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團要求廢除仲介 勞動部指多元管道引進

非營利組織從事就服業務 免除資本額與保證金

 針對移工團體提出要求廢除仲介制度,勞動部表示,現行移工引進管道多元,雇主除委託外勞仲介公司外,亦可自行引進或透過勞動部所成立「直接聘僱合服務中心」,另勞動部也鼓勵非營利組織從事就業服務業務,免除設立需資本額500萬元及300萬元保證金之限制規定,公益團體可成立「非營利就業服務機構」進一步協助外勞。

  目前外勞在台總數已達70餘萬人,全台仍在經營的仲介公司則有1,570餘家,根據資料,為提升外勞仲介市場多元競爭,增加雇主及外勞選擇性,同時減輕仲介費用負擔,鼓勵非營利組織申請從事跨國就業服務業務,勞動部早在民國93年勞委會時期開放非營利機構從事外勞仲介業務,特別訂立「非營利就業服務機構申請許可應備文件及審核作業要點」,希望非營利組織例或社團能介入外勞仲介市場,但是直至今日,10多年過去仍未有非營利組織從事引進外勞業務。

  五一勞動節之前的4月28日下午,台灣移工聯盟帶領各國移工聚集在勞動部前面,要求「廢除私人仲介、強制政府對政府聘僱」。

  勞動部回應指出,目前引進外勞管道多元,委託私人仲介係方式之一,現行雇主亦常委託仲介公司辦理引進外勞手續及提供後續服務,引進方式仍宜回歸市場機制。勞動部將持續推動相關管理及查核機制,促使仲介市場朝良性、優質發展,仲介公司倘有超收費用等違規情事,目前就業服務法已訂有相關管理及處罰規定,如有具體事證,均得提供勞動部或地方政府查處。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鼓勵雇主直接聘僱、減少勞工負擔為勞動部既定政策,因此勞動部成立直接聘僱中心透過專人專責方式提供引進服務;至於推動政府對政府聘僱,尚涉及外勞來源國規定及意願,例如印尼現行法令對於初次來臺之家庭類勞工仍規定需透過仲介公司始得輸出,勞動部將持續透過雙邊會議協調推動。
另外,勞動部強調,已鬆綁相關法規鼓勵非營利組織從事就業服務業務,免除設立需資本額500萬元及300萬元保證金之限制規定,有意願的公益團體可提出申請設立「非營利就業服務機構」,協助外勞減低經濟負擔。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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