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最新的育兒相關福利,小編都幫大家整理好了! →2018新版

各縣市政府的生育補助喔!!!~各縣市鄉生育獎勵金金額不一樣,以政府公告為主。

新生兒出生之次日起60日內辦妥出生登記,向新生兒設籍所在地之戶政所申請生育獎勵金,但各縣市有所不同,依各縣市規定;胎次計算方式是以婦女生產胎次為主並實際登記戶籍。

請攜帶新生兒母親的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正本及新生兒母(父)親的郵局存摺影本等證件辦理,若新生兒之父母未具婚姻關係,父欲為申請人者,需先辦妥認領登記。

 

溫馨提醒:

1. 「生育津貼(生育獎勵金)」根據不同的縣市,第二胎後可能會有不同的津貼,且申請的設籍要求與期限各不相同。
2. 各縣市下轄鄉鎮有機會有不同的額外津貼,且不與生育津貼衝突(請自行搜尋_____鄉/鎮 生育補助,千萬別漏掉自身權益呀!)
3.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全台都有,正常是月領 2500(年收未達1,170,000 元;且父母其中一人未就業),但實領金額依收入會有改變唷!
4. 「托育補助」全台都有,正常是月領 2000,但依補助資格會有改變唷! 【注意:托育補助、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三者僅能選一樣進行補助】
5. 各縣市都另有第三胎以上、低收入、單親等......特殊境遇的補助款項唷!
6. 一定要特別注意,以下整理之各縣市補助方案,看定目標的津貼後,要點到相關連結內詳閱所有申請資格及限制唷!

 

縣市別 生育補助補助金額 設籍/申請期限
基隆市 「幸福基隆」婦女生育津貼: 每胎 20,000 元、雙胞胎 40,000 元,以此類推。

新生兒之父母雙方或一方設籍本市一年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

【出生後60日內完成出生登記及申請】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 每月 2,500~5,000 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1.育有2足歲以下兒童。
2.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

托育補助: 每月 2,000~5,000 元。(依補助資格而定) 1.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
2.第三胎以上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
台北市
祝妳好孕」專案 生育津貼:每胎20,000 元
育兒津貼:每月2,500 元 至五歲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每月2,500 ~5,000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托育補助:每月2,000 ~5,000元(依補助資格而定)
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
孕前孕後生育健康篩檢

設籍並實際居住一年以上

【出生後60日內完成出生登記及申請】
兒童醫療補助

六歲以下之兒童:
急診掛號費(80元)、急診及住院之部分負擔費用
七次兒童健康檢查掛號費(50元)及健康諮詢費
(其它罕見疾病兒童、低收入戶及第三胎兒童另有補助)

設籍北市0歲至未滿6歲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兒童,且其父母之一(或監護人)設籍並實際居住台北市滿二年者
第3胎(含)以上鼓勵生育措施  
新北市 生育前(後)獎勵補助 夫妻任一方設籍新北市尚未懷第一胎之夫妻雙方,可至新北市各區衛生所或特約醫療院所接受婚後孕前健康檢查。
生育津貼:每胎20,000 元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10個月以上(10個月計算方式:新生兒出生日期往前回推10個月),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者。

【出生後60日內完成出生登記後,於1年內申請】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每月2,500 ~ 5,000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1.育有2足歲以下兒童。
2.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

托育補助:每月2,000 ~ 8,000元(依補助資格而定) 1.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
2.第三胎以上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
學前補助

五歲兒童免學費、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

公立幼兒園弱勢家庭幼生午餐與點心費用
公立幼兒園弱勢幼兒就學補助計畫
新北市公立幼兒園辦理課後照顧服務
公立幼兒園延長課後照顧時間至晚上7點
新北市政府辦理低收入戶及弱勢幼兒教育津貼
原住民子女學前教育補助
 
醫療補助  
宜蘭縣 生育補助及產婦營養金補給計畫:獎勵金每胎 10,000 元、產檢交通費補助每胎 1000 元 設籍並實際居住一年以上 ,小孩出生6個月內
生育補助 宜蘭縣、宜蘭市、羅東鎮、蘇澳鎮每-胎10,000元
冬山鄉-每胎6,000元
壯圍鄉、員山鄉、五結鄉、三星鄉、大同鄉、南澳鄉-每胎5,000元
頭城鎮第1胎1萬元、第2胎2萬元、第3胎(含以上)3萬元

宜蘭縣各鄉鎮多有額外津貼每胎 5,000 - 10,000 元,且不與生育津貼衝突

(可搜尋___鄉 生育補助,千萬別漏掉自身權益喲!!)

