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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如何強化外籍勞工管理措施
勞委會近日修正「處最高罰鍰態樣」規定
將按非法聘僱人數處以不同罰鍰
已研擬非法聘僱或容留5名以上行蹤不明外勞處75萬元罰鍰
另將實施仲介業者退場機制
研擬明定國內仲介引進服務之外勞行蹤不明一定人數或是一定比例者
將不予許可設立分公司,許可證效期屆滿者,亦不予重新設立許可

勞委會「強化外籍勞工管理措施」報告,為降低外勞被剝削,減少外勞逃跑
1.加強對雇主及外勞宣導法令
2.研擬加重對仲介,收容非法外勞雇主的罰則

由於雇主聘僱或是容留非法外勞,裁罰權限是在地方政府
勞委會曾多次發函要求地方政府一律以75萬元最高罰鍰處分
但地方政府認為裁罰基準不明確
因此勞委會此次將修正「處最高罰鍰態樣」規定
明訂依雇主聘僱或容留非法外勞人數處分
若聘僱非法外勞1人,處15萬元罰鍰;聘僱2至4人,處30萬元罰鍰
5人以上處罰最高75萬元罰鍰
預計年底前將發函通知地方政府按該規定處罰

對於外勞逃逸,有立委認為應加重引進仲介責任
因此勞委會表示,研擬規範仲介公司引進外勞後
若其服務外勞行蹤不明達一定人數或比率者,將不予許可設立分公司
許可證效期屆滿者,亦不予重新設立許可
使其退出仲介市場
至於國外仲介也是比照辦理,除廢止認可外,之後申請認可亦不予同意

外勞逃跑的錯全都怪在仲介身上也未免太苛求了
今天腳長在外勞身上,外勞逃跑對仲介公司來講
本來就是個損失,仲介都在想辦法防止外勞逃跑
結果現在還要把逃跑的錯算在仲介身上

試問
那全國逃跑外勞超過多少以上,是否勞委會主委下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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