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在在之前有大概分析過如果要開放外勞自由轉換雇主的會面臨的問題
(1)原雇主配額影響
(2)外勞如何尋找雇主
(3)轉換期間外勞的安置問題
http://seacomtw.pixnet.net/blog/post/21403559

勞委會8日開會
再次研商鬆綁外勞轉換規定,今天會中有共識,在不管是產業外勞或是家庭外勞
在既可歸責雇主、又未達到違法的情況下,同意外勞可轉換雇主
且雇主的配額可保留自國外引進新外勞,或在國內辦理承接
如雇主是在國內承接新外勞者,其程序將簡化,不需檢附求才證明文件或是醫療評估證明
勞委會指出,該規劃配套成熟後將會提外勞政策評估小組會議討論,通過後方可實施

勞委會8號所決定的大概就是為解決了(1)原雇主配額影響
因為現在雇主將外勞轉出,就代表著雇主沒有資格申請
所以這樣子的機制一直讓人詬病,外勞如果今天在原雇主的工作中表現不好
雇主與外勞關係就處壞了,但雇主與外勞就只能選擇遣返或者是轉出

 

遣返---外勞不能再工作就要回國,但是雇主可以再聘僱其他外勞(外勞不利,雇主有利)
轉換---外勞可以繼續在台灣工作,可是雇主就要重新申請(外勞有利,雇主不利)

轉換

 

在這種不是外勞輸就是雇主贏,或者是雇主輸或者是外勞贏的制度下
怎麼做都不對,雇主堅持遣返,外勞就會想逃跑
如果外勞堅持要轉出,雇主又要想辦法再申請,就會有3~4個月的空窗期
希望勞委會能夠放寬,這對於雇主或外勞來講真的一大福因

PS:雖然前幾天才又通過轉換規定,加嚴認定
http://seacomtw.pixnet.net/blog/post/27402410


這部份的法規,本站還是會持續關注
希望政府接下來能夠解決另外這兩個問題
(2)外勞如何尋找雇主
(3)轉換期間外勞的安置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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