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政府的生育補助喔!!!~各縣市鄉生育獎勵金金額不一樣,以政府公告為主;新生兒出生之次日起60日內辦妥出生登記,向新生兒設籍所在地之戶政所申請生育獎勵金,但各縣市有所不同,依各縣市規定;胎次計算方式是以婦女生產胎次為主並實際登記戶籍。

請攜帶新生兒母親的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正本及新生兒母(父)親的郵局存摺影本等證件辦理,若新生兒之父母未具婚姻關係,父欲為申請人者,需先辦妥認領登記。

 

溫馨提醒:

1. 「生育津貼(生育獎勵金)」根據不同的縣市,第二胎後可能會有不同的津貼,且申請的設籍要求與期限各不相同。
2. 各縣市下轄鄉鎮有機會有不同的額外津貼,且不與生育津貼衝突(請自行搜尋_____鄉/鎮 生育補助,千萬別漏掉自身權益呀!)
3. 「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全台都有,正常是月領 2500(年收未達1,170,000 元;且父母其中一人未就業),但實領金額依收入會有改變唷!
4. 「托育補助」全台都有,正常是月領 2000,但依補助資格會有改變唷! 【注意:托育補助、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三者僅能選一樣進行補助】
5. 各縣市都另有第三胎以上、低收入、單親等......特殊境遇的補助款項唷!
6. 一定要特別注意,以下整理之各縣市補助方案,看定目標的津貼後,要點到相關連結內詳閱所有申請資格及限制唷!

 

 

北部縣市『生育獎勵』

基隆市 每胎 20,000 元、雙胞胎 40,000 元,以此類推。
台北市 每胎 20,000 元。
新北市 每胎 20,000 元。
好運專車-每趟次最高補貼新臺幣200元,最高以產檢20趟次為限。
桃園市 每胎 30,000 元、雙胞胎每胎 35,000 元、三胞胎以上每胎 45,000元。
新竹縣 每胎10,000元,補助金額以胎計。
芎林鄉-6,000元(產婦營養費補助)。
竹北市-10,000元。
峨眉鄉-10,000元。
新埔鎮-10,000元。
寶山鄉-雙胞胎補助50,000元
新生兒營養補助-每胎10,000元。
新竹市

第一胎15,000元、第二胎20,000元、第三胎以上25,000元; 若是雙胞胎50,000元;三胞胎(含)以上100,000元

死產(20週)或自然流產者補助新台幣15,000元。

 

中部縣市『生育獎勵』

苗栗縣 每胎6,600 元。
通霄鎮-500元以下新生兒禮品。
三灣鄉-第1、2胎單胎2000元、第3胎起單胎5,000元、遺腹子5,000元 。
三義鄉-每胎2,000元。
獅潭鄉-每名新生兒補助10,000元整,雙胞胎以上依數發放,惟收養之子女不予發放。
南庄鄉-每胎6,000元。
台中市 每胎10,000元、雙胞胎30,000元,三胞胎以上,每胎20,000元。
到宅坐月子服務津貼-80 小時到宅坐月子服務。 【生育津貼與到宅坐月子服務津貼僅能擇一申領】
南投縣

第一胎10,000元、第二胎15,000元、第三胎以上20,000元

(第一胎為多胞胎者,第一位10,000元、第二位15,000元、第三位(含)以上20,000元;第二胎為多胞胎者,第一位15,000元、第二位(含)以上20,000元)

南投市-單胞胎 3,000 元、 雙胞胎 6,000 元。
魚池鄉-第 1 胎(雙胞胎發給 2 份,以此類推)發給生育獎助禮品 1 份。
第 2 胎以上者,每胎發給獎助金 5,000 元整。
中寮鄉-每胎 5,000 元,如為雙胞胎或以上者,以新 生兒數為補助單位,不受一胎補助一人之限制。
彰化縣 每胎30,000 元,補助金額以新生兒數計。

