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東南亞外勞新聞】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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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患者可否續留工作 民眾見解與衛福部不同

不少雇主認為 政府保障外勞似乎過了頭

 一般民眾的觀念中,類似梅毒、愛滋等都是令人聞之色變的傳染病毒。但面對這些傳染病,衛生福利部卻以保障國際人權之名,取消外勞健檢當中的愛滋檢查。至於梅毒如檢查呈現陽性反應,只要進行治療將病毒降至無感染之虞,即發給複檢合格證明。事實上,這一作法已造成雇主的反彈,認為我們政府保障外勞似乎過了頭,反而忽略了國人的健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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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製造業本勞合理薪資基準

21個行業調至25100元 5個行業薪資維持

 勞動部2日公告雇主辦理國內求才招募本勞從事第46條第1項第10款製造工作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配合基本工資調整至2萬3,100元及外加上就業安定費每月2千元,針對「非特殊時程非技術工」的本勞合理薪資在2萬5,100元以下者,這次包括「食品及飼品製造業」等21個行業一律調高至2萬5,100元,「飲料製造業」等5個行業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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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重啟酪農業外勞試辦方案 近期提案

 為改善農業缺工問題,農委會自106年起陸續成立農業人力團、機械代耕團隊,搭配建置人力媒合管理平臺等機制,擴大服務能量。農委會表示,108年將持續並擴大規模辦理,將重啟乳牛飼育業外勞試辦方案,規劃以400人為額度重啟申請程序,擴增多元人力運用管道改善農業缺工問題。

  農委會1月3日發表改善農業缺工成果,其中鼓勵僑外生農業打工方案,107年度既有87人參與,今年持續辦理學生農業打工計畫。規劃新南向國家青年來臺度假打工,越南、泰國、菲律賓、印尼各國簽證人數初期規劃以各200人為限,停留期限180天,來臺人數安排以各縣市缺工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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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失聯移工主動自首 菲、越網路宣導

仲介:提高獎金及查緝力道 才是根本之道

 針對內政部移民署日前宣布推動「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措施,實施期程自即日起至六月底止,盼藉由降低罰鍰作為誘因,鼓勵非法居留外國人主動到案。仲介業者認為,目前無法預估方案最終能否達到預期成效,但外勞行方不明問題長年未解,缺乏積極的查緝措施才是主要原因,建議應提高檢舉、查緝獎金以及稽查的力度,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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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聯外國人6月前自行到案 繳最低逾期罰鍰

失聯移工自行到案或查獲皆不得再來台工作

 內政部移民署即日起實施「擴大自行到案」專案,鼓勵「失聯移工」與「非失聯移工」自行到案,在108年6月底前,失聯移工自行到案免收容,逾期處罰則是裁處2千元,對於逾期未滿3年者得免除禁止入國處份,至於屬於非失聯移工(如持觀光簽證來台後即失聯者)自行到案也是免收容,並裁處逾期罰緩2千元,逾期未滿1年得免除禁止入國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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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芽囊原蟲篩檢 陽性或陰性反應皆屬合格

雇主不解如此認定 乾脆不用檢查徒增困惑

 外勞健康檢查,如篩檢出人芽囊原蟲感染無論呈現陽性或是陰性反應,皆判定合格。有雇主即表示不解,認為既然篩檢呈現陽性、陰性都判定合格,那就乾脆不要將人芽囊原蟲篩檢列出。另有雇主則指出,他所聘僱的外勞是在入國後3日的健檢在腸內寄生蟲糞便檢查中篩檢出有人芽囊原蟲感染,但為何在其母國健檢時沒有篩檢出?建議衛福部應加以瞭解,以防弊端,造成防疫網出現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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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非法僱用 重建處進行年貨大街宣導

近70家參與 家事外勞勿指派許可外工作

 年關將近,一年一度的迪化街年貨大街即將開始,為避免商家因急需臨時人力而違法僱用外籍人士,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近期針對週邊商家進行就業服務法宣導,提醒店家聘用外籍人士務必遵守法令規範,一經查獲違法,將依法處分最高新臺幣75萬元罰鍰,共有近70家參與。重建處並提醒,家庭看護工工作範圍僅限於被看護人日常生活照顧,而家庭幫傭則為家事服務相關工作,雇主不得指派至店面協助,否則亦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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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菲律賓護照 明年起事前預約件優先

