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今年下半年,將針對聘有外勞的雇主、事業單位
舉辦美語、越南語、印尼語與外勞的中文初級會話班研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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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台北市勞工局
活動時間:7/11(日)
活動地點:台北火車站南二門前「站前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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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看護工可以機構外派服務模式照顧病患

 

勞委會在3月曾召開有關長期照護保險制度外籍看護工銜接座談會,有學者提出建議,聘僱模式可以多樣化,由機構聘僱一定比例本、外勞看護工,再以外展方式派遣至家庭中照顧

 

其機構可以是非營利團體經營,甚至學者認為由仲介業者經營也是可行的,可以有效解決外籍看護工在家庭私領域中被虐待、勞動權益不受保障等問題。

 

因為聘僱模式改變,為避免因全面開放造成衝擊,勞委會7月6日下午開會再提出機構外派家庭照顧服務試辦計畫,多數與會者認同該計畫,將由具長期照顧服務經驗且為合法立案之團體或非營利組織執行,服務對象將擴大為有照顧需求的民眾,將不限現行具外籍看護工申請資格者,詳細計畫如價格、服務支援等下次會議再討論。除內政部擔心造成本國照護服務員排擠外,多數與會者都認同該計畫。 (因為與會團體都是到時候要執行的機構,所以不會反對,只有內政部擔心國內就業反對)

 

由於有雇主團體(與會的非營利組織)建議,部分家庭沒有居住空間或是不願外人居住在家裡,但是家中病患又不願送至養護機構,因此建議可以由照護機構擔任雇主,有需要照護的家庭再向照護機構購買服務,由照護機構派遣外勞至家中照護,如需24小時照料者,可以2班或是3班輪流派人照料,價格可以比直接聘僱外勞高一些,又不須負擔管理外勞責任。

 

簡單的說-未來大概就分這三類申請外籍看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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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雇主請注意!!!

今年度外籍勞工運用及管理調查即日起展開
預計執行針對事業類及家庭類的雇主進行通信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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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7/4 1400 (這一天是溫度破表的日子)
地點:新莊鴻金寶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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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方政府為鼓勵良好勞僱關係的發展
肯定東南亞外勞的貢獻;同時也鼓勵表揚外勞雇主以同理心善待外勞,促進勞資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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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些日子,信奉回教之印尼勞工控訴雇主逼迫吃豬肉案件,日前已進入司法審理階段,報導指出,雇主強調本身並不清楚勞工為穆斯林,也不知道穆斯林不吃豬肉的飲實禁忌,且勞工到工廠時,仲介鼓勵勞工說台灣是普遍吃豬肉的國家,不吃豬肉會造成雇主困擾……,並表明仲介公司明知勞工信奉回教還誤導雇主,方致造成此有損我國國際形象之案件。

就業服務法第五條即明確規定,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以宗教信仰予以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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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以下7位得獎者

#7   Mm(臨時有事無法參加,自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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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戶政司為了鼓勵一般大眾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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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聘僱外勞的巴氏量表到宅評估申請,將統一由個縣市長照中心辦理

所以各位有需要照護的朋友有福了!此項服務大約4,000元

1.出診訪視費(含醫師及醫事人員各1名)為1700到2000元

2.評估鑑定費700到1000元

3.交通費則由各縣市依當地區域狀況自訂並公布

 

但是在這邊還是要注意要檢附的文件與申請的條件

1.應檢附的文件

身心障礙手冊、或由專科醫師開立詳述病況的診斷證明書、或專科醫師開立與前項標準相關的就診及入出院摘要等。

2.申請條件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植物人、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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