花壇鄉-發放生育慰問禮品乙份。發放份數以新生兒個數計。。

芬園鄉-每胎8,000元。
鹿港鎮-每胎6,600元。
秀水鄉-每胎5,000元。
溪湖鎮-每胎6,000元。
員林鎮-每胎6,000元。
溪州鄉-每胎6,000元。
埔鹽鄉-每胎6,000元。
北斗鎮-每胎5,000元。
田中鎮-每胎3,000元。
社頭鄉-每胎3,000元。
埤頭鄉-每胎5,000元。
竹塘鄉-每胎10,000元。
線西鄉-每胎5,000元、雙胞胎10,000元、三胞胎20,000元、四胞胎以上60,000元。
雲林縣 每胎補助80,00元整,補助金額以新生兒數計。
麥寮鄉-每胎10,000 元,補助金額以新生兒數計。
北港鎮-每胎補助 2,000 元整。
西螺鎮-每胎新生兒營養補助 5,000 元整。
東勢鄉-每胎10,000元。

 

南部縣市『生育獎勵』

嘉義市 每胎8,000元 雙胞胎18,000元 三胞胎(含)以上30,000元。
符合規定之新生兒,每位還加發6,000元營養金。
嘉義縣 每胎補助 6,000 元整。 雙生以上者,補助費比例增给。
六腳鄉-每胎補助 3,000 元。
鹿草鄉-婦女生育第2位子女數,每位補助費補助1萬元整。
婦女生育第3位(含)以上子女數,每位補助費補助2萬元整。
義竹鄉-每胎補助 3,000 元,多胎者,補助費用依所生胎數計之。
東石鄉-每胎補助 3,000 元。 雙生以上者,津貼補助比例增加。
竹崎鄉-每胎補助 10,000 元。
大埔鄉-每胎補助 10,000 元。

阿里山鄉-每胎補助 6,000 元整,雙生以上,補助比例增給。
     第三胎,每月補助1,000元整,每年分上半年(6月)及下半年(12月)二期撥付。

台南市 第 1 胎新生兒發給生育獎勵金 6,000 元。
第 2 胎以後之新生兒,每名發給 1 萬 2,000 元。
高雄市

每胎補助 6,000 元。
第 3 名 以後之新生兒,每 1 新生兒發給生育津貼 4 萬 6,000 元。

坐月子到宅服務
第1名新生兒者補助80小時(價值2萬元),
第2名新生兒者補助160小時(價值4萬元),
第3名以後新生兒者補助240小時(價值6萬元)。
生育雙胞胎為第2、4名新生兒者,補助以240小時為限。

屏東縣 低收入戶生育補助每人10,000元,中低收則為3,000元
東港鎮-每胎補助 2,000 元。
恆春鎮-每胎新生兒補助 3 萬元, 第 3 胎起補助 5 萬元。
鹽埔鄉-第 1 胎補助 5,000 元;第 2 胎補助 1 萬元;第 3 胎以上補助 2 萬元。若為雙胞胎或多胞胎,每增 1 人依胎數金額發給。
崁頂鄉-每胎補助 5,000 元。
里港鄉-第1胎1萬元,第2胎1萬5,000元,第3胎5萬元,第4胎8萬元,雙胞胎及多胞胎每增加新生兒1人依數加倍發給。
新埤鄉-每胎補助 6,000 元。
枋山鄉-每胎補助 3,000 元。
滿州鄉-每胎補助 1 萬元。
琉球鄉-每胎補助 5,000 元。
來義鄉-每胎補助 6,000 元。
林邊鄉-每胎補助 1 萬元。
車城鄉-每胎補助 5,000 元。
春日鄉-每胎補助 5,000 元。
獅子鄉-每胎補助 6,000 元。
牡丹鄉-每胎補助 6,000 元。
南州鄉-每胎補助 5,000 元。
瑪家鄉-每胎補助 3,000 元。
萬巒鄉-第1胎1萬5,000 元;第2胎2 萬元;第3胎 以上2萬5,000 元;(多胞胎以胎次倍數計算)。
另發做月子營養補助 2,000 元。
泰武鄉-每胎補助 5,000 元。
霧臺鄉-每胎補助 20,000 元。
九如鄉-每胎補助1萬元整;雙胞胎或多胞胎者;每增加 新生兒1人,依數發給。
枋寮鄉-第1胎5,000元整,第2胎1萬元整,第3胎以上2萬元整,若為雙胞胎或多胞胎,每增1人依胎數金額發給。
萬丹鄉-每胎5,000元整,雙胞胎1萬元整,三胞胎2萬元整,四胞胎起每增1人加發1萬元。

