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MG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今 (10) 日表示,2017 年綜所稅結算申報與 2016 年相比有 6 個不同,包含調高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退職所得課稅門檻、配合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對於基本生活費不課稅、增加綜合所得稅聲明事項表、因應住宅法上路,房屋所有權人出租房屋做公益使用或租給領有政府租金補貼之承租人,每屋每月可享有最高 1 萬元租金免稅額度。
KPMG 安侯建業指出,除上述 6 個改變外,2017 年綜所稅各項扣除額,包括綜合所得稅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以及申報方式等,均與 2016 年相同。
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基本生活費不課稅的規定,在申報時綜合所得稅時,如果家戶「基本生活費所需費用」超過「所得稅法規定免稅額、一般扣除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合計數」部分,可自納稅者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