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摺頁-03A3摺頁-04

桃園縣2013「優良外籍勞工選拔活動」

  • Ø參選資格

凡於桃園縣內實際從事工作滿一年以上,且合於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之外籍勞工(家庭看護工、家庭幫傭、機構看護工、製造工、營造工、海洋漁撈工),無任何違反勞動相關法令,並有具體優良事蹟足為楷模者。

  • Ø參選方式

可經由事業單位、仲介公司、產業工會、各國駐臺辦事處、外籍勞工民間服務團體推薦之合法外籍勞工、依其出勤情況、工作表現、生活管理配合度等項目提送報名參選,填寫「活動報名表」及「優良外籍勞工評量指標」,且提出具體事蹟文字說明或圖片等相關資料,經本活動專業評審委員進行評選選出表演優異之外籍勞工。

  • Ø獎勵辦法

分為產業組、社服組,每組:

特優獎:1名,每名頒發8,000元禮券及優良外籍勞工事蹟冊乙冊。

優等獎:2名,每名頒發6,000元禮券及優良外籍勞工事蹟冊乙冊。

甲等獎:5名,每名頒發4,000元禮券及優良外籍勞工事蹟冊乙冊。

優良獎:10名,每名頒發3,000元禮券及優良外籍勞工事蹟冊乙冊。

  • Ø報名時間

自8月10日(六)起至9月12日(四)止(以郵戳為憑)

聯絡電話:02-23660812分機165鄧舜元小姐

 

評量指標

評量說明:

產業組

項次

評量

指標

內容

配分

1

工作

表現

(40%)

1-1工作職能及語言能力

10%

1-2願意接受主管指導配合度高

10%

1-3願意提出工作執行改善建議

10%

1-4能達到工作的要求標準

10%

2

服務

態度

(30%)

2-1堅守崗位出勤狀況良好

8%

2-2主動學習具敬業精神

8%

2-3善盡職責不爭功諉過

7%

2-4熱誠主動樂於協助他人

7%

3

品德

操守

(20%)

3-1愛惜公物及設備

5%

3-2維持良好的生活習慣

5%

3-3行為良好無不良習性

5%

3-4遵守公司相關規定

5%

4

其他特殊事蹟

(10%)

4-1其他特殊事蹟請簡述說明,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10%

4-2如有榮獲勞動相關獎項或表彰事蹟請列舉說明,請提供佐證資料以提供本活動評選參考

 

 

 

 

 

 

 

 

 

 

 

社福組

項次

評量

指標

內容

配分

1

工作

表現

(40%)

1-1工作職能及語言能力

10%

1-2願意主動了解被照顧者需求

10%

1-3主動學習中文及照護技能

10%

1-4能達到工作的要求標準

10%

2

服務

態度

(30%)

2-1完全掌握被照顧者健康情形

8%

2-2勤奮不偷懶

8%

2-3與被看護人及雇主家庭相處融洽

7%

2-4熱誠主動樂於協助他人

7%

3

品德

操守

(20%)

3-1愛惜雇主物品

5%

3-2維持良好的生活習慣

5%

3-3行為良好無不良習性

5%

3-4愛護環境,資源回收再利用

5%

4

其他特殊事蹟

(10%)

4-1其他特殊事蹟請簡述說明,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

10%

4-2如有榮獲勞動相關獎項或表彰事蹟請列舉說明,請提供佐證資料以提供本活動評選參考

 

 

 

 

 

 

 

 

 

 

 

1.具體事蹟應填列明確,儘量以量化或質化指標陳述。

2.必須檢附相關資料證明文件(影本即可)。

3.具體事蹟應與本選拔活動內容有關,無關者不需列入。

4.評量指標共4項,每項內容建議500字以上,不限型式,可用中文、英文、越文、泰文、印尼文其中一種文字撰寫,務請呈現真實內容。

arrow
arrow

    東南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