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滿可續聘、轉換 諮詢案明顯增加

 台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統計,106年度下半年處理外勞管理相關案件資料,相關法令諮詢服務7,110件,全年共計14,354件;勞資爭議協調675件,全年共計1,450件。與105年全年比較,爭議協調增加117件,而法令諮詢更增加3,294件。重建處表示,105年11月就服法修正後,很多外勞詢問是否需要返國、特別休假如何累積,以及三年期滿後續應辦健檢時程等相關諮詢案件,是增加的主要原因。

 去年下半年的爭議協調類型,以申訴管理事項爭議為最多,仲介事項爭議次之,工資事項爭議佔第三,經重建處協調後,為外籍勞工爭取應有法定權益金額達新臺幣172萬8,446元,包含未全額給付的薪資、休假折抵工資及仲介扣款等。

 重建處長葉琇姍表示,目前台北市境內外勞人數約有4萬5,936人,其中高達九成四絕都是擔任家庭看護工、幫傭或是機構看護工,且74%為印尼籍。由於外勞在台面臨語言溝通、文化、宗教信仰、生活習慣等種種差異,勞資爭議案件涉及層面廣泛多元,亦常發現一案包含多種爭議事項。

 重建處進一步說明,管理事項爭議,主要為外勞對生活工作適應、與雇主或被看護人相處或管理等問題,例如外勞宗教文化或飲食上的特殊需求、雇主沒收手機、給予外勞休息之時間不夠,以及不同意外勞休假或請年假返國等情形。仲介事項爭議,常發生在仲介未協助外勞處理與雇主溝通或是超收服務費、未經外勞同意代為保管薪資或證件等。至於工資事項爭議,則是反映在雇主代扣仲介服務費、國外銀行貸款,以致外勞薪資未被全額給付等。

 相關人員表示,在原契約未屆滿前,外勞欲轉換需要原雇主同意,但在就服法第52條通過實施後,外勞期滿後對於轉換新雇主就擁有較多的主動權,因此也有一些雇主詢問,是否可以不同意外勞期滿轉換。

 重建處說明,如果外勞期滿後想轉換至新雇主處工作,依規定,原雇主應於聘期屆滿前2至4個月內向勞動部申請期滿轉換,勞動部將依外籍勞工意願,於轉換雇主資訊系統登錄相關資訊,雇主如拒絕辦理轉出事宜,恐將依違反就服法第57條第9款,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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