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名稱:新北市政府勞工局101年度優良外籍勞工遴選活動
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01年2月10日17:30截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 (8:30~17:30)內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參加資格:
(一)參加遴選之外籍勞工應取得合法工作許可,且應:
1.至101年2月10日止,合法在新北市工作累積達1年(含)以上(不限同一雇主),且至101年5月10日其聘僱許可仍有效並合法居留在臺者。
2.無任何違反就業服務法事實,經中央、地方主管機關予以處分,以及無相關不良紀錄者。
3.目前工作許可地址位於新北市轄內。
4.合於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之外籍勞工。
(二)得獎名單公告後、表揚前,如違反上述各項情事之一者,應予以取消得獎資格;其名額從缺。
遴選方式:
(一)初選:
由本局業務單位組成工作小組進行參選人之資格審查,並視實際情況電話訪談、訪視及蒐集相關資料,進行初選。
(二)決選:
初選後,由本局組成委員會進行評選本年度優良外籍勞工:
家庭類外籍勞工5名、事業單位類外籍勞工5名。
※評選標準如下:1.外籍勞工工作表現(佔40分);2.主動學習(佔20分);3.品行操守(佔20分);4.樂觀助人(佔10分);5.其他足為楷模事蹟(佔10分)。
為鼓勵在新北市認真工作的外籍勞工,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將辦理優良外籍勞工選拔活動,自即日起至101年2月10日止受理報名。外籍勞工可自行報名,亦可經由事業單位、雇主、仲介、各國駐臺辦事處、外勞民間服務團體、社會民眾等推薦參選。勞工局將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兩階段評選,透過電訪及實地訪視蒐集相關資料,選拔10位優良外籍勞工(家事類5名、產業類5名),並於勞動節公開表揚。
報名方式:
(一)推薦:
可經由事業單位、雇主、仲介公司、各國駐臺辦事處、外籍勞工民間服務團體、社會民眾之推薦方式參選。推薦應提出具體事蹟、文字說明或圖片等相關佐證資料。
※事業單位推薦,以同一家事業單位外籍勞工:
1.聘僱人數在三十人以下者,以推薦1名為限。
2.聘僱人數達三十人以上未滿一百人者,以推薦2名為限。
3.聘僱人數達一百人以上者,以推薦3名為限。
(二)自行報名。
表揚方式:
經決選獲選為本市優良外籍勞工,由本局頒發獎牌乙座、禮卷及禮品,並於101年5月1日前公開表揚。
※ 活動資訊請參閱本局報名簡章;或來電(02)29603456分機6408 黃先生或撥打1999(本市境內)洽詢。
※ 報名資料(含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請郵寄至: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外勞服務科,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7樓,並請於信封上註記參加「優良外籍勞工遴選活動」。
http://www.labor.ntpc.gov.tw/web/News?command=showDetail&postId=238666&group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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