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東南亞政府法令】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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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新制 屏縣加強入廠訪查宣導

騎乘電動自行車新規定自10月份上路後,雖然歷經宣導期,但仍常有騎士違規未戴安全帽,其中又以外籍移工居多。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近期將電動自行車相關規範及罰則,製作成印、越、菲、泰等四國語言文宣,印製海報張貼在移工工作場域及休閒場所,藉此提醒移工交通安全,降低車禍肇事率。

有鑒於屏東加工出口區週邊常有移工聚集,縣府也至廠區周遭關懷移工上下班交通安全進行及新法上路宣導,維護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移工大多不諳中文,今年10月起「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新規定,包括騎乘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可處300元罰鍰;擅自改裝車輛,可處1800元至5400元罰鍰;車輛時速超過25公里,可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酒駕經警察攔檢超過酒精濃度標準,罰鍰600至1200元並移送法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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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仲介查察2.1千餘家 罰鍰223件

仲介管理辦法草案預告 行蹤不明增列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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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入廠宣導 今年共執行209場次

移工私自打工影響工作權 列為重點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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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訂定移工懷孕處理原則 勞雇合意解約可聘雇新移工

   由於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要求,勞動部訂「移工在聘僱工作期間懷孕及其後續工作權益處理原則」,移工因懷孕經勞雇雙方合意解約,移工可自費在安置單位待產並暫緩轉換事宜,考量解約原因不可歸責於雇主,原雇主可以引進或聘僱新移工,另製造業雇主聘僱外國人總人數,可不計入懷孕人數。

勞動部指出,依人權諮詢委員會第36次會議決議,訂「移工在聘僱期間懷孕及其後續工作權益相關處理原則,強調雇主不得因移工有懷孕、分娩等情事而終止聘僱關係,若有雇主強迫情事、違法片面終止聘僱關係,將會廢止雇主其配額,並管制雇主2年不得提出申請。針對懷孕的移工經勞雇合意終止聘僱關係,勞動部會廢止其聘僱許可,懷孕移工可申請轉換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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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移工離境驗證 即日起採用新系統

取消會員登入機制 直接線上填寫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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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親友來台探親 未經許可不得工作

於店面幫忙 將違反非法容留或聘僱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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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立法重點 研議就服法與職保法草案

 

   勞動部提出109年未來立法計畫,包括持續推動職業災害保險單獨立法、勞保年金改革草案完成已送至立法院、研議修正《就業服務法》及「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劃書裁量基準」,加強保障受聘僱外國人工作、住宿及人身安全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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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瑩籲檢討外籍家庭幫傭評分點數

勞動部指朝多胎家庭加權計分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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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一日新規定上路

內用不可提供一次性塑膠吸管

為了減少塑膠用量,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如麥當勞、KFC等)四大類對象,內用不得提供一次性塑膠吸管,違規的業者可開罰1200元至6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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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福利部表示,目前社會福利機構照顧人員現行排班,均採兩班制或三班制,原則上更換班次已隔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為確保服務品質,保障工作人員之權益及身心健康,應遵守輪班間隔11小時規定,並無報請勞動部放寬該類人員輪班間隔之規劃。

 衛福部說明,社會福利機構因服務對象屬性與一般行業服務之對象有所差異,且照顧人員工作場域為高壓環境,考量其服務對象的依附關係及照顧品質,並兼顧照顧人員職場健康,衛福部主張,社福機構工作人員輪班仍以「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為原則,除非重大災害、事變或突發事件,方可透過勞資協商,否則不得調整。

 為配合勞基法此次修正規定,刻正積極研擬各項配套措施,給予必要支持,協助社福機構永續經營發展;另為協助社會福利機構及團體清楚瞭解勞動基準法規定,即時配合調整管理制度,衛生福利部與勞動部共同彙編「勞動基準法新制上路社會福利機構及團體調適指引」,已於106年6月公告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https://www.sfaa.gov.tw/首頁>主題專區>婦女福利與綜合企劃>重要政策),並同步提供各地方政府轉知所屬社會福利機構及團體參採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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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雇主與外籍勞工雙方合意要終止提前聘僱關係,要 前往各地方政府勞工主管機關辦理驗證程序,並由勞工主 管機關發給驗證證明書。原雇主之後申請外籍勞工遞補時, 需檢附驗證證明書才可申請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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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外籍勞工阿勇在臉書PO了殺狗的照片,友人還在照片下按讚回應「好味道」,經台灣網友發現肉搜檢舉,才發現在是台中市某區工廠,台中市動保局介入調查,將2名涉案的越勞移送法辦。

