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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目的:

藉以對外籍勞工敬業樂群、犧牲奉獻精神給予肯定,同時對於表現績優的外籍勞工朋友予以公開表揚與獎勵,讓外籍勞工朋友感受重視並能快樂生活、安心工作。

選拔資格:
凡廠址設立於苗栗縣境內的事業單位所聘僱的外勞,均符合選拔對象。評選標準如下:
一、服務年資在1年以上、敦品勵行、敬業樂群、足為模範者,年資每滿1年得增加1分。
二、發揚服務精神、敬業樂群足為事業單位之表率,並有具體事蹟者。
三、做事工作態度負責、盡職,對事業單位有具體貢獻事蹟者。
四、對協助外籍勞工生活適應、語言加強、休閒育樂,卓著績效者。
五、為公眾服務有優越表現者。六、其他足堪表揚事項。

選拔名額依同一事業單位所聘僱外勞人數比例選拔:
5人以上至20人以下者選拔1人
21人至50人選拔2人
51人至100人選拔3人
101人至200人選拔4人
201人以上,每增加聘僱100人,選拔增加1人,獲選名額以40名為限。

活動獎勵
每位獲選的外籍模範勞工每費參加4月28日、29日二天一夜參觀活動(活動行程另行公佈),並於活動中頒發每位外籍模範勞工獎牌乙面,以玆獎勵。

報名辦法:
參加選拔單位於100年4月15日前將外籍模範勞工選拔表用掛號(郵戳為憑)
寄達苗栗市國華路1121號勞動及社會資源處勞資關係科或傳真彙齊送審
(傳真號碼:037-364548;傳真後請予電話確認之。聯絡電話:037-363260)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4月15日止

獲獎公佈:
獲選名單將在4月22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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