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東南亞外勞新聞】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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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方便民眾申辦戶籍登記,7月16日起,全國戶政機關已開放法院判決(調解、和解)離婚登記、死亡登記等服務,只要使用自然人憑證,在家上網(網址https://www.ris.gov.tw/834)就可申辦。

 內政部統計,今年1月至6月死亡登記案件數有8萬9,813件,平均每月有1萬5,648件,為便利民眾辦理登記,已開放死亡者之親屬或配偶以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國內死亡登記(含死亡宣告登記),不必再到戶所臨櫃辦理,節省民眾寶貴的時間。

 此外,民眾於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可同時通報申請勞保或國保生育給付;辦理死亡登記,亦可同時通報申請家屬死亡給付。戶政事務所每日會將民眾申請給付資料(包括申請人提供的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通報勞保局。經統計,截至7月25日止通報生育給付(含勞保及國保)已有2,287件、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已有95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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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籲再延長 待新經濟移民法立法解套

 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台工作年限最長為14年,已累計有8千餘名獲得延長,由於該規定是在民國104年10月通過生效,因此已有部分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台年限已屆滿,部分雇主呼籲是否能再延長在台工作年限;對此,勞動部指出,目前國發會研議《新經濟移民法草案》就可解決外國人在台工作年限問題,草案擬訂在台工作滿6年以上的外勞且有證照得轉型為中階技術人力,其社福外國人薪資須達3萬2千元。

  根據統計,自104年10月累計至107年5月底,共有8,416名外籍家庭看護工通過評點獲得在台工作年限由12年延長至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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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制訂通報規範 未配合最高罰1.5萬

 考量外勞集中住宿地點常有空間狹窄,且對防疫警覺性不佳,加上聚集人數眾多,第一時間如未做有效控管,容易加速傳染病的擴散,對此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針對小港區、前鎮區制訂「國際移工(含船員漁工/勞工)之集中住宿地點結核病、登革熱/茲卡病毒感染症/屈公病、類流感及腹瀉通報規定」,規範宿舍負責人、管理人或所有人於外勞身體不適時,應立即協助就醫,善盡外勞照顧責任;出現疑似症狀時,應於24小時內通報所在地衛生所。未依規定辦理通報,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限期仍未改善者將連續處分。

 根據衛生局所訂辦法,如有符合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於24小時內通報衛生所:一、疑似結核病個案通報條件:咳嗽持續 2(含)週以上;二、疑似登革熱/茲卡病毒感染症/屈公病個案通報條件:體溫攝氏38°度以上並伴隨頭痛、後眼窩痛、肌肉痛、關節痛、骨頭痛、出疹、噁心、嘔吐或充血性結膜炎等症狀之一;三、類流感群聚通報條件:同一住宿地點同一天內有2(含)名以上人員或一週內累計5(含)名以上人員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流行性感冒;四、腹瀉群聚通報條件:同一住宿地點同一天內有2(含)名以上人員或一周內累計5(含)名以上人員經醫師臨床診斷為腸胃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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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提供420家次服務 集中訓練尚有4場

 為提升家庭看護工居家照顧服務品質,除六場次集中照顧訓練外,台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同時委託「財團法人天下為公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針對轄內工作的外籍勞工辦理到宅訓練,即日起開放台北市雇主家庭申請,專業團隊將以到宅一對一的方式,指導看護工必要居家照護技巧,預計11月底前受理420家次申請,有服務需求的雇主,可透過線上報名,網址:https://goo.gl/pza15p,或電:(02)2333-1955 分機134葉先生、(02)8648-8388 分機21陳小姐諮詢。

 截至5月底止,台北市共有45,622名外勞,其中43,337名從事社福工作,而家庭看護工更是高達41,693名,另有987名在養護機構從事照顧服務,也是各縣市中社福外勞與家庭看護工人數最多的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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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大幅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書表56份

 勞動部107年7月16日公告修正雇主聘僱外國人相關書表共56份,即日起生效適用。勞動部表示,為因應行政院去年發函要求各部會盤點現行表格文件,有涉及性別欄為者除男與女外,應增列「其他性別」欄位;簡化申請書表,已與地方政府介接資料,刪除檢附外國人通報證明書;為避免申請家庭看護工的雇主死亡衍生問題,相關書表增列如違反規定處罰的教示條款。

 勞動部指出,行政院106年9月函請各部會盤點現行書表,對於申請書表有涉及性別欄位,若是須配合統計使用,保留原性別欄位並增列第三種性別選項,至於不涉及統計使用書表,基於填表項目簡化,刪除性別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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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銀提供繳費說明 填單後列印臨櫃繳費

 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各項規費託彰化銀行代收已行之有年,仲介公司及民眾申辦相關業務,需填寫專用單據,至各分行臨櫃繳款,再到印辦處辦理送件。由於申辦筆數較多時,除須填寫多張單據外,也恐造成資料登錄的不便與錯誤,即日起印尼代表處行政規費,開放可透過線上填單臨櫃繳費,提供另一種繳款的選擇,至於其他申辦方式則是與目前相同。

