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發生情事

1.有一些已來台工作過外籍勞工,已經9年期滿或者是發生逃跑情事,卻還想再來台灣工作,回國後就換個名字,再申請入台。

2.東南亞國家證件不夠嚴謹,偽變造數量多,民眾換個身分就能入境台灣非法打工,造成國安問題。

 

101年三月開始實施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宣布

1.針對越南、印尼、泰國、菲律賓四國,凡是申請來台居留簽證
2.入台超過6個月以上者
3.對象為外籍勞工

申請簽證前,都必須要到駐外館處,進行按捺指紋
(外勞在國外辦理簽證時就必需先到台灣的駐外館處按指紋)

 

短期影響
對於外勞簽證核發與外勞入境時間將會延遲一至兩個星期

長期影響
能夠確實掌控外勞工作年限的資料,避免外勞偽造身分入台後,一旦發現就會遣返出境,降低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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