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一則新聞把黃金獵犬吃下肚 3外勞偷狗齊送辦

狗狗台北縣一戶人家飼養的黃金獵犬「Q妹」日前失蹤,在調閱監視器發現,Q妹是被附近衛浴大廠和成鶯歌廠的外籍勞工偷走。經警方追查後,其中一名嫌犯透過姊姊向飼主坦承,Q妹當天就被殺來吃了,讓飼主決定要對三名外勞告到底。

和成總務經理鄭良河表示,目前只能協助外勞家屬和飼主談和解。不過飼主認為,就算被殺了也要看到屍體,甚至到哪裡烹煮的都要了解,並強調「沒有和解這種事情!人沒有出面,談什麼條件……」也堅持對三人提告。

 

 

由於文化上的差異,近來發生少數外勞私自補捉犬貓食用,這樣會違反「動物保護法」等規定,將處10~50萬元罰鍰,並可能被遣返,所以東南亞在這請外勞朋友不要貪圖口腹之欲而觸法。

這邊有其他國家的警語,也可以分享給你們認識的外勞朋友,讓他們不要觸法。
http://www.sea.com.tw/word/9904/9904back-ol.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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