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實施規定
為保障外勞權益,現行法令規範勞僱雙方提前終止契約,必須經過當地勞工局解約驗證程序,雇主才能申請遞補
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台中分處新規定
若勞動契約未滿半年解約的案件,除勞工局的程序外,還必須至MECO驗證,進行面談,否則後續將不同意遞補菲勞。
過去處理各項申訴案件時,發現有許多菲勞回國之後才提出,顯示在勞工局的解約驗證機制中,可能因個別承辦人員處理方式的不同,使外勞無法在當下表明繼續工作的意願,因此採取這樣的做法。
適用面談的對象,為勞動契約生效未滿半年的案件。該處人員表示,時間的計算,是以當次契約的時間而言,之前累計的工作年限不計入;超過半年即不須驗證。
中部地區的菲律賓外勞如果要契約未滿半年要提前離境流程
1.事前預約縣市勞工局受理解約驗證
2.前往勞工局辦理解約驗證
3.預約MECO台中分處受理解約驗證(3天前預約)
4.強往MECO台中分處辦理解約驗證
5.菲律賓外勞離境
*若未辦理驗證者,不接受以遞補方式引進菲勞。
影響
1.目前勞工局已有驗證程序,再增加辦事處的驗證,反而只是增加流程時間與仲介公司成本
2.如驗證程序過於麻煩,進而導至影響雇主選擇其他國籍之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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