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投入成本付之闕如 盼有協助方案

 未登記工廠輔導期即將於109年6月2日到期,已取得臨時工廠登記者,則須在此期限之前取得土地及建物合法使用證明文件。立委林岱樺12月18日立院經濟委員會質詢時提到,已經取得臨時登記的工廠,環保、消防都已經投資下去,也經核准聘僱外勞,輔導期過後若無法取得合法用地,這些廠商何去何從?要求經濟部盡速提出具體措施。

 林岱樺表示,民間估計農地工廠高達10至14萬家,已取得臨時登記者卻僅有7,088家,家數相當少,然而目前政府對違章工廠的處理,只看到去年520後新增者拆除,卻看不到後續輔導措施。廠商因此擔心,兩年半後輔導期將至,面對工業區土地價格飆漲,投入在環保、消防的成本,以及取得的外勞核配,恐將付之闕如。

 經濟部次長龔明鑫回應,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違章工廠同時涉及農委會、內政部業務,行政院將展開跨部會協商,希望在最短時間內提出方案。

  龔明鑫說明,目前採分級處理方式,符合環保及安全法規才會允許辦理臨時登記,有不合格則會拆除,後續稽查將由地方政府依固定時程查訪,未來將利用無人機等科技工具,隨時監控、檢視。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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