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勞工基本工資水準高於中央
臺北市勞動局說明107年勞動新政,基本工資水準較中央高,辦理市府勞務採購標案得標廠商派至市府機關提供勞務之派遣勞工或所僱提供履約標的服務之勞工,規定基本工資月薪為2萬2,639元;另勞資會議申報、工作規則申報、勞基法84-1約定書核備等10餘項線上申辦服務正式上線,並全面採用響應式網頁設計,讓市民朋友隨時隨地可運用各種載具提出服務申請。
北市勞動局說明,107年1月1日開始,全國時薪制勞工之每小時基本工資從133元調升至140元、月薪制人員每月之基本工資從2萬1,009元調升為2萬2,000元,不過臺北市政府為展現首善之都落實照顧勞工之理念,已對於所僱用依基本工資支薪之工作人員,以及辦理市府勞務採購標案得標廠商派至市府機關提供勞務之派遣勞工或所僱提供履約標的服務之勞工,另規定基本工資月薪為2萬2,639元,請承攬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勞務服務之雇主須多加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