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現行3K3班核配外勞之比率差距不大,無法符合不同行業之勞動力需求,為落實產業發展與國人就業,並考量產業關聯及缺工情形等因素,爰整併製造業八十五項特定製程、四十四項特殊時程及補列部分關聯行業,並修正製造業特定製程之行業申請聘僱外勞之比率、引進外勞後定期查核及附表二等規定;另本標準於實務執行上,仍有部分規定未盡周詳之處,爰修正相關規定,以臻完備。本標準修正要點如下:

一、本標準修正發布前,已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申請特定製程認定之雇主,得續依本條文申請聘僱外國人(修正條文第十四條之ㄧ)

二、增列製造業雇主申請初次招募之計算基準規定(修正條文第十四條之二)。

三、配合製造業申請初次招募規定修正,增列雇主引進外國人之定期查核規定(修正條文第十五條之四)。

四、配合製造業申請初次招募規定修正,增列製造業申請重新招募之人數規定(修正條文第十六條)。

 

A+級(35%)

專業印染整理,專業金屬基本工業鑄造,專業金屬鍛造,專業金屬表面處理及熱處理。

A級(25%)

印染整理,紡織品製造,襪類製造,鞋類製造,合成樹酯及接著劑製造,橡膠製造,石材製品,鋼鐵冶鍊,鋼鐵、鋁材、銅材軋延擠型業及伸線業,未分類其他基本金屬製造。

B級(20%)

紡紗,織布,不織布,紡織品製造,梭織成衣製造,針織成衣製造,服飾品製造,皮革、毛皮整製,行李箱及手提袋製造,木竹製品製造,農藥及環境衛生用藥製造,塗料、染料及顏料製造,塑膠製品製造,玻璃及其製品製造,黏土建築材料製造,陶瓷衛浴設備製造,水泥製品製造,鋼鐵、鋁、銅及其他基本金屬鑄造,鍊鋁及鍊銅,金屬製品製造,家用電器製造,機械設備製造,汽車零件製造,機車零件製造,家具製造,資源化產業。

C級(15%)

肉品製造,水產處理保藏及其製品製造,蔬果處理保藏及其製品製造,食用油脂製造,乳品製造,碾穀、磨粉及澱粉製品製造,動物飼料配製,其他食品製造,飲料製造,其他皮革毛皮製品製造,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印刷及其輔助,基本化學材料製造,肥料製造,人造纖維製造,原料藥及西藥製造,耐火材料,其他陶瓷製品製造,預拌混凝土,未分類其他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視聽電子產品製造,鐘錶製造,輻射及電子醫學設備製造,電力設備製造,汽車製造,其他運輸工具製造,育樂用品製造,醫療器材及用品製造,其它未分類製造。

D級(10%)

資料儲存媒體複製,電子零組件製造,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照明設備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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