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外籍看護排富可不可行?

不少藝人、名人重視隱私,寧可花錢請外傭,也不請台傭

卻也常被狗仔拍到,指使外籍看護替家裡幫傭做分外的事情

引發社會關注有錢人濫用外傭,就有外界呼籲乾脆擬定排富條款

但門檻高低該怎麼訂,才不會影響雙薪家庭跟有需求的商家

勞委會表示接受地方意見,有機會可以討論,進一步提出法案修法

 

補教名師徐薇:「就是我一出門,夢娜(外籍看護)就清,夢娜回去那一個月,我才知道(那隻狗)牠會掉毛,掉得很嚴重。」
去年5月徐薇在節目,大談看護外傭幫忙做家事,遭罰3萬元

上個月曾馨瑩被狗仔拍到,看護幫忙提購物袋,也被勞工局開罰3萬

 

重點應該不是在排富是在於外籍看護的工作內容

1.徐薇事件上,真的是有違反就業服務的規定
(此事件後小編在處理受訪時都特別小心)
2.曾馨瑩事件,卻是小提大作,如果郭太太只是帶著外籍看護一同去逛街
,也沒讓外籍看護抱孩子,這樣子也算違法的話,那誰以後敢帶外籍看護一同出門

 

地方政府的意見

台北市勞工局長陳業鑫指出,中央應針對高社經地位的民眾,如適用最高所得稅稅率級距、或財產在一定金額以上的對象,提高申請外籍看護工的門檻。若要訂定申請外籍看護工的排富條款,被照顧者需求不能受損,有些財力雄厚民眾基於隱私等原因,會希望聘用外籍看護工,這種情形也要納入考量。

勞委會的意見

勞委會外國人聘僱管理傅慧芝組長:「因為各方的意見都非常多元,這樣子的一個(排富)政策,是不是能夠形成社會共識,現在是沒有辦法確定的。」

 

申請外籍看護排富可不可行?

1.排富認定該如何認定?是逐年認定還是逐次認定呢?
2.目前排富之後,台籍看護的數量與需求是否足夠?
3.申請人範圍認定為何?
(如果弟弟有錢,哥哥沒有錢,哥哥提出申請來照顧媽媽,是否可行)
4.假設排富通過了,難道富人就真的沒有使用外籍看護了嗎?

 

假設申請外籍看護排富條款通過,可預見的結果

1.非法外籍看護市場增加,富人還是不會請台籍看護,反而是往黑市去找非法外籍看護
2.富人以借名額的方式來申請外籍看護來使用事件絕對會發生
(李李仁寧可冒險,偽造文件申請外籍看護,難道有錢人不會冒險用借人頭方式來申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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