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每月 2500 ~ 5000 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1.育有2足歲以下兒童。
2.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

就業者部分家庭托育補助:每月 2000 ~ 5000 元(依補助資格而定) 1.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
2.第三胎以上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
桃園市 婦女生育津貼:每胎 30,000 元、雙胞胎每胎 35,000 元、三胞胎以上每胎 45,000元 設籍本市連續達一年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桃園市之父或母
育兒津貼:每月 3,000 元至三歲 兒童及申請人(父及母)三方均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且自受理申請日向前推算,需連續達一年以上
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每月 2,500 ~ 5,000 元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1.育有2足歲以下兒童。
2.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

托育補助:每月 2,000 ~ 5,000 元(依補助資格而定) 1.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
2.第三胎以上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
新竹縣 婦女生育津貼:第一胎 15,000 元、第二胎以上每胎增加 5,000 元,
若該胎次胎為雙胞胎,則補助 50,000 元、三胞胎以上補助 100,000 元

設籍並實際居住一年以上 ,生產後一個月內

生育補助 芎林鄉-每胎6,000元
竹北市-每名10,000元
峨眉鄉-每名10,000元
新埔鎮-每胎10,000元(103年起)
寶山鄉-雙胞胎補助50,000元
新竹市- 第一胎補助15000元,第二胎以上每胎增加五千元,雙胞胎補助新台幣50000元、三胞胎以上補助新台幣十萬元
芎林、竹北需設籍兩年
其餘縣市設籍一年,寶山鄉須實際居住
各縣市申請期限不一,請盡量5個月內

新竹市於六個月內請領
新埔鎮新生兒出生後三個月內
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每月 2,500 ~ 5,000 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就業者托育補助:每月 2,000 ~ 5,000 元(依補助資格而定)  
苗栗縣

生育津貼:每胎6,600元(105/7/1 起實施)

通霄鎮-500元以下新生兒禮品  
三灣鄉-第1、2胎單胎2000元、第3胎起單胎5,000元、遺腹子5,000元  
三義鄉-每胎2,000元  

設籍一年以上,生產後6個月內

通霄鎮–登記為本鎮新生兒
三灣鄉–須設籍一年以上(生育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
三義鄉–須設籍且實際居住一年以上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每月2,500 ~ 5,000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1.育有2足歲以下兒童。
2.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
托育補助:每月 2,000 ~ 5,000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1.就業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
2.第三胎以上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
台中市

生育津貼:每胎 10,000 元、雙胞胎 30,000 元,三胞胎以上,每胎 20,000 元

設籍180天以上
到宅坐月子服務津貼:80 小時到宅坐月子服務 設籍180天以上,產婦接受服務時應實際居住本市,新生兒於本市完成出生或設籍登記,未請領生育津貼。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每月2,500 ~ 5,000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1.育有2足歲以下兒童。
2.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
托育補助:每月 2,000 ~ 5,000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父母雙方或單親一方皆就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2歲幼兒。
托育一條龍(平價托育費用補助):每月 2,000 - 3,000元 至六歲、二至五歲幼童學前教育每年 30,000 元、弱勢兒少家庭每月 3,000 ~ 5,000 元(依補助資格而定) 符合設籍條件,育有未滿6歲幼童,且送托台中市協力保母或協力托嬰中心。
彰化縣

