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菲勞出國工作權益,菲律賓政府日前通過法令
出國工作的菲勞工均須強制投保保險
且在該法案中明文規定,費用必須由菲律賓仲介公司支付,不得轉嫁給勞工
由於這項規定是保障所有海外工作勞工,在工作期間因意外發生死亡、失能等情形
能有充分保障,因此適用範圍包括所有引進菲勞的國家,台灣也受影響

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ECO)表示
菲律賓海外就業署(POEA)日前已發函
通知台北、台中、高雄三分處,但MECO在台僅辦理勞動契約的驗證
保險並不在其業務範圍內,因此POEA僅以書面告知
驗證文件相關規定並不會因此受到任何影響

 

就目前來講

菲國政府為保障菲勞出國工作權益

但其實菲勞至台灣工作

工廠事業類的外勞都有受到勞動基準法規範

已有投保勞保

家庭看護工類也有30萬元的意外險

在勞動契約中都已有規範

就來台灣的菲勞保障應已足夠

是否還需要由菲律賓仲介重複投保?

 

根據菲律賓今年通過的法案,在強制保險的項目
保險保障範圍應包括:
意外死亡理賠金美金15,000元
自然死亡理賠金美金10,000元
永久性失能理賠金美金7,500元
其他還包括菲勞因可歸責雇主的原因的遣送費用,以及海外工作死亡遺體運送費用等九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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