東南亞集團提醒外勞朋友,任意宰殺犬、貓,最重將處理25萬元罰鍰,亦有可能廢除聘僱許可,提前遣返離境,請外勞朋友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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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危害工作職業病健檢 去年補助25萬人

 雇主注意!企業現行若是有替勞工投勞保與提撥勞工退休金,其薪資在2萬1,901至2萬2,000元之範圍,投保級距是在2萬2,800元,但因基本工資107年1月1日調漲至2萬2,000元,勞保與勞退金薪資分級表級距有修正,企業應在106年底前向勞保局主動申報,投保級距可調降為2萬2,000元,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

 勞保局28日召開例行記者會說明,基本工資自107年1月1日起從原先每月2萬1,009元調整為2萬2,000元,「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亦配合修正,並同步自107年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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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資勞工負擔310元 雇主997元

 配合基本工資於107年元月起,由現行的21,009元提高至22,000元,衛生福利部11月27日公告修正全民健保投保金額分級表,提高投保金額下限至22,000元,實際月領薪資在此一金額以下者,以投保等級第一級投保。

 健保署並公布健保負擔金額表,屬於公、民營事業有一定雇主之受雇者,若以最低金額22,000元投保,本人每月應負擔保費為310元,投保單位每月應負擔997元,政府補助金額166元,自107年元月起生效。健保費繳費通知原則上於次月底前寄發,因此雇主預計明年2月底前收到調整後的費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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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已於網站建置 「外籍勞工定期健康檢查日期查詢」系 統,只要輸入外籍勞工「定期健檢起計 日」即可顯示工作滿 6 個月、18 個月及 30 個月之應辦理定期健檢期間。另外籍 勞工「定期健檢起計日」為聘僱許可函 發文日期在 105 年 11 月 4 日以前者,起 計日為「入國日」,日期在 105 年 11 月 5 日以後者,起計日為「工作起始日」, 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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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年1月1日起,基本薪資由現行$21,009元調整至$22,000元,產業外勞與泰國籍家庭類外勞薪資將會跟著調整,其他家庭類外勞現階段維持不變。

 因基本薪資調漲,勞健保負擔級距也會有所調整,產業外勞每月需繳交的勞保費用將由$399元調升到$418元;雇主負擔部份則從現行$1,397元調漲$1,463元。

 健保費部份,不分產業與家庭類外勞,統一調漲,外勞應自行負擔由原本$296元調整至$310元;雇主應負擔健保費則由$952元調漲至$9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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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配合修正外勞轉換雇主及相關管理規定,放寬對於期滿轉換的外籍勞工不以原從事行業之同一工作類別為限,不 過轉換工作之類別仍應符合審查資格,例如原本從事製造業外籍勞工轉換看護工作,須具備相關照顧服務訓練證明等才能 跨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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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不明人士利用一些手法來詐騙外勞朋 友或雇主,例如:向外勞收購易付卡轉賣 或以幫忙免費申辦為理由收取外勞的居留證或 健保卡;外勞被騙簽本票,成討債工具;假藉 介紹工作詐騙錢財等。勞動部呼籲,外勞朋友 申辦任何東西前,應要求店家提供有母國文字 之契約並詳細閱讀。或撥打 1955 外籍勞工 24 小時諮詢保護專線,亦可請雇主協助撥打 165 防詐騙專線詢問,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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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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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偶有發生外勞私自捕捉犬貓並宰殺食用等情事,勞動部 呼籲,為尊重生命及避免外勞因不諳我國法令而遭受刑罰, 雇主及仲介公司應向外勞加強宣導動物保護法規定,違反者將依 就業服務法最高處以新臺幣 30 萬元罰鍰。相關通報除可撥打農 委會動物保護專線 0800-231-532 外,若涉及外勞事務,亦可撥 打勞動部「1955 外籍勞工 24 小時諮詢保護專線」,服務人員將 主動協助轉請各地方政府動物保護主管機關積極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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