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起快篩陽=確診!流程QA一次搞懂 3種人免出門PCR


指揮中心宣布,5/12起居檢、居隔、自主防疫對象,快篩陽性不需出門做PCR,只要經醫事人員遠距視訊確認,就可認定為確診。因應簡化疫調,更新增自主回報系統、健康存摺App,不必等衛生單位或簡訊通知,即可自行填寫。

 

 

Q1:我是3+4居家隔離者,什麼時候該快篩?
A:指揮中心表示,居隔者「有需要再快篩」,自主防疫期間非必要不出門,快篩陰性才出門。

此外,將提供成人3劑公費快篩試劑,以匡列時、有症狀時、自主防疫期間共3次為原則;學生方面,須等自主防疫期間結束後,快篩陰性才可上學。大學(含)以上學生提供3劑公費快篩、國小至高中提供2劑公費快篩試劑。

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也提醒,新冠肺炎潛伏期為3天左右,回想與確診者接觸的時間,往後推算3天內做快篩比較能夠確認。他指出,接觸當天去做不會立刻轉陽,「至少要隔1天以上、大概3天內,這段期間是轉陽或發病的高峰期。」

 

Q2:快篩陽性怎麼辦?

A:目前快篩陽性不代表確診,請確認自己是否為居隔者,再採取以下行動。

居家隔離/檢疫者

隔離期間若快篩陽性,應主動告知「隔離通知書填發單位」或集檢所工作人員,並依衛生局指示前往指定地點PCR;自主防疫期間快篩陽性,禁止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可透過自行開車、騎車、步行或家人親友接送等方式,前往PCR,或依地方衛生局流程處置。

非居家隔離/檢疫者

檢測結果若為陽性,須將快篩器材密封包裝,攜帶至PCR採檢站,全程戴口罩、不得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不必打到1922或衛生局,若結果為陽性,將由醫院通報衛生局安排收治。

另外,指揮中心開放基層診所加入PCR檢驗行列,待名單整理完畢,將同步公告上網。目前可透過疾管署COVID-19全國指定社區採檢院所查詢附近採檢站。

指揮中心也宣布,自5/12起,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居家檢疫對象,使用家用快篩檢測陽性,不需出門做PCR,經醫事人員遠距視訊確認,就認定為確診。快篩陽性民眾應注意以下3點事項:

1.不可外出,可使用「健康益友App」(►IOS系統►Android系統)或聯繫地方衛生局,透過遠距醫療或視訊方式,由醫師確認快篩結果進行評估、通報。

2.後續由地方衛生局依照「確診個案收治分流原則」進行居家照護或隔離治療。

3.民眾或評估醫師對快篩結果有疑義,仍可通過衛生局安排PCR採檢。

 

Q3:我是居家照護/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若想就醫怎麼辦?怎麼取藥?

A:若無法撥通衛生單位或119,指揮中心放寬自行就醫方式,得以防疫車隊、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開車、騎車、步行方式前往。

此外,指揮中心說明,若有就醫需求可使用視訊診療,民眾可先利用健保快易通App或健保署網站查詢醫院視訊門診資訊,再打電話或網頁掛號,等待醫院聯繫。

有處方箋後,可利用醫院和送藥到宅的系統,陳時中表示,「可以讓親友去領藥給你,也可以自己請他送藥到宅。」可透過健康益友App或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網頁查詢相關功能。

 

Q4:確診後該怎麼辦?

A:若接到確診通知,可先電話聯絡密切接觸者,請他們自我隔離並健康監測,並填寫簡訊所附之「自主回報疫調系統」連結,再至台灣社交距離APP,上傳隨機ID,讓接觸者收到相關訊息。

確診者將依輕重症進行分流:

醫院

中重症所有病患、80歲以上、懷孕36週以上患者,確診後將直接送往醫院治療;無症狀或輕症,出生未滿3個月確診且發燒、出生3~12個月確診且高燒超過39度,醫師評估有住院治療必要者,也應收治醫院。

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

無住院需要、但不符合居家照護條件者,懷孕35週以內者,無症狀或輕症之70~79歲,生活可自理或有陪同照顧者之確診者,65~69歲之獨居確診者,以及無症狀或輕症、不符居家照護條件之兒童,都送往加強版集檢所及防疫旅館,照顧者可陪同前往。

居家照護

無症狀、輕症之69歲以下,符合居家照護條件,且非65~69歲獨居者,可採居家照護管理;無症狀及輕症之所有兒童,若符合居家照護條件則可在家,如不符合,則由照顧者陪同收治加強版集檢所或防疫旅館。

不符居家照護健康條件之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如本人或法定代理人要求希望採居家照護,經醫療人員評估後,得採居家照護。

※無症狀/輕症之血液透析確診病人,得依衛生局規劃,安排居家照護,並於指定之透析診所或醫院接受血液透析治療。

此外,醫院收治無症狀/輕症確診者,住院天數以不超過5天為原則,如經醫師評估已無住院醫療需求,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得由醫院先行安排出院;未符合解除隔離條件者,下轉返家進行居家照護至隔離期滿。

 

Q5:確診沒收到簡訊或衛生單位未聯繫怎麼辦?

A:指揮中心說明,無論是透過健保快易通App或採檢院所告知,未收到簡訊或衛生單位尚未聯繫者,都請先留在家中不要離開,等候通知;在家中請單獨一人一室,盡量和同住者使用不同衛浴設備,不要離開房間。

發言人莊人祥表示,若確診當天沒收到簡訊,可能當時留存電話有誤,會再請衛生局協助後續疫調追蹤。

此外,指揮中心也提供另一解決方式,目前系統已完成健保系統介接,即起民眾登入「健康存摺」後,可於「COVID-19疫苗接種/病毒檢測結果」功能的「明細」頁籤,查看「PCR檢測結果」時,若是陽性個案,可直接點選「COVID-19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系統」連結,前往填寫資料,不必再等簡訊或衛生局通知。



Q6:居家照護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事項?

A:居家照護期間,無論是確診者或同住之未確診者,若出現喘、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意識不清,皮膚或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無發燒心跳卻超過每分鐘100次,無法進食喝水服藥,過去24小時無尿或尿量減少等症狀,應立即撥打119、衛生局或1922。

兒童部分,若兒童出現以下症狀,則須視訊診療,必要時得安排外出就醫:發燒超過48小時,或高燒超過39度合併發冷/冒冷汗、退燒後持續活動力不佳、呼吸急促、喘或胸悶胸痛,持續性嘔吐、頭痛或腹瀉,超過12小時未進食或解尿。

特別提醒,兒童若出現抽搐、意識不佳、呼吸困難或有胸凹現象、唇色發白或發紫、血氧飽和度低於94%、肢體冰冷合併皮膚斑駁、冒冷汗症狀,則應立即撥打119,或緊急自行就醫。

 

Q7:我是確診者居家照護之同住隔離者,應隔離幾天?

A:確診者居家照護之同戶隔離者,依居家隔離3+4新制,隔離至同戶「最新個案」之確診日後3天+自主防疫4天;另,未確診者因必要之照護,得與確診者同室,未確診者自「最後同室接觸日」後需再居隔3+4天。



Q8:無症狀或輕症確診者的解隔條件是什麼?

A:指揮中心表示,解隔條件會依據天數有所不同。

距發病/採檢日第4天內:追蹤2次快篩,或PCR陰性/Ct值≧30。

第5~9天內:追蹤1次快篩,或或PCR陰性/Ct值≧30。

達10天者則無需採檢。

※快篩須由醫事人員進行;居家照護之確診者不適用前2項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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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東森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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