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職訓局表示,明年(101年)1月中旬起

雇主聘僱外勞所需繳納的就業安定費

可持繳款單至4大超商、美廉社、全國農漁會信用部、郵局、台新銀行等據點繳納

 

現在

就業安定費僅可到郵局繳納或銀行扣款,明年1月中旬後,民眾可持新發的繳納單至超商繳納,若繳納單遺失,也可利用職訓局網頁或7-11 ibon補印繳款單。

 

明年一月後
民國100年第4期(10-12月份)就業安定費繳款通知單

預定在101年1月13日寄發,雇主收到後,可就近利用各種繳費通路進行繳款
過去繳勞委會職訓局提醒,每期扣款後無論「扣款成功」或「扣款失敗」

都會發送簡訊或e-mail通知雇主,當期若接到「扣款失敗」通知時

應改以其他繳費通路進行繳款,以免逾期繳納遭加徵滯納金

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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