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工作年限由9年延長至12年,1/4將進行朝野協商,如順利通過
可望這會期通過2、3讀程序,今年就可實施
不過,當初立院初審時,委員意見不同,擔心影響本勞工作機會
因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會長陳長文個案
可能外勞工作年限延長至12年僅限於家庭看護工
廠工等事業類外勞將被排除

國民黨籍立委鄭麗文已經提出「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草案
她指出外勞延長年限並不會影響外勞總數
且國籍法將藍領外勞在台工作年限排除移民居留年限
對於願意再聘僱的外勞其雇傭關係在工作效率、守法等滿意才會願意再僱用
延長年限對特殊家庭或是職業婦女二頭燒造成經濟與精神壓力可以紓解
同時若是外勞是長期來台工作而非是初次來台的外勞適應台灣工作環境
應該會降低外勞逃逸

還是有立委認為會影響本勞就業機會
國民黨立委楊麗環就指出,民眾不能一直仰賴外籍看護
政府應該盡快推動長期照護政策,讓本國人進入長照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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