登入後即可填表 符合特殊條件不受限制

 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公告,自2019年1月2日起,申辦菲律賓護照除非符合特殊身份或情況,其餘應事先透過網站預約時段,才具備優先申請資格。為讓申請人有充裕的調適期,實施初期採雙軌方式,其餘未預約辦理的案件,如當天已無其他預約件,MECO仍會受理其申請,否則須擇期再行前往,因此建議有辦理菲律賓護照更新、事前預約,以免久候而延誤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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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元旦新制即將上路,包括基本工資調漲、綜所稅扣除額調高、統一發票兌獎地點改變、全國12歲以下兒童和台中市民可以免費逛花博等。為您整理各項新措施:

綜所稅新制(5月報稅時適用)
1. 最高稅率調降為40%。
2. 標準扣除額提高為12萬元。
3. 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提高為20萬元。
4.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每名子女提高至12萬元。
5. 依照新制,年薪40.8萬元以下的單身小資族,合併年薪81.6萬元以下的雙薪無子女家庭,合併年薪在123.2萬元以下的雙薪四口之家(育有2名5歲以下子女),都不需繳納所得稅。

 

基本工資調漲
1. 基本工資月薪從新台幣2萬2000元調升至2萬3100元,增加1100元,共有180.14萬名勞工受惠;基本時薪則由140元調升至150元,調升10元,共有45.6萬名本國勞工受惠。
2. 配合基本工資調整,勞保「勞工月提繳工資分級表」第19級月提繳工資修正為2萬3100元;「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的第一級也修正為2萬3100元。
3. 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也將由9.5%,調整至10%(不包含就業保險費率1%),預估將有1039萬人受到影響。
4. 職災保險分為行業別災害費率、上下班災害費率共2種。行業別災害費率整體平均費率調降0.01個百分點,從0.15%下修至0.14%。上下班平均費率採單一費率,仍維持0.07%不變,合計修正後職業災害保險費率平均為0.21%。
5. 衛生福利部根據107年9月國民年金保險財務精算報告,國保費率已達調漲標準,因此108年元旦起國保費率將從現行8.5%漲至9%,影響321萬人,每月自付保費增加28至55元。
6. 公教人員公保提撥率調降,每月約少繳21元至189元,估計58萬人受惠。
7. 上市櫃公司申報新增「非擔任主管職務全職員工」薪資資訊,月薪低於4萬元,或年薪未達一定標準的公司,申報時應說明「低薪」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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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外勞薪資 勞動部:等各國提出數據與理由再議

 台印勞工會議上周五(14日)進行馬拉松式6小時的雙邊會談,印方提出的家事外勞調薪最後並無共識。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黃秋桂18日表示,不只印尼,就連菲律賓、泰國都曾在過去雙邊會議上拋出薪資調整的議題,站在勞動部立場,希望移工來源國能夠提出具體調漲事由,以及調漲幅度多寡,才能召開工作層級的會議來做進一步的討論,她強調「不能用喊價的方式」。

  黃秋桂18日上午出席在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1樓綠廊舉辦「愛在培力 多元永續」商品展售會,會後受訪時做上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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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印12/14簽署MOU雙邊會議在台北召開

印方提家事外勞調薪 勞動部再溝通討論

 台印勞工會議14日將在台北召開,由於印勞在台有8成從事家庭看護工作,因此印方再度提出希望調高家事外勞薪資,目前家事外勞薪資每月1萬7,000元,印方提出調高至每月2萬元甚至希望能比照基本工資月薪;對此,勞動部常務次長林三貴表示,雙邊會議明天下午召開,薪資是議案之一,談判有很多狀況,要看明天當時會談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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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辦處修改前2小時加班費數額

 配合基本工資將於明年元月起調整為23,100元,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勞工處日前針對聘僱泰勞認證文件中有關薪資及加班費部分公告最低數額。據了解,由於泰國就業廳認為採四捨五入方式計算較合理,因此勞工處13日下午針對前兩小時加班部分,由先前公告的每小時129元,修改為128元,第三至四小時加班每小時161元,以及天災事變出勤每小時193元維持不變。

  泰辦處說明,近期已驗證完畢的文件無需再做更改,提醒仲介業者進行文件系統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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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辦處2019年國定假日全年共計20天

 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公告2019年國定假日,除周六、日維持例休外,全年共計20天,泰國宋干節則是在4月15日。泰辦處於上述國定假日將暫停對外開放,不受理各項文件驗證業務,提醒仲介業者預先做好時程規劃。

