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不良外勞流竄 需建立淘汰機制

雇主團體連署提七訴求 應建置轉換履歷

 近日媒體報導,有外籍看護工因照顧不當,推輪椅時沒注意到近百歲的老人家腳已經觸地,發現時腳趾頭已經磨到見骨,引發眾網友怒火。有雇主表示,政策過度保障外勞,不管無法勝任工作、行蹤不明等,都缺乏有效的淘汰、處分機制,即使外勞明顯有照顧疏失,大多還是可繼續留在臺灣轉換,也因此讓外勞根本不把工作當一回事。雇主呼籲政府重視被看護人的權益,外勞明顯不適任或違反契約規定,應落實有效且具有嚇阻力的處分,而非同意繼續轉換新雇主,外勞轉換也不應卡雇主名額。雇主期盼政府不要只照顧外勞,而罔顧病患基本需求。

  為推動修法,改變目前不合理的外勞政策,台灣國際勞工暨雇主和諧促進協會2月底起推動連署,當中包含七大訴求,包括不良外勞應有淘汰遣返機制、轉換雇主平臺應建立勞工轉換緣由履歷、提高非法媒介或容留或非法打工的罰則等。

  國際勞雇和諧促進協會常務理事賴昱菘表示,他自己本身是脊髓損傷患者,聘僱外勞的經驗已超過10年。他提到,即使在國外招募階段,已經用DVD、視訊等方式明確告知被照顧人身體狀況及工作內容,仍遇到很多外勞來臺後,不到一週就要求轉換更輕鬆的工作,重大傷病患者成為這些不良外勞來臺跳板;只要雇主不同意,外勞甚至以怠工、誣陷雇主性騷擾、指派許可外工作等來達到目的,他自己就曾遇過外勞直接將熱湯倒在他的腿上,以達到轉換的目的。

  賴昱菘無奈的說,現在的政策方向,讓很多重大傷病患者已經不敢要求照顧品質,只求外勞願意留下來就好。他認為,不良的外勞必須有淘汰的機制,特別是目前規定,雇主必須等到外勞轉換新雇主後才能申請新的,「難道企業必須等到前員工找到新工作才能再請人?」,也是現行政策未盡合理之處。

 國際勞雇和諧促進協會目前推動的連署行動,共有七大訴求,包括:一、外勞逃逸,取消雇主空窗懲罰期。二、外勞要求轉換,雇主無空窗等待期。三、外勞轉換雇主平臺,建立勞工轉換緣由履歷。四、不良外勞應有淘汰遣返機制。五、嚴懲不良仲介藉由外勞轉換雇主的牟利行為。六、提高非法媒介、容留、工作罰則。七、照顧同一病人打14年的優良外勞應予延長期限。第一階段已先將連署書寄送至全臺各里,截至目前已收到上百份連署書,後續將陸續拜會,與關心此議題的單位交流並推動後續修法。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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