生育津貼:每胎 30,000 元

設籍一年以上,生產後6個月內

花壇鄉-禮品乙份每胎5,000元

出生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在本鄉者。
芬園鄉–每胎8000元 設籍一年以上
鹿港鎮-每名6,600元 設籍3年以上
溪湖鎮、員林鎮、溪州鄉、埔鹽鄉-每胎6000元 溪湖、社頭、埤頭設籍一年以上
北斗鎮-每胎5,000元 田中、北斗、溪州設籍且實際居住一年以上
田中鎮、社頭鄉-每胎3,000元  
埤頭鄉–每胎5,000元  
竹塘鄉-每胎10,000元 竹塘鄉–設籍3個月
線西鄉-每胎5000元,(雙胞胎10,000元、3胞胎20,000元、4胞胎以上60,000元)  
以上為彰化縣各縣市”額外”的福利,不過怕有的縣市已經不再額外發放,還是要以各鄉市公文為準~有問題可洽(04)7532295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每月 2,500 ~ 5,000 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1.育有2足歲以下兒童。
2.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
托育補助:每月 2,000 ~ 5,000 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幸福生活卡  
南投縣 生育津貼
第一胎10,000元、
第二胎獎勵 15,000 元。
第三胎(含)以上獎勵 20,000 元。
第一胎為多胞胎者,第一位獎勵10,000元,第二位獎勵新臺幣15,000 元,第三位(含)以上獎勵新臺幣20,000 元;如第二胎為多胞胎者,第一位獎勵 15,000 元,第二位(含)以上獎勵20,000 元計算
設籍一年以上,生產後6個月內
南投市-單胞胎3,000元、雙胞胎6,000元  南投市–須設籍1年以上
魚池鄉-娃娃車一部,二胎以上每胎發給獎助金新台幣伍5,000元。 新生兒完成設籍於本市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每月2,500 ~ 5,000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1.育有2足歲以下兒童。
2.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
托育補助:每月2,000 ~ 3,000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雲林縣 生育津貼:每胎 8,000 元 須設籍且實際居住一年以上,自出生後六個月內申請
麥寮鄉、東勢鄉-每胎10,000元 麥寮、東勢須設籍且實際居住達1年以上
西螺鎮–每胎5,000元 西螺–須設籍1年以上且新生兒在本鎮完成出生登記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每月 2,500 ~ 5,000 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1.育有2足歲以下兒童。
2.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
托育補助:每月 2,000 ~ 5,000 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嘉義市 生育津貼:每胎8,000元,雙胞胎 18,000 元,三胞胎以上 30,000 元
(符合前點規定之新生兒每位發放營養禮金六千元 )
 
須設籍一年以上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每月2,500 ~ 5,000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1.育有2足歲以下兒童。
2.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
托育補助:每月 2,000 ~ 5,000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嘉義縣 生育津貼:每胎補助6,000元,多胞胎補助費比例增給;低收入戶每次10,200元
 

 

 

六腳鄉、義竹鄉、東石鄉-每胎3000元 六腳鄉–須設籍4個月
阿里山鄉-每胎6000元,第3胎以上每月補助1,000元,共6年 義竹鄉、東石鄉、阿里山鄉–須設籍6個月以上
大埔鄉-每胎10,000元  
鹿草鄉-第2位子女補助10,000元,第3位以上20,000元 鹿草鄉–須設籍1年以上
竹崎鄉-每胎10,000元,雙胞胎以上按比例給付(2015/05/11更新)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每月2,500 ~ 5,000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1.育有2足歲以下兒童。
2.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
托育補助:每月 2,000 ~ 5,000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台南市 生育津貼:每胎6,000元 須設籍6個月以上,於60日內完成申請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每月2,500 - 5,000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托育補助:每月至多2,000 - 5,000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高雄市 生育津貼:每胎6,000元,第三名以後每一名新生兒 46,000 元 須設籍且實際居住1年以上,於出生後6個月內完成申請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每月2,500 ~ 5,000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1.育有2足歲以下兒童。
2.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
托育補助:每月2,000 ~ 4,000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屏東縣 生育津貼:縣政府補助只針對中低收入戶,部分鄉鎮公所有其他相關補助辦法。
低收入戶產婦及嬰兒營養補助每人補助新5,000元、低收入戶生育補助每人10,000元、中低收每人3,000元 
 
