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仲介訴求 恐產生雇主外勞無人服務

 對於11月12日「秋鬥」活動,有關移工權利與廢除仲介等訴求,勞動部回應指出,廢除仲介制度將產生外籍勞工引進後,雇主與外籍勞工在臺生活及工作之適應無人服務之問題,訂有收費標準,如有超收將依法處罰,管控仲介品質,有實施仲介評鑑機制,透過獎優汰劣,讓劣質仲介退場等措施。

 秋鬥已於11月12日上午舉行,共有「勞工」、「土地」、「教育」、「移工/移民」等四個訴求,約500人上凱道抗議蔡政府亂開支票,勞基法修惡向資方傾斜等,還把400多隻小豬撲滿丟向總統府表達抗議。

勞工社運約5百人上街     怒政府偏資方亂開支票

 針對11月12日「秋鬥」活動就勞動政策及國際勞工政策所提包括「反對勞基法修惡」、「職災保險立專法」、「上市/櫃公司應設勞工董事」、「反對工會法修惡」、「廢除仲介制度」、「移工可自由轉換雇主」、「取消藍領勞工工作期限」、「立法保障家務勞工」、「移工也要有老年保障」、「非公民也要有參與政策決定權利」等十項訴求,勞動部表示,政府一向重視人民表達的意見,任何有助提升勞工權益之建議與意見,均會妥善回應積極處理。

 勞動部回應指出,廢除仲介制度將產生外籍勞工引進後,雇主與外籍勞工在臺生活及工作之適應無人服務之問題。勞動部已明訂合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仲介違法超收經查屬實將依法處罰;建立仲介公司評鑑查察機制,透過獎優汰劣,讓劣質仲介退場;另已規劃修正《就業服務法》提高非法仲介罰則等措施。

 此外,勞動部自96年12月已成立「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由專責人員協助雇主不須透過國內、外仲介公司引進外籍勞工,以減輕外籍勞工經濟負擔。

 「移工可自由轉換雇主」訴求,勞動部說明,外籍勞工於我國轉換雇主制度係採「原則禁止、例外同意」作法。為增加外籍勞工轉換之自由度,實務上只要有不可歸責外籍勞工之事由時,均同意外籍勞工轉換雇主。

 目前政策及法規已屬有條件自由轉換,依《就業服務法》之規定,現行外籍家庭看護工與雇主雙方無可歸責情形,亦得雙方合意解約,同意外籍勞工轉換雇主,並取消出國1日規定,建立期滿轉換制度兼顧外籍勞工工作權益。

家務勞工不適用勞基法     配合長照落實照顧政議

 對於「立法保障家務勞工」,勞動部指出,有鑑於受僱於個人或家庭從事看護、照料家庭成員起居等工作之家事勞工,因其工作時間、休息時間與受僱於事業單位之勞工明顯不同且不易釐清。所以,不論本國籍或外國籍家務勞工尚無法適用《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

 為保障並維護家事勞工之勞動權益,勞動部將配合衛生福利部有關長照服務體系發展之規劃,透過相關法制調整修正等方式,以保障家事勞工之勞動權益,同時兼顧被看護者及家屬權益,落實照顧正義。

 至於「取消藍領勞工工作期限」訴求,勞動部說,外籍勞工係基於補充性、限業限量原則引進,現行《就業服務法》第52條明定外籍勞工在臺工作累計年限最長為12年,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者最長可達14年。考量外籍勞工在臺工作年限屬法定事項,歷次延長外籍勞工在臺工作年限,外界均有不同意見,尚須積極溝通並凝聚社會共識。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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