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不得向雇主收履歷表費 違者處分

 為整頓印尼廠工收費問題,印方自7月底開始,先暫停核發事業類印勞識別證號,後續互貿認證、勞動契約及出國講習等也隨之停辦,導致很多已辦妥國外程序的印勞無法來台。對此,駐台北印尼經濟代表處公告「無向移工收額外之工作應徵費用切結書」,台、印兩方仲介公司需承諾在互貿合作上,願意遵守印尼勞工部招募及引進印尼勞工的相關規定,避免買賣工作成本加重印勞費用負擔。

 切結書內容共有三點,包括:一、兩方仲介引進製造業、營造業、漁工及養護機構等業別時,在安置印尼勞工過程中,不會向印尼移工收取額外工作應徵費用。二、沒有向雇主收取購買外勞履歷表的費用。三、如發現有台灣仲介公司向印尼移工收取額外工作應徵費用,印辦處將停止提供認證服務作為處分。

 公告中還提到,自2017年8月7日起,為調整印尼移工至台灣就業的品質,除台灣資方願意負擔移工來台工作費用外,印辦處將暫停受理製造業及營造業的互貿認證;換言之,只要雇主願意負擔該筆費用,仍可照常引進。但諸如蘋果、惠普、戴爾等全球大廠的下游供應商,基於EICC規範,已不再向外勞收取額外費用,現階段也因程序的不完備而無法引進。

 台南市就業服務公會理事呂錫安分析,印方公告中提到,由雇主支付來台費用即不受限制,但切結書又明定仲介不可向雇主收取履歷表費用,意即除此以外的費用都可以收,但事實上,仲介只有向雇主依法收取登記介紹費及服務費,也是就服法的規定。他認為印方在玩「文字遊戲」,兩者存有明顯的矛盾。

 呂錫安並提到,雙方仲介不得向移工收取額外的工作應徵費用,也就是所有收費項目,均應遵照來華工資切結書,而據他所了解,印尼海外勞工安置保護局持續研議調降印勞海外工作費用,一旦套用在工資切結書上,金額又降到印尼仲介都無法經營時,勢必會影響事業類印勞的輸出。

 由於印勞供需失衡,加上鄰近國家都有引進印傭的需求,台灣雇主引進印尼籍家庭看護工,都需要額外負擔履歷表費,但工廠、營造工並沒有這個問題,這次印方卻在切結書中明文禁止,也令仲介感到疑惑,後續印方是否順勢推廣至家庭類,值得再觀察。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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