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推續聘自願保險 費用約6600元
三家合格國外保險公司 鼓勵雇主負擔費用
日前菲方公布「期滿續聘菲律賓勞工自願保險計畫」,適用對象包括由原雇主續聘以及由新雇主接續聘僱的菲律賓勞工,自九月起正式實施。為使仲介業者了解該保險計畫內容,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日前邀集國內仲介業者進行說明,其中保險費用部分,約為美金216元,折合新臺幣約6600元;目前經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有三家,分別為Paramount Life and General Insurance Corp.、Philippine Charter Insurance Corp.、United Coconut Planter’s Life Assurance Corp.等三家,均為菲律賓保險公司。
此外,雇主亦可直接聯繫保險委員會,網址:www.insurance.gov.ph,電話:5238461~70,查詢合格的保險公司名單。
當天與會仲介業者反映,相較於印尼,菲律賓的保險費用高出三倍之多,且目前只有國外的保險公司有承保資格,對此菲勞中心主任西薩說明,仲介可以與臺灣保險公司洽談,如果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保險計畫,且提出更低的保險費用,都歡迎將名單提供給辦事處。
根據菲律賓RA 8042法規的第37-A章節,主要保險範圍包括有:意外死亡,保險受益人可獲至少美金15000元理賠;自然死亡,可獲至少10000元美金理賠;永久失能,至少7500元美金理賠,其他包括終止契約的遣返費用、在海外工作國家於訴訟期間的生活津貼,以及勞工不幸身故的後續處置等。
西薩表示,保險方案實施初期,「鼓勵」雇主負擔保險費,特別是從事家事工作者多不具有勞保身份,這可能是許多菲勞唯一享有的保障,且菲勞表現良好,雇主才願意繼續聘用,基此,MECO鼓勵雇主給予菲勞更完善的保障。
此外,即使產業外勞已有勞保保障,或雇主已替家事外勞投保30萬元意外險,菲方立場仍希望雇主替菲勞增加這項保險內容,也能有效降低勞工發生意外後的處理成本。
不過有仲介業者認為,現階段臺灣並沒有保險公司願意承作這樣的保險內容,建議輸出國可以一次收滿12年的海外保險費,待返國後再依實際工作期間退費,減少無法返國續保的不便。業者並強調,臺灣刪除三年期滿須出國一日規定後,實際上外勞才是最大的受益者,既然外勞及其母國親屬是保險的受益人,應由勞工本人自行負擔保險費用較合理。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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