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綁適用對象 環團場外籲停止修法

 未登記工廠輔導期即將於109年6月2日屆滿,距離現在只剩2年多時間,許多廠商擔心在輔導期結束後,未來經營何去何從?員工如何安置?已在聘僱中的外勞屆時也將失效。立法院經濟委員會4月2日審查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立委林岱樺等16人提案,原僅受理放寬適用對象至97年3月14日前既存工廠,放寬至105年3月31日前既存工廠,其餘強制執法,並延長臨時登記受理日期,由現行104年6月2日截止,延長至修法通過後2年。109年6月2日輔導期限,則提案延長至114年6月2日,若政府未設置產業園區安置,則無展延次數限制。

 其他版本,立委王惠美等16人提案放寬適用至105年5月20日前既存工廠,修法後2年受理臨登申請,輔導期限延長至119年6月2日,但對於臨登工廠擴大廠地廠房違規者,得予罰鍰、廢止臨登處分,與立委許淑華等16人提案內容大致相同,但許版還增加若政府未設置產業園區安置或訂有合法化機制,輔導期無展延次數限制。

立委提案無限展延輔導     意見分歧 後續擇期再審

 對於保護傘可能再延長,包括主婦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公民團體場外抗議,反對再鬆綁臨登申請條件,且推動輔導方案以來,成功輔導遷廠或變更者的比率相當低,顯示成效有限,呼籲應停止修法,且全面拆除新增違章工廠;支持者則是基於產業發展與廣大就業人口的權益。因意見分歧,加上修法所涉相關資訊、統計資料還不夠明確,當天僅完成詢答,將擇期再審查。

 為納管未登記工廠,工廠管理輔導法經歷兩次修正,99年6月2日修正第33條34條,開放補辦臨時工廠登記、劃設公告特定地區及擬定輔導方案。103年1月22日再將補辦登記受理期間延長三年至104年6月2日,輔導期間及有效期間則均順延至109年6月2日,按現行條文,臨登資格將於2年後失效。

 經濟部統計,截至107年2月底止,未登記工廠補辦登記共11,440家申請,已取得臨登有7,216家,其餘未取得臨登的原因,包括不屬於97年3月14日前既存的低污染工廠,申請後自行撤件,未投入環保、消防、水利、水保改善,以及部分尚在改善中。

7千家已取得臨時登記     農委會近期公告新名單

 至於劃定特定地區部分,經完成公告共計186區,但目前僅7區合法化,其餘179區因土地整合、特定農業區不易變更為一般農業區,或留設隔離綠帶及公共設施而涉及既有廠房拆除等原因,目前持續推動中。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表示,第一波拆除名單中,今天就會在彰化執行最後2家的強制拆除,這個月會再公佈第二波名單。

 經濟部長沈榮津説,工輔法涉及農地變更、土地管理、環保及就地合法等議題,涉及農委會、內政部、環保署等機關權責,經濟部研議後將儘速提出修正草案。

 沈榮津也說,未登記工廠過去對經濟發展確實做出貢獻,與環境之間需要思考,取得平衡,因工輔法與國土法現在還在討論階段,尚未定案,輔導措施必須符合內政部、農委會的規定為依據,彼此間取得平衡點,從國家利益最大化。至於輔導進入產業園區,也是解決方式之一。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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