20天國定假日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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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勞工局新版外勞隨身字卡 開放索取

共印製6萬份 加入30句常用對話情境

 外勞初次來臺,容易因語言隔閡而影響工作表現,為促進勞僱關係和諧,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年再度製作外勞隨身字圖卡,除以中、外文及羅馬拼音彙整常見單字外,新版本還加入約30句常用生活會話,共印製6萬份開放索取,也會視情況在執行外勞訪查業務時發送予外勞,加強他們日常生活的溝通能力,有意願的仲介業者及雇主,可洽勞工局詢問相關索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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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推顧家好企業 減輕在職照顧負擔

整合勞社衛政資源 9家友善企業共同響應

 為減輕在職照顧者負擔,協助穩定就業,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推出「顧家好企業」服務,整合多局處資源,將家庭照顧者支持方案從家庭延伸至職場,鼓勵轄內企業響應加入友善職場行列,支持員工不再因家庭照顧而提前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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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不預警查外勞宿舍皆不合格 糾正勞動部

外勞宿舍規定跨部會討論勞動部:積極研議

 近來多起外籍移工宿舍大火案件,造成外籍移工客死異鄉悲劇,凸顯移工宿舍安全問題。監委王幼玲、王美玉不預警實地查察13處移工宿舍,發現多家宿舍是屬於違章建築,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聯席會議5日通過王幼玲、王美玉調查報告,糾正勞動部、內政部營建署及消防署,並請行政院督促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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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建立聯繫窗口 保障僑外生工作權益

 日前康寧大學涉透過人力仲介招收斯里蘭卡籍學生「假上課真打工」,引發社會關注,為瞭解各大專院校外籍學生現況,臺南市政府勞工局11月底邀集轄內12所大專院校進行相關法令說明,與各校建立即時反應窗口,勞工局也將協同學校至事業單位了解學生實習、工作情形,保障其求學、工作權益。

 勞工局提醒,外國留學生須事前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後才能在臺工作,另依雇聘辦法第30條至第35條規定,來臺就讀正式學制僑生、港澳生及外國留學生,入學後即可向勞動部申請,惟來臺學習語言課程者須修業1年以上才能提出申請。外國留學生、僑生及港澳生申請工作許可,許可期間最長為6個月,其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20小時。違反規定者,勞動部得廢止其工作許可,而未依規定申請工作許可即從事工作,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且學生畢業後即令出國。雇主聘僱前也應確認其合法工作身份,確實核對證件,遵守時數規定,違反規定最高將處7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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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留才移民署擬改版外來人口統一證號

 為解決在臺居留外來人口使用現行統一證號不便之問題,移民署將計畫對外來人口統一證號改版,未來現行「前2碼為英文字母+8碼阿拉伯數字」的外來人口統一證號,將比照國人國民身分證號「第1碼英文字母+9碼阿拉伯數字」編碼原則改版。移民署強調,目前政策規劃方向係適用所有來臺居留外來人口,大陸地區人民也將適用。

 移民署表示,改版後可望營造友善外來人口生活環境及落實政府積極推動吸引、延攬外籍人才政策,為我國「留才」、「攬才」的希望工程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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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薪資未達4萬需揭示 求才登記表修正

雇主委託就服機構求才如違法 就服機構負連帶責任

 為配合就業服務法修正第5條第2項條文,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經常性薪資未達4萬元需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修正「求才登記表」,針對「核薪方式」欄位做調整,雇主若是勾選月薪、日薪與時薪須註明範圍,若是勾選依學經歷或證照核薪(每月經常性薪資達4萬元以上),就不須敘明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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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商回臺投資方案 訂定三年實施期程

適用受衝擊、赴陸2年業者 明年元月開始

 「歡迎臺商回臺投資行動方案」出爐。考量投資企業必須符合高附加價值且對產業升級有助益,方案規定投資金額須達一定規模,其中新設立、高科技產業達新臺幣2億5千萬元,其他產業達5千萬元以上,並且能增加本勞就業機會,包括高科技產業創造本勞新就業人數100人或增加本勞比率20%,其他產業創造本勞新就業人數50人或增加20%。另為提升本勞薪資,同時也規定聘僱本國人勞保及勞退提撥工資須達3萬元以上。該方案自明年元月起實施,期程為三年,於110年12月31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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