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公告「辦理就業安定費及滯納金收繳作業要點」
1.現行作法法制化明文公告
2.加強雇主繳納就安費便利性
目前分類:【東南亞政府法令】 (178)
- Aug 24 Wed 2011 18:07
[法]辦理就安費作業法制化與就安費繳納地點擴大
- Aug 22 Mon 2011 18:03
[法]注意喔!適逢開齋節,印辦處將放長假
- Aug 12 Fri 2011 18:40
[法]99年綜所稅分三批退稅(包含外籍勞工喔)
- Aug 08 Mon 2011 18:19
[法]外勞不適任怎麼辦?有充份證據可向勞委會直接提廢聘
發生事件:
外勞疑似有虐待被照顧人行為,且雇主也提供監視器擷取的畫面,但前往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辦理解約驗證時,只因外勞不同意回國,地方政府當下並未開立中途解約驗證證明書,僅要求勞僱雙方再溝通,造成外勞逃逸。
我國勞工局常因過分保障外勞,而忽略被照顧人權益;當下若能立即開立證明,將外勞遣返回國,就不會有後續逃逸問題。
- Aug 02 Tue 2011 18:20
[法]無法定安置情事 外勞在人力仲介處等轉換
- Jul 25 Mon 2011 18:27
[法]101年1月1日基本薪資調漲為18,780
勞委會100年7月21日上午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決議
基本工資調漲5.03%,由原本1萬7,880為1萬8,780元,小漲900元
時薪則由98元調升至103元
- Jul 19 Tue 2011 17:39
[法]勞委會重申外勞來台工作有年齡限制
- Jul 18 Mon 2011 18:11
[法]導正仲介市場 勞委會函釋「不正利益」
人力仲介市場不時傳出製造業、養護機構等雇主要求金錢或物品回扣,才願意將外勞引進業務委託給人力仲介,造成人力仲介市場紊亂,雇主引進外勞不需付費還可獲得物品或金錢,仲介的利潤何來?間接導致外勞來台仲介費居高不下,先前某製造業雇主向某仲介索取回扣後,毀約將外勞引進業務交由另家辦理,被毀約的仲介就向勞委會檢舉雇主收回扣。
為避免部分不良仲介以回扣方式擾亂市場,勞委會發函解釋「不正利益」
即日起人力仲介不得替雇主支付相關費用
1.就業安定費
- Jul 04 Mon 2011 18:01
[法]工廠雇主注意了!勞委會已擬定101年度勞動檢查方針
雇主注意,勞委會已擬定101年度勞動檢查方針!針對火災爆炸預防及高毒性、高剌激、腐蝕性或特殊材料等化學性因子、噪音及高溫等物理性因子職業病預防,及媒體報導違反勞動法令的行業等,已列為優先實施專案檢查的事業單位;雇主規避檢查,將依安衛法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檢查處說明
101年度將採行「宣導、檢查、輔導」三合一作法
提升職場安全衛生水準,保障勞雇雙方權益
- Jun 30 Thu 2011 18:31
[法]勞基法加重罰則額度 7/1起實施
- Jun 27 Mon 2011 18:17
[法]工廠臨登辦法修正 放寬用電證明認定
- Jun 22 Wed 2011 18:04
[法]針對84-1條的工作者 北市推出工時規範
針對84-1條工作者的工時,是由各地政府規範
在之前五都的勞工局都有大概擬出規範的方向
但是為了不讓不肖的雇主進行規避,所以勞委會將會製定一套規範
台北市勞工局
每月上限由目前312小時下修至260小時
- Jun 20 Mon 2011 18:34
[法]3K勞工補助「缺工就業獎助方案」
近兩個月台灣求才需求高達18萬名,但登記求職者則約14萬,顯示缺工問題嚴重
其中又以適用申請外勞的3K產業和傳統產業最多
根據勞委會提供的資料,求供倍數已超過2,亦即每個勞工可以分到二個工作
- Jun 06 Mon 2011 18:17
[法]政院通過職災勞工保護法修正草案(逃跑外勞也享有職災保障)
民國99年國道6號發生重大工安意外,多名死亡外勞因屬非法逃跑外勞
未受職災勞工保護法保障;勞委會擬將合法引進但因故變成非法的外勞納入保障
但若是偷渡外勞或以觀光簽證來台非法打工,則不在保障之列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如玄表示
- Jun 01 Wed 2011 18:17
[法]檢舉雇主聘逃逸外勞(外傭)獎金 從新從優
為獎勵民眾檢舉違反非法雇主、非法人力仲介及外國人,依法律「從新、從優」原則
勞委會指出
在4月30日之前檢舉並查獲就是適用舊規定「獎勵檢舉與查緝非法外國人非法雇主及非法仲介業者或個人獎勵金核發作業要點」
- May 24 Tue 2011 18:20
[法]未登記工廠 新北市近期將全面清查
新北市經濟發展局
近期將針對轄內未登記工廠進行全面清查
並要求違法者限期合法登記,或辦理臨時工廠登記以接受輔導
- May 23 Mon 2011 18:41
[法]聘僱外籍人士 雇主需查驗正本文件
小吃店、菜市場、夜市等攤位,切勿因一時迫切的用人需求而違法僱用外籍人士,一經查獲違法,將依法處以新台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
所以台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雇主聘僱外籍人士從事工作,務必查驗其身份,以免誤聘非法外勞從事工作而遭受處分。
- May 18 Wed 2011 18:26
[法]優秀僑生畢業 今年起可留台實習
勞委會尚未鬆綁優秀僑在台工作事宜
教育部5月11日先行實施「大學校院僑生畢業後申請在台實習作業要點」
今年國內大學校院畢業的優秀僑生即可依該要點規定,於取得實習機構的實習同意文件後
- May 16 Mon 2011 18:40
[法]被看護者死亡 雇主30日內應申報
近來有被看護者死亡後,雇主卻繼續留用外籍看護工,甚至有謊報外勞逃逸者
勞委會提醒雇主,若被看護者身故,雇主應在法令規定期限內
協助外籍看護工辦理出境或轉換雇主等相關事宜,以免違法受罰
- May 03 Tue 2011 19:14
[法]檢舉非法雇主、逃逸外勞5/1提高獎金
為獎勵民眾檢舉違反非法雇主、非法仲介及外國人
勞委會自5月1日起提高檢舉獎金,查獲雇主聘僱逃逸外勞按人頭給予獎金
5人以上核發5萬元,同時新增檢舉雇主違反「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