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六號北山交流道,到底是怎麼倒塌的?
政府發包國道工程,為何會外勞在工程現場工作?
這兩天的新聞都在追蹤這件事情,國道六號的意外事件,一件工安事件卻扯出外勞引進問題,大家都在追,為何「國家建設,廠商竟然雇用非法外勞是否太離譜?」
但是官方的回答:「基本上,為了保障本勞的就業機會,有些公共工程建設是不允許雇用外勞,但這次意外,我們也不知道為何這些廠商怎麼會聘用外勞,政府都會追究承包廠商、大包、小包及監造單位責任」
這不是廢話嗎?外籍營造工的聘用已停了好幾年了,為何還有工程用外籍營造工,不能說承包商或建設商有問題,把關的單位勞委會也難辭其咎。讓人覺得可憐的是這些外勞沒有保障也沒有姓名,因為都是非法打工,目前得知的姓名只有「阿力」、「阿七」、「阿豆」、「阿九」、「阿偉」、「阿貴」,你說要怎麼查到這些外勞真實的名字,怎麼對這些外勞補償。國道崩塌/非法外勞見不得光 喪命的全都叫「阿X」...。而且這些非法外勞都沒有勞保,到時又是一堆的法庭後,判決決定後才有補償條款。
為何會有這些非法外勞,其實逃跑外勞並非非法,但是居留過期或者是非法打工就不合法,目前台灣行蹤不明的外勞(盡量不用逃跑外勞,因為人權團體說他們只是不想工作而已)總共有3.3萬人,大概佔目前合法的10%,外勞為何要逃跑,成為非法外勞? 勞委會職訓局曾在去年針對97年行蹤不明原因進行調查,結果發現,以「受其他外勞的慫恿、轉介」佔49%,其次是「聘僱期限即將屆滿」30.4%、「希望獲得較高待遇」17.2%、「工作環境無法適應」7.6%。大部份外勞都希望能多賺一點錢,結果被其他同鄉的外勞騙說在其他地方工作比較多錢,要不然就是期限快到了,不能再來台灣賺錢了,就不想回去了。
但以上這些都大大影響真正合法申請的仲介業者、廠商與需要外籍看護的家庭,政府的追緝態度一點都不積極,害慘了合法的民眾,而且外勞逃跑了,還有懲罰條款,工廠不能再聘補足逃跑外勞的缺額,家庭類的看護還要等六個月才能再申請,真正受苦的是按照政府法規走的人。
故事一
「陳太太的公公中風後,行動不便,所以合法的聘請一位外勞到家裡照顧公公,因為陳太太與先生去年在國外公證結婚,所以回國後五月舉辦宴席補請許多朋友,誰知道在婚宴最忙的那個星期,家裡的外勞就逃跑了,推側原因外勞跟男友私奔,可是陳太太卻被限制六個月內不能聘請外勞,現在公公目前由陳太太再照顧,可是陳太太十一月就是預產期了,可是還要等到十一月才能聘請外勞,陳太太急了,想請台灣的看護但動不動就請假。這時鄰居跟他說,這邊有便宜的外勞,問陳太太要不要先應應急。……」
這是一個真實的案例,政府逼迫民眾使用非法外勞,規定就在那,但是不合人性,懲罰合法,逼合法走向非法。
故事二
一家電鍍廠老板說,他的電鍍工廠環境較熱,許多台灣勞工無法忍受而離職,目前全廠只剩28名台勞,原有8名外勞,也因勞委會規定聘僱外勞比率問題,其中2名外勞被裁減、遣返,他還被勞委會罰錢,很多外勞無端由合法變非法,於遣返前夕集體逃走。
這是一個另一個案例,合法變非法,外勞只有跑走。
希望政府這一次拿不魄力來,真正解決行蹤不明外勞的問題。
然後修改法律缺失,以避免外勞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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