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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縮短雇主申請聘僱藍領外勞作業流程時間及減少相關審核人力
勞委會目前正規劃「外籍勞工網路申請作業系統」
未來將會公告指定那些行業需使用網路申報
為使有法源依據,勞委會將在「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新增條文以為因應
仲介業者未來協助雇主辦理藍領外勞申請案時,將需要雇主的工商憑證,以便網路傳輸

勞委會預告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這次修法重點有基於外勞配額有效使用
勞委會明定雇主應於許可通知所定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外國人入國手續
逾期引進倘有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雇主之事由者
得向勞委會申請延長,且雇主應於核准之日起3個月內引進外國人
勞委會指出,由於考量現行延長3個月引進外國人之期間已足夠
且避免雇主以外國人個人因素為由多次申請延長
藉以保留外國人配額,因此次修法明定申請延長引進以一次為限

為因應無紙化時代來臨
有效縮短雇主申請聘僱藍領外勞作業流程時間及減少相關審核人力
勞委會已規劃建立外籍勞工網路申請作業系統
未來將規範雇主申請聘僱藍領外勞案件
如各相關主管機關資料已網路傳遞並足資勾稽
雇主應採網路傳輸方式申請

勞委會指出,何時開始辦理網路申報,將會再另行公告
屆時會指定那些行業、那種申請案需使用網路申報,同時會配合簡化申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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