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政府針對外勞朋友報稅有新的規定,都對於外勞朋友有大大的幫助
未住滿183天月薪25,920元以上才需要扣18%的稅
外籍勞工如經核准居留期間於99年度可滿183天者,則該名員工所適用扣繳率為6%;反之,未滿183天者,全月薪資給付總額在行政院核定每月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25,920),按給付額扣取6%,超過行政院規定標準者,按給付額扣繳18%,且無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2仟元者,免予扣繳之適用,同時應於給付之日起10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開具扣繳憑單,向該管轄國稅局申報核驗。若未依照上述規定期限內填報者,稽徵機關除限期責令公司補報外,還會依所得稅法第114條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