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的長照政策一直無法很妥善的處理,造成國內長期以來都是使用外籍看護工,這一次因為藝人、貴婦聘請外籍看護工到處趴趴走,立即引起大眾不佳的觀感,勞委會就邀請社會團體來討論聘用外籍看護可能性。

同意開放外勞正方論點:
1.對於失智與躁鬱等特殊病症與80歲以上長者,基於人道立場,只要家屬經濟狀況能力有及就可。
2.目前長照方式較頃向為機構式集中管理,可是基於被照顧者不願意再去熟悉新的環境,所以很難實施。
3.國內照護人力不足,費用又太高,且能申請補助的又有限定對象,照成一般民眾不願意使用。


同意開放外勞反方論點:
1.認為長者有照顧需求並不一定是要外勞,醫療水準提升後,應以失能狀況來評估,而非是以年齡為條件,否則恐會濫用。
2.特殊病症增聘外勞,目前是依失能情況可以聘請1名外勞,失智者不適合2位輪流照顧,人力若真的不夠,建議可以向內政部申請照顧服務的補助,將由內政部研商。

結果陷入無窮迴圈,正方一直說國內沒有良好照護措施與人力,所以才會導至民眾都選擇外籍看護,反方卻說這樣子一直開方是濫用,是影響國內就業機會。

真的實際上真的沒有好的政策來滿足雙方的意見,現在來申請外勞的大部份都是中產階級,他無法有更高的薪水請台灣的照護但又不符合中低收入補助的等級,當然選擇外籍看護是這些民眾的第一選擇。再這邊還是認為必需要開放外籍看護,但不是全面開放,而是依年齡調整巴氏量表的標準,這樣子是否對於真的有需要的照護,得到真正的照顧。如同陳樹菊女士講的「資源是要給有需要的人。」

年齡符標準即可請外籍看護?專家反對[中央社]

    80歲以上長者能否無條件聘請外籍看護?勞委會今天邀請衛生署、內政部及社福團體討論,與會者皆認為不當。勞委會說,專家認為不該僅以年齡標準就決定能否聘請外籍看護。

      藝人、貴婦聘請外籍看護工到處趴趴走,引起立委及社會各界關注。不過,朝野立委日前除譴責可能有明顯違法的藝人、貴婦外,也主張年齡達80歲以上的長者,應無條件同意允許聘請外籍看護,才能讓有需求的人都能申請薪資較便宜的外籍看護。

      為了解專家對將年齡當成是否允許聘用外籍看護的標準,勞委會職訓局下午邀請衛生署、內政部、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殘障聯盟及彭婉如文教基金會等社福團體開會討論。

      職訓局外勞管理組組長蔡孟良指出,與會的政府部門代表及專家都認為「有醫療需求不等於有照顧需求,有照顧需求不等於有外勞需求」。即健康的老人或許需要有人陪伴,但即使是需求有人陪伴,也可以透過其他方式達成,不一定非得是外勞不可。

      他說,與會者認為應可透過內政部擴大各縣市長期照護中心整合資源,研擬適當的費率讓本地勞工提供每日固定訪視、供餐等服務,達到看顧健康長者的目的。「是否准許聘僱外籍看護,還是得回歸是否通過醫生評估才行」。

      蔡孟良表示,與會者都同意應設計「醫生到府評估機制」及討論出合理費率,讓行動不便的長者能在家接受評估。此外,例如小腦萎縮、漸凍人或罹患巴金森氏症等不可逆病症病人,與會者也同意聘僱外籍看護滿3年後,應得不經複評再聘用3年。

      此外,專家會議還討論除植物人及巴氏量表零分的重大傷病患者(如全身癱瘓)可聘用2名外籍看護外,是否放寬其他種類病患得增聘外籍看護。但因可透過本地看護補其不足,與會專家還是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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