東港鎮-2000元 新生兒設籍東港鎮及其父母 一方現設籍該鎮連續滿 3 年 以上、新生兒出生後 60 天內提出 申請。
恆春鎮-第一胎新 生兒補助 3 萬元,第 三胎起補 助 5 萬元。 設籍滿一年,於出生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里港鄉- 第 1 胎 2 萬元、第 2 胎 5 萬 元、第 3 胎 8 萬 元、第 4 胎以上 10 萬元;另發做 月子營 養補助 5,000 元。 須設籍且實際居住1年以上,於出生後 2 個月內提出 申請。
鹽埔鄉-第 1 胎補 助 5,000 元、第 2 胎補助 1 萬元、第 3 胎以上補 助 2 萬 元。若為 雙胞胎或 多胞胎, 每增 1 人 依胎數金 額發給。 父母其中一方須設籍1年以上,新生兒須設籍鹽埔鄉於出生後 2 個月內提出 申請。
崁頂鄉-每位新生兒補助 5,000 元。 父母其中一方設籍 1 年以上者,且申請時仍設籍該鄉,新生兒出生後 3 個月內提出 申請。
新埤鄉-每位新生兒補助 6,000 元。 婦女設籍該鄉至新生兒出生日前滿 6 個月以上即可申請,若未滿 6 個月,但其配偶設籍已達 1 年者亦可提出 申請,新生兒須設籍新埤鄉於出生後 2 個月內提出 申請。
枋山鄉-每位新生兒補助3,000 元。 設籍該鄉滿 6 個月以上並依戶籍法完成結婚登記,新生兒設籍該鄉並出生後 3 個月內提出申請。
滿州鄉-每位新生兒補助10,000 元。 父母其中一方設籍該鄉達1年以上者(原設籍該鄉者遷回半年以上),且申請時仍設籍該鄉,並出生後3個月內提出申請,可提出申請。
琉球鄉 -每位新生兒補助 5,000 元。 產婦本人或配偶連續設籍該鄉滿 3 年以上,新生兒設籍該鄉且出生後 3 個月內提出申請;雙胞胎或以上者,以新生兒數為補助單位。
來義鄉-每位新生兒補助 6,000 元。 新生兒父或母設籍本鄉,新生兒出生 3 個月內提出申請,申請人及其配偶為現職軍、公、教者,不得申請本補助。
春日鄉-每位新生兒補助 5,000 元。 新生兒父母之一方設籍本鄉 6 個月以上之婦女生育,並胎兒非死產且新生兒入籍本鄉者;助金額以實際出生嬰兒人數計算,每一新生兒補助新台幣 5,000 元整,但已申領軍公教生育補助及政府機關其他相同性質之生育津貼者,不予重複補助,並追繳已受領之補助,於出生後 2 個月內提出申請。
獅子鄉-每位新生兒補助 6,000 元。 產婦設籍該鄉 6 個月以上,18 歲以上至 65 歲以下婦女。若未滿 6 個月,但其配偶設籍已達 6 個月者亦可提出申請,出生後 3 個月內提出申請;婦女懷孕滿 24 週以上,不幸胎死腹中或生產死胎者;兼具領取低收入戶生育津貼、急難醫療救助之資格者,擇一領取。
牡丹鄉-每位新生兒補助 6,000 元。

新生兒出生時,父母任一方需設籍並繼續居住該鄉六個月以上;父母如曾設籍並出生該鄉者,則遷出再遷入僅需滿三個月以上即可;已領取政府其他生育補助 者(如軍、公、勞、農保等) 將不予重複補助;於出生後三個月內申請;懷孕滿 24 週以上之早產兒、死胎或自然流產等原因發生時,需檢附醫院出具之合法證明文件。

林邊鄉-每位新生兒補助10,000 元。 以新生兒出生時設籍本鄉且父母一方須設籍本鄉達四個月以上者。
車城鄉-每位新生兒補助 5,000 元。

父母其一方設籍該車城鄉達 6 個月以上(若在車城鄉出生並設籍者,遷回滿 3個月以 上),且申請時仍設籍車城鄉,即可提出申請;新生兒出生後 3 個月內提出申請。

南州鄉-每位新生兒補助 5,000 元。

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新生兒,且新生兒設籍南州鄉;父或母一方設籍並實際居住滿一年以上;申請人及其配偶領有軍公教生育補助或政府機關相 同性質之生育津貼,不可重複領取;新生兒出生後 3 個月內提出申請。

瑪家鄉-每位新生兒補助 3,000 元。

父母任一方須設籍並繼續居住瑪家鄉 6 個月以上;如係單身父、母亦須符合上列規定;新生兒出生後,在本瑪家設定戶籍登記者;補助金額以實際出生嬰兒人數計算,每一新生兒補助新台幣参千元整,但已領政府各項生育津貼者(公保、勞 保、軍保、農保)將不予重複補助。

萬巒鄉-第1胎1萬 5,000元、第2胎2萬元、第3胎以上2萬5,000元(多胞胎以胎次倍數計算);另發做月子營養補助 2,000 元。

新生兒出生前父母均須設籍萬巒鄉,且父母其中一方應於新生兒出生前設籍萬巒鄉 滿1年以上者(若原設籍本鄉一年以上者遷出後未滿一年再遷入萬巒鄉者,符合其 規定。)凡遷居本鄉滿一年以上未 滿二年者,生產胎次以第一胎開始計算;滿二年以上按實際生產胎次計算。(再婚者之胎次計算以再婚後重新計算);於出生後 3 個月內提出申請。

