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警方查獲雇主以合法方式引進外籍勞工來台工作,然卻長期壓榨勞工超時工作、巧立名目扣薪、扣留勞工護照,動輒對勞工辱罵及拳腳相向,經警方解救,勞工方脫離長期壓榨及迫害。 東南亞在此提醒各位雇主! 就業服務法第57條(雇主行為之限制) 雇主聘僱外國人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 二、以本人名義聘僱外國人為他人工作。 三、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 四、未經許可,指派所聘僱從事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 作之外國人變更工作場所。
- 8月 10 週二 201008:17
[法]就業服務法第57條 雇主行為之限制
- 8月 09 週一 201018:36
[申]印尼的過年-齋戒月
齋戒月是伊斯蘭的年度盛事之一,依照可蘭經的記載
每年的齋戒月是在回曆的第9個月,第一次新月出現之時也就是齋戒月的開始
一直到再見新月後開齋,為期一個月
齋戒月期間,從每天日出到日落的這段時間回教徒不得飲食、抽煙、
賭博、生氣,也不可以有性行為
不過,孕婦、老人、病患和戰場上的士兵,可以不受約束,
但是要另外找時間把齋戒的日數補滿
每年的齋戒月是在回曆的第9個月,第一次新月出現之時也就是齋戒月的開始
一直到再見新月後開齋,為期一個月
齋戒月期間,從每天日出到日落的這段時間回教徒不得飲食、抽煙、
賭博、生氣,也不可以有性行為
不過,孕婦、老人、病患和戰場上的士兵,可以不受約束,
但是要另外找時間把齋戒的日數補滿
- 8月 08 週日 201011:52
[康]哇!!!今天是父親節,該送啥麼呢?!
- 8月 07 週六 201017:25
[康]拉鍊!拉鍊 也瘋狂^^
棒球也上了拉鍊外衣
給香菸穿上拉鍊,也蠻好看的!
衛生單位警語:吸煙會導致肺癌
這看起來怪可怕的
冷不防 看到兩隻眼睛在後面 你不會害怕嗎@@
- 8月 06 週五 201019:22
[康]長大之後要不要養我
從小時候就答應了爸爸媽媽
長大之後會好好的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
人生不能從來孝親不能等待
父母對子女總是很有耐心
而我們長大後卻對父母卻總是不耐煩
是工作嗎?是家庭嗎?還是外在的原因?
我想這一些都是理由
長大之後會好好的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
人生不能從來孝親不能等待
父母對子女總是很有耐心
而我們長大後卻對父母卻總是不耐煩
是工作嗎?是家庭嗎?還是外在的原因?
我想這一些都是理由
- 8月 05 週四 201019:14
[法]外勞要求返還雇主代保管護照與財物,不得拒絕
各位雇主朋友們注意喔!!!!!!!!勞委會從7/30開始只要外勞要求返還代保管之護照與財物,雇主不得拒絕
否則經查獲就會馬上開罰,不會再給予改善機會,將會被處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以往雇主防止外勞無故逃跑與證件遺失,都會幫助外勞代保管護照與證件
或者是防止家中外勞被其他同鄉欺騙,代為金融機構存摺
一般來講外勞朋友們都能夠接受,但是遇到不能接受的外勞朋友
過去外勞要求返還雇主拒絕,經申訴後會給雇主改善機會
只要返還外勞財物就不會受罰,但是現在不行了
- 8月 04 週三 201017:51
[活]北縣外勞星光盃決賽名單出爐了

一個半月的時間經過電話海選與第一階段初賽
台北縣外勞星光盃終於進入四強決賽了
你有看過外國人唱台灣國台語的歌曲嗎?
你有看過外國人唱自己國家的歌曲嗎?
東南亞集團、台灣廣播公司與台北縣政府
歡迎大家一同於8/15到台北縣政府為外籍朋友加油
http://seacomtw.pixnet.net/blog/post/10859150
- 8月 03 週二 201018:54
[新]逃跑外勞已突破3萬人

就外勞逃跑這件事來講,合法仲介公司與政府都是站在同一陣線上
合法的仲介公司當然不希望外勞逃跑啊!
1.部份雇主會將逃跑的責任怪在合法仲介公司身上
2.合法仲介公司也無法收取後續的服務費用
3.還要協助雇主後續相關作業
4.逃跑外勞抓到了還要協助處理
- 8月 02 週一 201011:24
[法]外勞工作 本勞願做須優先聘
勞委會22日發函解釋針對雇主資遣本勞卻仍聘僱外勞的行為
徵詢被資遣本勞有意願從事外勞工作後,卻仍拒絕僱用本勞,以及經勞委會限期通知辦理徵詢本勞意願,屆期未辦理徵詢者。
將視為違反就業服務法42條規定「妨礙本國人就業機會」,同時勞委會修正「徵詢工作意願調查表」內文,新版本自即日起生效。 (1)為雇主資遣本國勞工時,依就服法第47條所定之合理勞動條件及徵詢工作意願調查表徵詢被資遣本國勞工有無意願從事外國人工作,經徵詢後,拒絕僱用有意願從事外國人工作之本國勞工。
說明:要求本國人去做外勞的工作,詢問過後,拒絕僱用有意願從事外勞工作之本國勞工,本國勞工都願意做跟外勞一樣辛苦的工作了,還拒絕僱用,所以就違法了。 (2)為雇主資遣本國勞工時,未依就服法第47條所定之合理勞動條件及徵詢工作意願調查表徵詢被資遣本國勞工有無意願從事外國人工作,經勞委會限期通知辦理,屆期未辦理徵詢;或經徵詢後,拒絕僱用有意願從事外國人工作之本國勞工。
說明:有職缺,卻連問都沒問,直接聘用外勞或者拒絕有意願的本國勞工,這也是違法。
徵詢被資遣本勞有意願從事外勞工作後,卻仍拒絕僱用本勞,以及經勞委會限期通知辦理徵詢本勞意願,屆期未辦理徵詢者。
將視為違反就業服務法42條規定「妨礙本國人就業機會」,同時勞委會修正「徵詢工作意願調查表」內文,新版本自即日起生效。 (1)為雇主資遣本國勞工時,依就服法第47條所定之合理勞動條件及徵詢工作意願調查表徵詢被資遣本國勞工有無意願從事外國人工作,經徵詢後,拒絕僱用有意願從事外國人工作之本國勞工。
說明:要求本國人去做外勞的工作,詢問過後,拒絕僱用有意願從事外勞工作之本國勞工,本國勞工都願意做跟外勞一樣辛苦的工作了,還拒絕僱用,所以就違法了。 (2)為雇主資遣本國勞工時,未依就服法第47條所定之合理勞動條件及徵詢工作意願調查表徵詢被資遣本國勞工有無意願從事外國人工作,經勞委會限期通知辦理,屆期未辦理徵詢;或經徵詢後,拒絕僱用有意願從事外國人工作之本國勞工。
說明:有職缺,卻連問都沒問,直接聘用外勞或者拒絕有意願的本國勞工,這也是違法。
- 8月 01 週日 201017:43
[康]網路上真是無奇不有(p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