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條例延長未三讀 移工延聘卡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至今年6月30日為止,雖然立法院已有共識要延長至明年6月30日,但至今仍未三讀通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曾在2020年時依特別條例第7條,展延移工在台年限,但特別條例至今仍未三讀、延長期限,移工延聘一事至今仍卡卡。

勞動力發展署曾在去年函文指出,為減少人員跨境流動,在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時止,聘僱許可屆滿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52條年限(產業類12年、家庭看護14年),可以延長聘僱年限。

據統計,至今延聘的移工共有3萬543人,包括產業類移工1萬8880人、社福類移工1萬1663人,一旦未能展延,這些人台灣就無法繼續工作,發展署官員表示,移工展延年限是依據特別條例第7條施行,雖然特別條例至今仍未三讀延長,目前已刻正研議相關措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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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勞動部動力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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