 

東部縣市『生育獎勵』

宜蘭市

每胎補助10,000元整,新生兒如為雙胞胎或多胞胎者,以新生兒數為補助單位,每新生兒以申請1次為限。

產檢交通費每人每胎次補助1,000元(雙胞胎或 多胞胎視為同1胎次)。

羅東鎮-每胎10,000元。
蘇澳鎮-每胎10,000元。
頭城鎮-第1胎10,000元、 第2胎20,000元、 第3胎30,000元。
礁溪鄉-每胎10,000元。
壯圍鄉-每胎10,000元。
冬山鄉-第1胎6,000元、 第2胎10,000元、 第3胎15,000元。
五結鄉-5,000元。
員山鄉-每胎5,000元。
三星鄉-每胎5,000元。
大同鄉-每胎5,000元。
南澳鄉-每胎10,000元。
花蓮市 每胎補助 1 萬元, 雙胞胎或多胞胎者,以新生兒數為補助單位。
秀林鄉-每胎補助1萬元(雙生以上者,補助金比例增給)。
卓溪鄉-每胎補助 15,000 元整。
富里鄉-第 3 位以上每胎補助 2 萬元。
台東市 每胎補助5,000元整,雙生以上者,按胞胎數增給。

 

外島縣市『生育獎勵』

澎湖縣 第 1 胎:30,000元、 第 2 胎:50,000元、 第 3 胎以上:70,000元。
多胞胎者以該胎次補助金額倍數計算。
馬公市-每胎補助1600元整。
湖西鄉-每胎補助10,000元整。 雙胞胎者補助20,000元整,依此類推。
白沙鄉- 每胎5,000 元。
望安鄉-每胎補助10,000元整。 雙胞胎者補助20,000元整,依此類推。
七美鄉-每胎補助 5,000元整。 雙胞胎者補助 10,000元整,依此類推。
西嶼鄉-每胎10,000 元。
金門縣 每胎20,000 元、雙胞胎補助60,000元、3 胞胎以上每胎補助40,000元。
連江縣 第 1 胎20,000元、 第 2 胎50,000元、 第 3 胎(含以上)80,000元。
婦女生產如為多胞胎者,其補助金額以各胎之補 助金額,依胞胎數計算之,最多至80,000元計算之。
新生兒育兒箱發送-育兒箱依胞胎數計算發放。
嬰幼兒奶粉及尿布補助-每名嬰幼兒每月補助奶粉(含米、麥精)及尿布(含溼紙巾)費用1,500元(可一次或分次購置一季受補助之品項,每季最高補助4,500元),若購買經費未達補助額度時即以實際支付金額補助之。

以上資訊提供給大家參考!
不過要注意的是,這份資料仍會隨著政策而有所變動唷!小編也會不定期更新,也建議在申請前可以先打個電話確認喔!

 

[全國]勞保、國民年金(擇一申請)

勞保生育給付請領資格

1. 女性參加勞保期間懷孕,加保後需滿280日後分娩。
2. 女性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所謂早產係指被保險人妊娠週數超過20週但未滿37週生產者)
每胎津貼│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與生育給付60日。

 

國民年金生育給付

請領資格│民國100年7月1日後生育即可請領。
每胎津貼│月投保金額(自104年1月1日起,由17,280元調整為18,282元)一次發給2個月生育給付。

 

父母未就業、0-2歲育兒津貼

請領資格│
1. 孩童的父母至少一方因育兒需要,致未能就業者。
2. 孩童父母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未達20% 者。
3. 在職業工會加勞保的媽媽亦可申請。
每月津貼│
每月:低收入戶:5,000/月,領到2歲。
中低收入戶:4,000/月,領到2歲。
父母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2,500/月,領到2歲。

另外,若父母戶籍為台北市者,台北市還有一個「助妳好孕」的育兒津貼,這個津貼可以月領2,500領到孩子5歲喔!但是在審查方面會比較嚴格。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申請人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及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一點五倍,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 六十五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2). 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3). 家庭暴力受害。
(4). 未婚懷孕婦女,懷胎三個月以上至分娩二個月內。
(5). 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或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六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
(6). 配偶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7). 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評估因三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

另外,可以向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或是「1957」免費專線洽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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