 為使仲介業者瞭解印辦處行政規費填單及繳款方式,彰銀製作繳款操作說明。相關人員表示,6月27日前於線上填寫的資料,僅可到「西內湖分行」繳納款項,目前所有分行均已開放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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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推動政府數位化服務,提供更便捷多元的申請管道,勞保局與內政部跨機關合作,共同規劃推動「一站式便民服務」,107年7月16日起,民眾在全國各戶政事務所可以申請勞、國保生育給付及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勞保局說明,「一站式便民服務」施行後,被保險人親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子女之出生登記或家屬死亡登記時,僅須備妥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存簿帳戶資料(限新臺幣帳戶),經戶政事務所人員列印出申請書交由申請人確認資料無誤後簽名或蓋章,即完成勞、國保生育給付或勞保家屬死亡給付的申請。

 勞保局進一步說明,戶政事務所會在受理當日將民眾申請資料通報勞保局,可省去民眾投遞及送件的時間,給付款項也會比書面申請提早2至5個工作天入帳。另外,被保險人本人如因故無法親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也可以委託家人代為申請;委託書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官網或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下載使用,並於填妥委託書後交由受託人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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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申辦近9成 擬108年全採網路申辦

線上系統「資料暫存」功能僅會保留7天

 勞動部建置「雇主聘僱外籍勞工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提供雇主及仲介24小時送件申請服務,現行網路線上申辦普及率已近9成,且為符合無紙化的數位趨勢,將規劃聘僱外勞申辦管道從108年全面採網路傳輸方式申請,呼籲尚未利用線上申辦系統送件的雇主或受委任的仲介公司多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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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600萬劑 適用機構住民等九類人員

 由於供貨延遲,疾病管制署宣布,為確保流感流行季來臨前,民眾能獲得充分保護力,今年公費流感疫苗施打時間,將調整為10月15日,也是近十一年來首次。疾管署表示,今年預計採購約600萬劑,與106年度相當,提供50歲以上成人、安養、養護、長期照顧機構等類對象免費施打,防範流感帶來的威脅。

 每年的11月起至隔年的2月間為流感旺季,基於接種疫苗後,需二至四週才能產生保護力,因此疾管署約在每年九月公告公費疫苗適用對象,並在10月1日起開放符合條件的民眾施打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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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勞工同意上班 以加發一日工資為宜

 北北基颱風假近六年來首次出現不同調,也引發是否出勤以及如何計薪的困擾,對此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說明颱風過境相關勞動權益,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只要居住地、行經地及工作地,首長發佈停班停課,勞工即可不出勤,至於勞工居住地,則是依照居住事實認定。

 由於勞基法中並無「颱風假」,而是因應天然災害發生時所發佈的緊急避難通知,因此如當天勞工考量安全因素未出勤,無提供勞務事實,資方可不支付當天薪資,但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解僱或為其他不利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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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桃園、台中後第四處 最多容納18人

 為加強對印尼勞工的保障,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於高雄成立印勞安置保護中心,7月8日舉行啟用儀式,未來將為涉入疑似人口販運案件、性侵害或不當對待而受害的印勞,提供必要協助,亦可提供印勞相關法令諮詢。印辦處表示,目前在桃園、台中各地,已設有三處的安置保護中心,在高雄據點成立後,服務正式擴及到南台灣,提供在台工作勞工更全面的保障。

 印辦處進一步表示,安置中心除了提供庇護功能外,亦能強化各項服務,例如訓練課程,同時也能作為與當地勞政機關、移民署、警政機關及各單位的連結。印方同時也呼籲在台印勞,在工作期間務必遵守法令規範,切勿違反法令而影響合法工作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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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政部指出,從86年戶政電腦化全國連線開始,20年來戶政服務與時俱進,並創新推動許多親民服務;其中像是民眾申請戶籍資料異動時,戶所同時協助民眾向稅務、監理等機關申請異動戶籍資料的便民服務,自去(106)年起至今(107)年4月底止,申請件數共241萬1,352件,全臺平均每10人就有1人使用,是最多民眾使用的服務。

 內政部表示,為使民眾辦理戶政業務更加便利,已推動新式戶口名簿取代戶籍謄本、戶口名簿線上請領紀錄查詢及網路免費申請「電子戶籍謄本」等多項服務。另於今年7月中旬起,將開放民眾得以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經法院判決離婚確定、死亡、死亡宣告及出生地登記,且辦理出生及死亡登記,可同時通報勞保局申請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生育給付,及勞工保險家屬死亡給付(喪葬津貼)等服務,落實戶政便民,減少民眾來往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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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勞工局:雇主需無違法 始符合條件

 針對製造業外勞轉換事由不可歸責雇主,勞動部6月13日發佈函釋,經由地方召開勞資爭議協調會,任一方或雙方無繼續聘僱關係意願,且雇主無違法或違反勞動契約情事,雇主名額不會被管制。不過有仲介公司反映,部分縣市並沒有開立相關證明文件,且對於是否不可歸責雇主亦難認定,對此新北市府勞工局說明處理原則,只要勞資協調記錄中說明雙方終止契約的事由,即可將此記錄送至勞動部請求保留雇主名額。

