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勞工處舉辦106年度優秀外籍勞工暨優秀雇主選拔,即日起至3月1日止,受理事業單位、仲介公司、民間團體,或由外勞與雇主相互推薦推薦。勞工處表示,今年將選出優秀外籍廠工5名、優秀機構看護工4名、優秀家庭看護工4名,共13名優秀外勞,雇主選出4名,於五一勞動節慶祝活動中頒獎表揚。

 優秀外勞參選條件,須在屏東縣工作,且在同一雇主下累積達2年以上,且無不良紀錄者,評審小組將依照工作表現(40分)、主動學習(20分)、品行操守(20分)、樂觀助人(10分)、其他足為楷模事蹟(10分)等指標選出今年得獎外勞。

 優秀雇主部分,資格為104年6月1日前取得聘僱許可,遴選指標有雇主寬大包容(如外勞得適時休假等,佔40分) 、尊重人權(如給予獨立生活空間,佔20分)、教育指導(如工作期間給予專業以外教育機會,佔20分)、勞資和諧(充份瞭解並遵守就服法關於雇主的職責,佔20分)。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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