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5

日前菲律賓將台灣嫌犯遣送大陸,菲律賓特使來台,也不願為「台嫌遣陸」一事致歉。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表示,如果菲律賓沒有善意回應,未來不排除全面凍結菲勞來台。對於目前已經聘用菲勞(菲傭)或者還未聘用菲勞(菲傭)的雇主因該怎麼做,對於需要照護的人該怎麼做呢?

1.產業類菲勞應轉由泰勞與越勞取代
產業類外勞菲勞5萬4千人佔全體產業的外勞28%,還是可以聘用原菲勞,只是最多只有九年,未來還是要依照事件發生來判斷是否還是持續使用菲勞。

2.家庭類菲傭應轉由印傭取代
目前家庭類的看護工或者是幫傭,雖然政府目前有開放蒙古、馬來西亞、印尼、泰國,但是主力還是在印尼,其他的國家本身自己的看護需求就供不應求了,怎麼還會來我們國內呢?依目前政府如果還未開放其他國外勞,市面上就只能選擇印傭來取代菲傭。

3.目前已聘用菲傭(勞)
暫時性並不會影響現有雇主與外傭的權利,還是可以持續聘僱到該外勞年限終了。

4.目前已申請,但菲傭(勞)尚未入境
如果你是在2/8前送件的雇主,尚不用擔心,你的外傭(勞)還是可以入境,只是目前TECO(台北駐馬尼拉辦事處)已提高審件原則,一定要有菲律賓新版的SSS卡才能入境(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uid=2176),所以審件時間也從原本的7天延常至14天,可能會造成菲傭(勞)可能會延後入境。

5.目前尚未申請,但一定要申請菲傭(勞)
目前國內尚有一些因被照顧人死亡、經濟拮拘而被迫轉出的菲傭(勞),雇主一定非菲傭(勞)不用者,建議可能必需是承接別人的菲傭(勞),才有機會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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