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

勞委會19日下午召開外籍勞工政策協商諮詢小組共有7個提案
其中比較重要包括
a.外勞來台工作期限從9年延長到12年
b.取消出國1日
c.外勞將可與本勞一樣,全面自由轉換雇主
d.養護機構外勞逃逸6個月後可遞補
f.印刷電路板廠商要求提高外勞配額

 

勞委會職訓局外勞管理組長蔡孟良會後說明
a.外勞來台工作期限從9年延長到12年 
外勞工作年現由9年適度延長至12年,與會勞、資、政、學都認同
同時由於已有立委提案修改就業服務法,延長外勞工作年限到12年
主委王如玄也曾在立院表態支持修法,為爭取時效
勞委會不會再提修法版本,將採支持立委修法做法
由立法院提案,勞委會不提

b.取消出國1日
至於取消出國1日的規定,資方委員是表示贊同,認為可以穩定人力
避免外勞返國後變卦去別的國家工作
不過有委員提出,擔心取消出國1日規定後
雇主與外勞依賴更深,本勞無法介入
且會造成家事外勞更無休假的情況更嚴重,所以今天無結論,會再評估
未通過,再評估

c.外勞將可與本勞一樣,全面自由轉換雇主
原先勞委會規劃外勞自由轉換雇主
外勞如欲單方終止勞動契約
得透過勞委會已建置之「轉換雇主網路平臺」登記轉換或自行與新雇主合意
經符合申請外勞資格之新雇主確定同意接續聘僱後
外勞應於30日前預告原雇主,原雇主即可申請接續聘僱或招募其他外勞,以銜接所需人力
不過,資方委員強力反對,認為將造成人力不穩定,會影響企業營運
助長地下非法媒介,雖然學者與勞方委員認為可以解決勞雇緊張關係
外勞不需因想換雇主無法換,就使用怠工等方式
由於資方委員有疑慮,所以今天未通過,將再溝通
未通過,再評估

d.養護機構外勞逃逸6個月後可遞補
放寬養護機構外勞逃跑後,可比照家庭監護工逃跑後
如6個月內未尋獲,可以重新遞補外勞,
與會委員認為,養護機構常有違反勞基法、外國人生活照顧規定等
所以應是朝提高養護機構勞動條件等
所以不同意放寬養護機構外勞逃逸6個月後能遞補。
未通過
 

f.針對印刷電路板廠商要求提高外勞配額
因新3K制度於今年十月一日剛實施所以將待一段時間後再一併檢討
未通過,再評估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東南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