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千漁民北上 反對漁業納勞基法規範
外籍漁工離船罰則重 籲取消限制僱用規定
數千名來自蘇澳、東港、小琉球各地的漁民不滿漁業三法未經宣導、輔導,就對漁民課以重罰,11月6日北上抗議,由農委會步行至立法院,要求重新檢視法令,制定更符合可行性的管理措施。其中為改善船員待遇,政府有意將漁業納入勞動基準法規範,漁民自救會認為,漁船作業有其特殊性,建請儘速制定漁業專法,而漁船僱用外籍船員如有脫逃情形,政府只對船主及仲介公司施以重罰,卻未對漁工有任何限制,呼籲儘速檢討不合理的規範,並取消漁工離船六個月限制雇用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