 勞工局進一步說明,實務上經常看到勞資協調會議記錄只有記載到勞僱雙方解除聘僱關係,但卻無法從中看出解除聘僱關係的事由,因此建議仲介公司及雇主,協調記錄的終止契約事由、日期務必詳實記載,且雇主也必須符合無違反勞工法令或勞動契約的條件,才能申請不管制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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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費依舊制計算 解約驗證時加強確認

 報載宏達電為調整人力配置,預計裁撤製造部門員工,其中外勞人數佔334名。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表示,依照外勞個人意願,可選擇提前返國或在台等待轉換新工作,雇主均應依法給付資遣費。由於藍領外勞的資遣費係採舊制計算,年資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平均工資,基於保障外勞法定權益,勞動局後續辦理解約驗證時,也將確認外勞是否確實領到資遣費,並將持續督促雇主及委任的仲介公司確實協助外勞轉換新工作。

 根據宏達電所提供資料,目前共聘有761名外勞,此次有334名將有轉出需求,其餘繼續留台工作。近期宏達電已召開第一批說明會,提供資遣及轉出的協助方案供外勞選擇,有132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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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前透過網路報名 仲介分兩場次進行

 為增進仲介業者及養護機構對法令的瞭解,台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7月份將辦理3場次外籍勞工法令宣導,上週已發函通知轄內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養護機構相關事宜。針對私立就服機構部分,將在7月10日、17日安排兩場次,養護機構場次則排定7月19日進行,即日起至7月5日前受理報名。

 有意參加的事業單位,即日起可至勞動局網站(https://bola.gov.taipei)進入「線上活動報名」填寫相關資料,每場次預定開放80個名額,將受理至額滿為止。考量名額有限,每家私立就服機構限定1人,且僅得參與其中一梯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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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間工讀生與部分工時勞工專案檢查300家

 目前勞動部正研議修正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裁量基準,若是外勞宿舍違反「建消安」規範,除依各主管機關裁罰外,也將要求勞動部對外勞配額給予不予許可或是廢止;對此立委要求勞動部一個月提出各項會廢止配額的罰則,以讓雇主及早因應,另須清查安置中心是否都符合未來將修正的新外勞宿舍規範。

 另外,暑假到來,民進黨立委邱泰源要求勞動部保障學生打工權益;對此,勞動部長許銘春回應表示,對於學生打工的工資、工時、勞保、職安、工讀陷阱與詐騙等都有宣導,她強調,會與各地方政府合作工讀生與部分工時勞工專案檢查,至少檢查3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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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行政院業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及「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等規定,核定108年(西元2019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總放假日數115日,其中3日以上之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有6個,分別為農曆除夕及春節(9日)、和平紀念日(4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日)、端午節(3日)、中秋節(3日)及國慶日(4日)等。

 人事總處表示,依「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4點及第5點規定,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如遇到星期二或星期四將一律調整放假,除特殊情形外,以前一周的星期六補行上班為原則。108年2月7日農曆初三適逢星期四,依上開規定,調整2月8日為放假日,原應於前一周之星期六(1月26日)補行上班,惟考量1月26日適逢108學年度大學學科能力測驗,及2月16日辦理大學術科美術組考試,如於該2日補行上班恐影響全國26萬餘名考生及家長之交通接送及陪考照顧,爰於1月19日補行上班。

 人事總處強調,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至於公營事業機構人員的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另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勞動部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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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雇主首聘須接受講習 去年5.3萬人完訓

 美國國務院在台灣時間6月29日凌晨1點公布「2018年人口販運問題報告」結果,台灣連續第9年名列最佳第一級國家;對於外界關注家庭看護工權益保障,勞動部將持續強化雇主聘前講習與加強外勞職前講習,提升預防與保障移工各項權益,減少落入人口販運被害處境。

 內政部移民署表示,台灣去年連續8年取得第一級佳績,但是國際社會與國內各界仍持續關注境外漁工、家庭看護權益保障,及起訴率過低等議題,在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羅秉成相繼督導下,協調會報特別增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首長為會報固定成員,要求農委會及勞動部設置漁工及家事工權益保障兩個專案小組,積極面對問題與研議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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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部政務次長施克和27日表示,外勞生活照顧服務跨部會聯合專案檢查將於7月初展開,8月下旬前會完成,已鎖定14縣市共70家工廠,檢查條件符合聘外勞30人以上且工廠與宿舍同址,外勞最近3年有向1955申訴膳宿問題。

 施克和指出,專案檢查將由發展署、職安署與地方政府的勞政、消防與建管單位聯合檢查,檢查重點除現行外勞生活照顧服務訪視檢查表的12點項目及標準內容外,將在備註欄增加「消防逃生動線是否符合規定」與「建築物公安申報」等,以便各機關認定。

 施克和說,14縣市包括基隆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宜蘭縣;由於桃園市政府近期已密集檢查轄區內的外勞宿舍,若是70家名單中已有桃園市檢查過的將不再另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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