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
101年度優良外籍勞工選拔活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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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101年首次辦理「優良外籍勞工選拔活動」,活動目的在於加強外籍勞工相關法令宣導、鼓勵外籍勞工努力學習、全面提昇工作士氣與敬業精神及協助雇主做好管理工作,將評選選出30位優良外籍勞工予以公開表揚,藉由本活動表揚優秀外籍勞工對社會的貢獻,以促進勞、資、政三方良好互動與交流。
一、參選資格
凡於桃園縣內實際從事工作滿一年以上,且合於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之外籍勞工(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機構看護工、製造工、營造工、海洋漁撈工),無任何違反勞動相關法令,並有具體優良事蹟足為楷模者。
二、參選方式
可經由事業單位、仲介公司、產業工會、各國駐臺辦事處、外籍勞工民間服務團體推薦之合法外籍勞工,依其出勤情況、工作表現、生活管理配合度等項目提送報名參選,填寫「活動報名表」及「優良外籍勞工評量指標」,且提出具體事蹟文字說明或圖片等相關資料,經本活動專業評審委員進行評選選出表演優異之外籍勞工。
三、獎勵辦法
特優獎:1名,每名頒發8,000元禮券及優良外籍勞工事蹟冊乙冊。
優等獎:3名,每名頒發5,000元禮券及優良外籍勞工事蹟冊乙冊。
甲等獎:6名,每名頒發3,000元禮券及優良外籍勞工事蹟冊乙冊。
優良獎:20名,每名頒發2,000元禮券及優良外籍勞工事蹟冊乙冊。
四、報名時間
自9月1日(星期六)起至9月30日(星期日)止(以郵戳為憑)
五、報名方式
於報名時間內將相關參選資料以掛號方式寄送至:臺北市106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2樓 「桃園縣政府101年度僱用外籍勞工優良事業單位選拔活動小組 收」
聯絡電話:02-23660812分機153王婉婷小姐、分機165鄧舜元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