泰武鄉-每位新生兒補助 5,000 元。

新生兒之父或母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泰武鄉一年以上者。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每月2,500 - 5,000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1.育有2足歲以下兒童。
2.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
托育補助 1.家中有二歲以下之幼兒並送請合格立案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服務提供者 。
2.父母雙方皆就業。
台東縣 生育津貼:每胎5,000元,雙生以上者,按胞胎數增給。 須設籍6個月以上。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每月2,500 - 5,000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1.育有2足歲以下兒童。
2.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
托育補助:每月至多3,000 - 5,000元(依補助資格而定) 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皆就業,或父母一方就業、另一方因中重度身心障礙、或服義務役、或處1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1年以上且執行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2歲幼兒(須檢附身心障礙者手冊、服役或在監服刑相關證明),而需送請保母人員照顧者;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家庭(三位子女以上之家庭不受此限)。
花蓮縣

生育津貼:每胎10,000元 
 

本人或其配偶之一方現設籍花蓮縣達一年以上,於新生兒出生後六十日內,設籍登記花蓮縣。

秀林鄉、卓溪鄉-每胎10,000元

秀林鄉-須設籍3年以上、卓溪鄉–設籍10個月以上。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每月2,500 ~ 5,000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父母其中一方因照顧0~2歲幼兒致未就業家庭。
托育補助:每月 2,000 ~ 5,000元 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父母(或監護人)雙方或單親一方皆就業,或父母一方就業、另一方因中重度身心障礙、或服義務役、或處 1 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 1 年以上且執行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 2 歲幼兒,而需送請托育人員照顧者;戶籍登記為同一母親或父親,有三位以上子女之家庭,其未滿 2 歲幼兒需送請托育人員照顧者 ;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兒童】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保母托育費用補助。
金門縣

生育津貼:每胎20,000元,雙胞胎 60,000 元,三胞胎以上每胎 40,000 元
 

夫婦之一在金門縣設籍六個月以上者;凡生育嬰兒持有出生證明並設籍金門縣者。

育兒津貼:每月3,000 ~ 6,000元 至五歲(依孩子數量而定)

夫或妻之一方於本自治條例施行後設籍金門縣連續滿五年者;夫或妻之一方於本自治條例施行前曾設籍金門縣且累積滿五年者。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每月2,500 ~ 5,000元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1.育有2足歲以下兒童。
2.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
托育補助:每月至多3,000 ~ 5,000元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1.家中有二歲以下之幼兒並送請合格立案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服務提供者 。
2.父母雙方皆就業。

連江縣

生育津貼:每胎20,000元,第二胎 50,000 元,第三胎以上 80,000 元
 

 
育兒津貼:每月3,000 ~ 9,000元至四歲(依孩子數量而定)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每月2,500 ~ 5,000元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托育補助:每月2,000 ~5,000元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彭湖縣

生育津貼:每胎30,000元 ,第二胎 50,000元,第三胎 70,000元
 

申請人(父或母)應設籍彭湖縣達2年以上者,新生兒於三個月內在彭湖縣辦妥出生登記者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每月2,500 ~ 5,000元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育有二足歲以下兒童,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經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社會救助法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兒童之父母(或監護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之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百分之二十;兒童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未領取因照顧該名兒童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保母托育費用補助。
托育補助:每月2,000~5,000元至二歲(依補助資格而定) 凡彭湖縣父母雙方皆就業,或單方就業而另一方因故無法就業,以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2歲幼兒,而需送請社區保母系統內合格保母人員或合法立案托嬰中心照顧者。

以上若有不小心遺漏,歡迎留言補充!!!~

 

備註: 以上請領資格為婦女生育

新竹縣市妊娠滿二十週以上之死產或自然流產皆可申請(需檢附證明文件– 出生+死亡證明)。
苗栗縣市設籍七個月以上的婦女,妊娠滿二十週以上之死產或自然流產皆可申請(需檢附證明文件並於六個月內申請)
嘉義縣妊娠滿六個月以上之死產或自然流產皆可申請(需檢附證明文件並於六個月內申請)
屏東縣獅子鄉與牡丹鄉設籍六個月以上的婦女妊娠滿二十四週以上之死產或自然流產皆可申請(需檢附證明文件

 

 

 

資料來源:各縣市社會局、送子鳥資訊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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