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提醒,雇主應加強對所聘僱的外勞宣導法令規定,以免非法打工或酒駕違規導致聘僱許可遭廢止,影響雇主用人權益。

 勞動部指出,近來有部分外勞因不熟悉我國聘僱相關規定,於休假日或下班時間在雇主不知情的情況下,自行非法打工賺取外快或酒駕違規。外勞自行從事許可以外工作,一旦經查證確認違法屬實,勞動部將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廢止聘僱許可,並令外勞立即出國,且永遠不得再於我國境內工作;至於,未經許可而僱用外籍勞工打工的非法雇主,則將依法處以新臺幣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

 外勞在下班個人時間,與朋友聚會小酌,又以腳踏車或電動自行車或電動機車代步,因駕駛腳踏車、電動機車或電動自行車仍都算動力車輛,酒駕或肇事都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一旦經移送後遭到起訴或判刑,外勞除會面臨刑罰,亦同時違反《就服法》第73條第6項外國人不得違反我國法令情節重大之規定,必須廢止聘僱許可,且不得再入境工作。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人力仲介 |外勞、 外籍看護工、 幫傭、 廠勞、 監護工 等最棒的外勞申請 服務請找東南亞外勞仲介
東南亞外勞申請洽詢專線:市話請撥0800-01-1234/手機請撥(02)2763-1234或加入Line@帳號https://line.me/R/ti/p/%40seacomtw_1

arrow
arrow

    東南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