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積欠薪資時,對於適用勞動基準法保障的外勞
可依「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對於所積欠工資未滿6個月部分
有優先清償之權,不過因家庭看護工不在勞基法適用對象,因此不受保障
目前日期文章:20101122 (1)
- Nov 22 Mon 2010 19:03
[新]北縣建議由就安提撥保障外勞權益
外勞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積欠薪資時,對於適用勞動基準法保障的外勞
可依「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對於所積欠工資未滿6個月部分
有優先清償之權,不過因家庭看護工不在勞基法適用對象,因此不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