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千漁民北上 反對漁業納勞基法規範

外籍漁工離船罰則重 籲取消限制僱用規定

 數千名來自蘇澳、東港、小琉球各地的漁民不滿漁業三法未經宣導、輔導,就對漁民課以重罰,11月6日北上抗議,由農委會步行至立法院,要求重新檢視法令,制定更符合可行性的管理措施。其中為改善船員待遇,政府有意將漁業納入勞動基準法規範,漁民自救會認為,漁船作業有其特殊性,建請儘速制定漁業專法,而漁船僱用外籍船員如有脫逃情形,政府只對船主及仲介公司施以重罰,卻未對漁工有任何限制,呼籲儘速檢討不合理的規範,並取消漁工離船六個月限制雇用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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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違反消防或建築法致所聘外勞死亡

即日起以1:5廢止外勞配額並管制2年

 勞動部公告修正「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4條規定不予許可及中止引進裁量基準」暨「雇主聘僱第二類外國人違反就業服務法第72條規定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裁量基準」,即日起,雇主有違反消防或是建管規定,導致所聘外國人死亡,將以1:5廢止外勞配額,若是致所聘外國人受傷失能,則以1:1廢止外勞配額,並管制2年內不得申請新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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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香伶手稿感謝關心 北市勞動局籲中央正視

許銘春:反對派遣立專法 改在勞基法處理

 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昨遭李姓男子持鋼筋攻擊流血送醫,因李姓男子投訴不滿中油「假承攬、真雇用」,也讓非典型勞動議題再度被關注,對此,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任何暴力行為都應該譴責,人人都有表達意見的權利,但應該要用合理方式表達,有關派遣工、同工同酬的問題,她反對立專法,勞動部會盡速在勞基法等增訂,希望在下會期提出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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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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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台中花博於11月3日登場,將展至2019年4月24日,為期半年的花博分為3大展區,「外埔園區」、「后里馬森林園區」及「豐原葫蘆墩公園」。今年花博將展覽主題訂為「花現GNP – Rediscover Green, Nature and People」,賦予GNP全新的定義,不再只是冷冰冰的數字產值,而是Green綠色生產、Nature自然生態及People人文生活三者和諧發展的美好價值,向世界訴說一個全新的觀點,具有溫度的GNP。

|開幕式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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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長期低薪 立委質疑與引進外勞有關

經部:本勞難投入3K工作薪資仍有差別

 經濟部10月31日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因應經濟情勢風險及挑戰,如何保障本土關鍵技術、資本與人才,排除投資障礙、建構優質投資環境」專案報告,立委認為,國內長期低薪問題與外勞人數節節攀升有關,對此經濟部長沈榮津強調,外勞屬於補充性的人力,所做的3K、夜班工作多是本國勞工不願投入的型態,然而臺商回臺生產運轉有基本的人力需求,政府要設法協助解決,否則促進投資都是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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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仲介評鑑唯一2000人以上家庭類A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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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年度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評鑑,年度引進超過1000人的仲介公司獲得A級總計32家,其中引進類別產業類為28間,而家庭類僅有6間,一家專做工廠的仲介業者年度引進超過一千名,它面對可能是十幾家或一百家工廠,而專做家庭類外籍勞工的仲介公司,年度引進超過一千名,它要面對的是超過一千個家庭。
 
 但在相同評鑑標準下,家庭類仲介能獲得評鑑A級更是困難,東南亞集團不畏懼辛苦,努力去完成每一件個案的服務,成為106年仲介評鑑中唯一一家年度引進超過2000人以上家庭類A級仲介,這是所有同仁的努力,也是所有服務雇主的肯定,更是所有外籍朋友們的付出,我們會繼續精進,給雇主與外勞更好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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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移工演說比賽開放報名 11/25決賽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鼓勵在臺移工藉由演說方式,抒發對家鄉情感以及對臺北的印象,今年度辦理國際移工演說比賽,活動首獎獎金高達2萬元,凡合法在臺工作的藍領外勞均可報名參加。簡章及報名表可至網址:https://goo.gl/T7zqQn下載。

 本次競賽分初賽及決賽兩階段,即日起至11月11(周日)日受理報名,演說主題為「我所認識的臺北」(介紹自己旅遊臺北的美食、景點、人文風情及在臺工作趣事)以及「我的美麗家園」(介紹母國文化、人文風情或與臺灣社會不同比較),參加者僅可選擇一個報名。初選採影片評選方式進行,各組將擇優各選出10名入圍者,進入決賽的參賽者,將於11月25日於臺北車站大廳進行總決賽,前三名分別可獲頒2萬元、1萬5千元及1萬2千元獎金及獎座,其餘優勝者頒發獎金6千元及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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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提醒首聘家事外勞須參加講習

3成7雇主未完成程序被要求補件

 勞動部重申,首次聘僱外籍看護工或家庭幫傭的雇主於申辦外國人的聘僱許可時,應參加聘前講習,今年首聘雇主約有37%於申請外國人的聘僱許可時,因未符合聘前講習相關法令規定而被退件要求補正,提醒雇主於首次聘僱前應先完成聘前講習程序並檢附應備文件,才能儘快取得聘僱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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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學生在臺打工 須依法申請工作許可

一次最長核發六個月 雇主聘用前應查驗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日前查獲幼教單位僱用未經核發工作許可的外籍留學生從事教學工作,除已對該名留學生處以罰鍰外,畢業後也將限令出境,無法繼續留臺從事工作。至於違法聘用的幼教單位同樣被依違反就業服務法「聘僱未經許可外國人」處分。勞工局表示,外國留學生在臺就學期間打工,務必事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後才能合法工作,雇主聘僱前也務必查驗身份,避免遭受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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