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上的尊重真的很重要,外勞到台灣來工作是很辛苦
仲介公司角色不只是要訓練外勞還要教育雇主

雇主有時不是故意要讓外勞做他不願意做的事情
外勞有時也不是故意做出讓雇主生氣的工作
其實都是文化上的認知不同所產生的

印尼人民大都為虔誠的回教徒,受到教義的影響,大部份都不能吃豬肉
菲律賓信奉天主教,所以假日通常都會休假上教堂
泰國與越南飲食比較愛吃辣跟酸

像這樣子的文化差別
東南亞都會在聘雇之前提醒雇主跟外勞
希望降低彼此認知的隔閤
外勞的聘用真的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
真的是要用心尊重彼此

自由時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y/10/today-t3.htm

首例 逼印勞吃豬肉 雇主被起訴〔記者何瑞玲/台北報導〕

代理知名品牌體育服的老闆娘張雯琳,被控強逼三名印尼勞傭吃豬肉,明令一餐不吃扣薪五百元,板橋地檢署檢察官痛批,張雯琳既不尊重宗教信仰,也違反人權,嚴重損害國家形象,因此依強制罪起訴並求刑八個月。

超時工作 不吃豬肉就扣薪水

印尼是回教國家,回教可蘭經明訂不可吃豬肉,由於飲食習慣與國人差異甚大,人力仲介公司在國人僱用印傭時,都會特別提醒。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表示,過去曾有印尼勞傭遭雇主逼吃豬肉的傳聞,但本案是第一件訴諸司法並予起訴的實際案例。

四十七歲的張雯琳被控於九十七年九月間,利用親友當人頭申請蘇娃蒂、娃西娜、塔西等三名二十多歲的印尼籍看護工來台,但實際上卻安排到泰山鄉的工廠工作,原本扣除職訓後該給月薪七、八千元,實際僅發五百元到一千元。

雇主辯稱 吃豬肉比較有力氣

蘇娃蒂等三人指控,她們每天從早上七點工作到晚上十二點,超時工作還被任意扣薪,更可惡的是還遭逼吃豬肉長達七個月,而且在台工作期間,沒有任何休假,完全沒機會上清真寺參與宗教活動。

不堪虐待下,蘇娃蒂等三人去年二月十三日用印尼文寫信向台北縣勞工局求救,勞工局兩度會同警方稽查,終在四月九日找到被藏起來的三人。

檢方開庭時,張雯琳承認要印傭吃豬肉,辯稱「吃豬肉比較有力氣工作」,但沒有強迫;然而受害印傭說,工廠將三餐包給小吃店供應,每天至少一餐有豬肉,她們因為遭到扣薪脅迫,只好閉起眼睛把豬肉放進嘴裡吃。

協助安置受害印傭的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人員表示,三名印傭都是第一次來台,三人當時不僅遭威脅不吃豬肉就扣薪,還被恐嚇如果不吃豬肉就會被遣送回去,她們擔心沒工作會欠下龐大仲介費,又怕被扣薪,長期心理壓力下造成精神狀態不安,獲救時眼神充滿恐懼,精神狀況也相當糟。

求刑八月 檢批損害國家形象

回教可蘭經上記載:「敬拜真主的人們啊,你們可以吃我賜與的佳餚美食;真主只禁止你們吃屍骸、血、豬肉以及贊誦真主以外之名所宰殺的…」,明文戒吃豬肉、血液等,虔信的回教徒不只不吃豬肉,對未依回教規定程序宰殺得來的肉類,也拒絕煮食。

張雯琳是體育服裝製造商「信華行服裝體育用品社」老闆娘,信華行代理義大利「valentino rudy」、日本「SAYAN」、法國「超級企鵝SUPER PENGUIN」、義大利「鯊魚牌GOOD SHARK」等知名運動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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