菲律賓的法令規範執行,然而仲介業者認為,MECO應透過本身管道,或在勞工赴海外工作前舉行說明會,臺灣政府提供外勞的諮詢、申訴管道已經相當多元,菲方強行推動講習措施,不僅增加仲介作業負擔,也會影響引進菲勞意願。
提升服務 印辦處開啟Line自動回覆
透過關鍵字搜尋資料可更迅速回應問題
印尼勞工在臺人數持續增加,但服務能量及人力均有限,為加強對印尼移工的服務,駐臺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近期強化服務效能,啟動Line自動通話功能,透過「聊天機器人」協助解答印勞在臺工作相關問題,未來印勞朋友僅需要在Line對帳號提問,就能得到回覆。印辦處表示,資料庫內容會持續擴增,會不斷收集印勞朋友的問題做新增、補強。此外,因服務的對象是印尼移工,因此僅支援印尼文,中文、英文均無法判讀。
截止10月底 外勞在台總數破70萬人
歷經2年4個月 外勞人數增10萬
外勞在台總數突破70萬人!根據最新統計,107年10月底外勞總計70萬3,162人,產業外勞有44萬6,779人、社福外勞則有25萬6,383人,距105年6月底外勞總數破60萬人,歷經2年4個月;對此,勞動部常務次長林三貴表示,勞動部定期公告外勞人數,在上個月外勞人數達69萬9,379人,這個月超過70萬人也是必然的,增加主因是家庭看護工與3K行業較上月各增加1千多人。
雇主無法定事由 不得拒絕育嬰留停復職
新北勞工局將進行電話關懷 必要時勞檢
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後復職,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雇主拒絕最高將依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為確保勞工權益,目前勞保局每個月都會將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名單,送交縣市政府以關懷復職情形,如發現雇主未使勞工恢復原有工作,新北市將發動勞動檢查,透過此項關懷措施,今年截至目前為止已發現4家企業違法,共計罰鍰8萬元,呼籲企業確實遵守法令規範。
11/24大選放假日 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
11月24日為公投綁九合一大選,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說明,選舉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之日,所謂放假一日,係指自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的連續24小時。雇主因業務需要,在不妨礙勞工投票前提下,可徵得勞工於當日出勤,但工資計算方式多元,其中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勞工應放假一日,工資照給,如徵得勞工同意於當日出勤,即使該段工作時間並非投票時間,雇主仍須加倍計給工資。
至於不具投票權的勞工,雇主雖無需另外給假或是加班費,但選舉當日如為預先排定休息日性質,應業務需要而出勤者,雇主仍應依勞基法第 24 條規定計給休息日出勤工資。
機構內結核病發病率高 疾管署加強防治
篩檢約4千人陽性率兩成 籲請配合治療
結核病新案發生數中,超過半數為65歲以上長者,而長照機構內住民結核病發病風險又是一般老年族群的3.5倍,為降低感染風險,疾管署與各縣市衛生局選定部分長照機構合作辦理結核病防治計畫,包含加強症狀篩檢,主動發現個案,並與勞動部勞研所合作進行機構通風環境調查,針對機構住民以及相關工作人員篩檢出曾受結核菌感染者,進行預防性治療,保障民眾健康。
立院三讀就服法 招募月薪未達4萬須公開
就歧增星座血型 仲介不得留勞工身分證
立法院9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未來在雇主招募時,禁止寫「薪資面議」,且職缺月薪若未達4萬元者,必須公開薪資範圍,違者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此外雇主也不能因為求職者的星座、血型等條件,歧視勞工,違者可處30萬到150萬罰鍰。
歡迎台商回台投資 有條件提高外勞配額
防低薪 擬設員工百人且薪資須達3萬元
針對歡迎台商回台投資,根據2次跨部會討論後,初步共識除協助本勞招募與訓練,搭配現行外勞3K5級制與附加案制度外,符合特定產業資格者如智慧產業,且同時符合員工人數100人以上以及整體員工薪資達3萬元以上的兩項門檻,擬有條件再給10%外勞配額,最高仍以40%為上限,並同意給予預核制,一年內補足本勞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